湖北省智慧旅游建设规划
第一章前言
一、规划背景
旅游业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产业,一个地区旅游市场的活跃度依赖该地区旅游信息化程度。近年来,各地区的旅游产业发展成绩充分说明了旅游信息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越迅猛;未来,旅游信息化的程度决定着全球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成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
智慧旅游是旅游信息化建设更高层次和更全面的发展方向,也是旅游信息化建设价值的体现。国家旅游局将2014年确定为“中国智慧旅游年”,指出各地要结合旅游业发展方向,以智慧旅游为主题,引导智慧旅游城市、景区等旅游目的地建设,尤其要在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和智慧营销三方面加强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开发和整合,以信息化带动旅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努力提升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酒店等旅游企业的现代科技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我国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智慧化是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要素,是打破区域界限,实现旅游资源整合,塑造统一品牌形象的有效手段,是统筹旅游营销资源,建立具备国际水平的旅游产品分销系统的重要保障。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导致对旅游智慧化提出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满足消费者对旅游品质的需求
旅游消费主体的大众化、游客出游方式的散客化、旅游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和旅游市场营销的网络化,使旅游者由过去的求量型旅游方式转向求质型旅游方式。在旅游资讯获取、旅游路线规划、旅游产品购买、旅游在途服务、旅游经历分享等领域产生了更多便捷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和旅行团时代“一切有导游来安排”的旅游信息组织模式完全不同,这就对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的全面性、生动性和细致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需求。
(二)顺应旅游大数据时代发展趋势
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造成了“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接待要素的巨大压力和安全隐患的升级。一方面,迫使旅游企业通过智慧化推进业务,使企业组织结构更加扁平精干,使企业管理和营销更加精准,大大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另一方面,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上令下行式的旅游行业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旅游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无法真正有效地解决旅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从行政监管型管理向基于大数据的服务型转变成为大势所趋。基于旅游大数据采集与共享、挖掘与洞察、分析与预测,进而做出决策的服务型管理更符合实际的需求,也更能帮助管理者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
(三)旅游信息跨界融合且高度共享
旅游产业纵向包括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游客三大旅游主体,横向关联交通、气象、公安、工商、文化等诸多行业部门,旅游信息资源的需求涉及吃、住、行、游、购、娱诸多环节。多产业的融合发展,不仅要求在旅游产业的组织机制、管理机制方面应该制定相应的策略,也要求旅游相关的吃住行游购娱信息的全面、深度整合共享和互联互通,从而激活区域内产业经济当中的旅游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使之主动参与、主动创新,构成旅游产业经济群体的智慧化应用服务圈,为每一个诚信经营、参与公平竞争的旅游企业提供转型、升级和发展的机会。同时,从更多的角度、层面为消费者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2015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中提出“515”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国”5大目标,推出旅游10大行动,开展52项举措,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旅游业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
2015年湖北省旅游总收入居全国第10位,旅游总人次居全国第8位,旅游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湖北省旅游委为了整体推进全省智慧旅游建设,发布了省级智慧旅游试点,主要包括:五个市州(十堰、咸宁、黄冈、恩施、神农架)、五个县区(黄陂、罗田、秭归、保康、京山)、五个景区(武汉东湖、宜昌三峡人家、长阳清江画廊、襄阳古隆中、恩施大峡谷),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智慧旅游建设。《湖北省旅游委智慧旅游省级综合平台建设方案》正式出台,省级智慧旅游平台顶层设计顺利完成。启动了官方微信改造升级、手机掌上游(二期)工程等5个信息化项目建设,面向行业部署了以“三个五”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智慧旅游试点示范工作。
但由于湖北省各地市、区县、景区、旅游企业在经济实力、旅游资源、智慧化投入资金和对智慧化重视程度的不同,旅游智慧化在各地市、区县、景区、旅游企业的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大型知名景区、大型旅行社的旅游智慧化发展水平较高,而中小景区、小型旅游企业的发展水平较低。总体而言存在政府落后于市场、理论落后于实践、应用落后于技术、资金落后于发展的短板,需要通过景区、旅游企业的旅游智慧化的试点建设,以点带面,从而推动全省旅游智慧化建设的均衡发展。
二、规划目的
(一)提供全省智慧旅游建设宏观指导
全面分析湖北省智慧旅游建设现状,准确把握湖北省智慧旅游的发展需求,明确湖北省智慧旅游发展目标以及湖北省发展智慧旅游建设的总体规划架构和应用体系建设内容,为湖北省未来五年的智慧旅游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和实施依据。
(二)完善智慧旅游的整体建设环境
通过对湖北智慧旅游进行总体规划,在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下,在机制允许的范围内,有节奏地推进新兴技术应用、管理规范建立和产业体制形成,实现“智慧的旅游公共服务、智慧的旅游行业监管和智慧的旅游业态运营”的均衡发展。
(三)合理规划智慧旅游实施机制
准确定位“投资主体、建设主体、运营主体”,合理设计建设模式和运营模式,实现建设阶段与运营阶段的有效衔接,有效保证湖北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的持续应用和发展。
(四)实现旅游企业间的信息共享
突出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打造统一的标准规范、基础的技术平台、公共的服务平台。避免各自为政、标准各异、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实现湖北旅游信息整合最大化。
(五)树立智慧旅游建设模式典范
建设智慧旅游,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公众对旅游智慧化的需求,为旅游投资、营销提供信息支撑,促进政府职能智慧转型,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成为全国智慧旅游建设的模式典范。
(六)掀起行业智慧旅游建设热潮
智慧旅游建设的需求和热情才刚刚开始。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游客的信息消费需求正在走高,智慧旅游发展的市场空间非常广阔;网络时代的旅游业管理模式、营销模式、服务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旅游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旅游消费规模的扩大、旅游满意度指数的提升、旅游管理手段的丰富、旅游业发展的升级,都迎来了重要机遇,编制此规划旨在掀起湖北智慧旅游建设的热潮。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泛在的智慧旅游设施,采用实用、智能、领先的信息技术,实现智慧旅游对旅游行业的全面、有效支撑;
以建立区域旅游产品与旅游服务协作机制,以旅游全生命周期为主线,整合旅游产品与服务,实现统一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整体旅游产品营销、一站式旅游电子商务、便利的旅游服务体验,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以信息化技术协同相关公共服务领域,完善智慧旅游发展政策,促进旅游资源科学规划与开发,实现旅游“资源多样化、服务便利化、管理精细化”,实现湖北旅游强省建设目标。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部署,全面应用
智慧旅游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广,是一项具有开拓性和前瞻性的工作,须确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市场应用的发展模式。强化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有效配置资源,建立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发展模式。合理引入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扩大技术服务商参与度,力争较小投入达到更好的效果。
(二)适度超前,经济实用
坚持因地制宜、适用实用,根据现有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针对游客需要和使用习惯、景区管理和营销实际需求,确定建设重点。系统建设应重视实效性,预留发展空间,遴选主流技术,多做二次开发,不搞非主流设计,不做重复创新。
(三)统一标准,融合共享
在湖北旅游智慧化建设过程中,强化标准化、模板化、模式化、模型化的设计思路,遵循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科学合理地开展建设,不搞信息孤岛,不做封闭系统,推动与腾讯、阿里、百度等主流大平台融合融入,实现各类资源的融合共享。
(四)以人为本、产业为先
本规划从分析智慧旅游建设的服务主体、客体(服务对象)和介体(服务内容)的角度出发,形成总体规划思路和规划框架。一方面,充分分析智慧旅游建设服务客体(即游客、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规划了智慧旅游建设服务介体(建设内容)的总体技术框架、应用架构和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综合分析智慧旅游规划建设主体和智慧旅游服务客体的特征,并结合智慧旅游规划建设和运营的投资渠道以及服务介体的属性等提出符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的运营策略。
(五)自上而下,以点带面
明确由政府发力、企业合力、游客动力的整体发展态势,实现由内整合向外拓展的逐步升级。即通过政府(智慧旅游建设引导者)进行旅游资源整合、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融合共享,推动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的建设,构成智慧化应用服务圈。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分阶段发展,以少走弯路,减少投资风险。
(六)资源置换,互惠互利
智慧旅游建设是智慧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智慧旅游建设是传播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智慧化形象的重要平台。要利用和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实现智慧旅游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无缝衔接。应打破区域限制,促进智慧旅游均衡发展;打通部门之间和行业内部数据的壁垒,用资源换资源,形成互惠互利模式和聚集效应,建立推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分步实施,重点先行
湖北智慧旅游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资金需求密集型的系统工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分步实施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湖北智慧旅游总体规划的实施。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旅游智慧化建设,形成自主驱动和自主创新的旅游产业智慧化格局,盘活旅游产业资源、打破行业信息壁垒,促进旅游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以实现消费者满意为主旨,强化面向旅游消费者(尤其是散客消费者)游前、游中和游后智慧旅游服务水平,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整合企业资源,融合相关产业,围绕“知音湖北”逐步建立集智慧营销、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于一体的智慧旅游示范项目,以智慧化手段推动湖北省建设成为涵盖特色旅游城市、著名旅游区、休闲度假基地、旅游创新园区等集生态、文化、商贸、休闲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以示范引领带动湖北省各地智慧旅游建设水平升级。
(二)分项目标
1.优化游客旅游服务体验
通过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游客需求为导向的旅游接待体系,使游客获取服务的方式更多样化,获取的服务内容更多元化,展现的服务内容更多彩化。增加服务的互动性和实时性,从而进一步优化游客旅游全过程的游览体验,促进游客在旅游信息获取、旅游行程规划、旅游产品预订支付、享受旅游、回顾和评价旅游等方面的转变,享受无处不在的全方位的智慧旅游服务。
2.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积累游客和旅游消费数据,挖掘旅游热点、游客兴趣点,引导旅游企业策划产品,制定营销主题,挖掘潜在游客。强化旅游目的地与消费者的黏连性,加快旅游产品结构调整,促进餐饮、购物等多次消费,盘活冷门景区,创新热门景区,促进旅游目的地住宿、餐饮、交通、导游、特色产品生产销售等,促进旅游全产业链条融合互通。
3.促进旅游行业精准管理
整合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的信息数据,最大程度实现旅游公共信息数据的共享、互联和应用;协调整合交通、气象、公安、工商等部门交通、气象、安全等方面的信息,为旅游服务对象提供旅游信息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大数据挖掘、大数据预测、大数据决策分析,向旅游管理机构、景区、涉旅企业提供不同级别的数据统计与智能分析,实现旅游管理的精准化。
(三)具体目标
1.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湖北省旅游网作为全省线上旅游公共服务门户;建设景区智慧旅游应用系统、城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点、旅游服务热线12301、旅游移动互联网络应用等内容,构建全域智慧公共服务平台。
2.智慧旅游行业管理平台
建设动态旅游数据统计与分析系统、旅游团队管理与服务系统、旅游企业电子认证系统三大行业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旅游行业的智慧化管理、监测,提供全程智慧解决方案。
3.智慧旅游互动营销平台
以网络信息管理和舆情分析系统、网络营销渠道管理和评价系统、在线营销活动实施和管理系统为主要内容,发挥现代互联网营销优势,实现旅游营销全球化、精准化。
湖北智慧旅游建设将推进智慧旅游云服务平台建设,向全省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游客提供旅游信息云服务。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加大旅游数据增值开发,提供多样化数据应用。发展旅游移动电子商务线上到线下(O2O)服务,普及电子门票、在线支付和电子消费卡等旅游消费模式,提供旅游咨询、预定、购买、体验、售后等吃住行游购娱一站式网络服务。实施智慧旅游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智慧旅游标准和业态建设,推动智慧旅游行业发展。推进智慧景区建设,促进景区电子门票、客流监控、指挥调度、导览讲解、游客疏导等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对景区全面、透彻、及时感知和可视化管理。鼓励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旅游信息服务,发展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旅游新媒体服务,形成新媒体营销体系,促进旅游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
第三章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框架
智慧旅游不是依靠信息化技术建设的网络平台,而是一个集先进技术方案、完整标准体系、管理考核体系、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商业模式等多位一体的、能够自我调整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闭环的系统工程。智慧旅游建设总体规划框架以及内部各部分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一)资本产业体系
资本产业体系是智慧旅游建设的服务主体,也是智慧旅游项目和资金的来源。智慧旅游资本产业体系的形成应与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相融合,以智慧旅游的建设带动旅游产业现代化,形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涉旅企业、旅游IT服务提供商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智慧旅游建设投融资市场机制和运营维护体系。
(二)业务应用体系
业务应用体系是智慧旅游建设的需求来源,并直接影响智慧旅游建设的方向、节奏和速度。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行业为先”的思想,从游客、涉旅企业、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需求出发,形成面向游客的公共服务体系、面向企业的智慧旅游建设体系和面向行业管理部门的旅游管理体系。
(三)技术支撑体系
技术支撑体系是智慧旅游建设的基础设施、数据基础和公共支撑平台。技术支撑体系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GIS为关键技术,采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和物联网技术架构,将湖北智慧旅游的总体技术框架分为感知层、传输层、支撑层、应用层、展示层,以及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
(四)组织管理体系
组织管理体系是确保智慧旅游建设的有效组织、管理和开展的前提,明确各责任单位的组织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实现对湖北智慧旅游建设、运营的长期支撑,并为智慧旅游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合适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实施人才。
(五)评价考核体系
评价考核体系是从效能上正确和客观地评估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和涉旅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保证智慧旅游建设的有效、务实和统筹。
(六)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体系保证智慧旅游建设符合旅游行业发展和智慧旅游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为旅游智慧化建设提供合规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总体技术架构
以整合旅游相关数据为基础,以提供旅游综合服务为主线,以提升公众服务质量、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和增强行政管理能力为目标,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形成全省互联互通,贯穿上下与左右的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行政管理为一体的智慧旅游综合建设体系。在已有的旅游建设基础上,对系统框架各个层面进行拓展和升级,形成包括感知采集层、信息传输层、基础服务层、应用服务层、信息展现层五个层面和信息安全、智慧化标准规范两大技术保障体系的智慧旅游技术架构,为湖北智慧旅游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和基础,综合体现“集成协同、应用创新”的特点。
总体技术架构如下图所示:
(一)感知采集层
通过视频资源共享、智能传感器收集、游客智能终端反馈、信息采集员上报、政府横向部门(交通、气象、工商、环保、公安、消防、卫生)数据共享等途径,收集旅游行业各个领域的前端感知信息数据。
(二)信息传输层
实现旅游企业、景区、区县旅游部门、市、省旅游委(局)之间传感数据、视频数据、报警数据、管理数据等旅游信息数据统一、可靠、安全的传输。
(三)基础服务层
主要为上层智慧服务提供基础支撑。其中云基础平台主要为智慧旅游平台提供硬件资源及配套资源,保证平台的处理能力和系统安全;云数据中心是整个旅游信息化的数据基础,实现旅游信息数据的统一采集、存储、处理、共享、交换;公共基础平台是原有各条线形系统公共服务模块的沉淀,是智慧服务应用处理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基础组件,如视频服务、统一用户管理服务、地理信息服务、工作流服务等,有助于加速新应用的孵化。
(四)应用服务层
包括面向游客的旅游信息化公共服务应用、面向旅游主管部门的智慧旅游行业管理应用、面向全产业链的旅游营销宣传应用。
(五)应用展现层
主要包括web门户网站、手机WAP网、触摸屏、手机APP等。展现终端通过全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为web终端、智能移动终端、触摸屏等展示终端提供多终端一体化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和旅游目的地营销服务。
(六)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通过国家或旅游行业相关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规范旅游信息数据标准、应用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
(七)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要求,建立信息安全策略,安全技术防范体系,管理保障体系,实现信息和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不可否认性。
三、应用体系规划
(一)应用体系架构规划
通过综合分析湖北省智慧旅游的现状,结合湖北省智慧旅游的建设目标、总体框架、应用服务流程设计,规划的湖北智慧旅游应用体系架构如下图:
分别从面向游客、面向旅游管理部门、面向旅游企业的角度,分成面向游客的智慧接待服务体系、面向政府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和面向企业的旅游企业智慧化试点建设体系。
1.面向游客的智慧接待服务体系
面向游客的智慧接待体系是:从“服务游客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出发,以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营销宣传为起点,开展智慧旅游新媒体营销、大数据营销、电子商务以及智慧旅游公共信息和资讯服务。因此,面向游客的智慧接待服务体系包括旅游智慧营销宣传和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两个方面:
旅游智慧营销宣传:通过大数据营销、新媒体营销(包括微博营销、微信营销、论坛营销)、电子商务等多种营销手段,使在线营销成为旅游智慧营销的重要手段,在线营销预算纳入各级旅游目的地的营销预算;在线预订成为旅游者出行的主要消费方式,旅游在线预订的用户形成一定规模,旅游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电子商务实现交易流程规范化和电子合同标准化,数字签证认证手段在有条件的区域和旅游服务企业中得到有效推广。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以满足游客需求、提升旅游体验为目标,为游客提供旅游资讯、旅游产品推荐、旅游产品优惠促销活动信息、旅游行程规划、门票酒店预订、景区导游导览、虚拟旅游、旅游地图服务和导航、互动评论等贯穿旅行全过程的优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
2.面向政府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
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建设包括智慧旅游信息化协同办公审批和智慧旅游行业监管。智慧旅游信息化协同办公审批主要是使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三级旅游部门办公系统互联互通,共享业务信息,实现从业务办公到公文编制、报送、审批等办公自动化。智慧旅游管理是通过旅游执法、旅游企业动态监控,以及从业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基本信息、信用能力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共享,实现对旅游行业的全面监督管理和应急指挥调度,引导湖北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面向企业的旅游智慧化试点和推广体系
面向企业的旅游智慧化试点和推广体系是遴选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开展旅游智慧化试点。智慧景区将在景区旅游资讯发布、景区客流引导、景区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智慧旅行社主要在旅行社内部管理、旅行社游客服务、旅行社导游管理等方面开展智慧化建设;智慧酒店主要在接待服务智慧化、酒店内部管理智慧化和酒店业务经营智慧化上全面提升。利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营销宣传等各种扶持办法,对各类旅游智慧化的新应用、新服务、新模式开展试点示范,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全力提升旅游智慧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行业内部应用协同
不同类型行业(如景区、旅行社、住宿、餐饮)本着“协同共建、应用整合”的原则,省旅游委、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三级旅游主管部门在智慧旅游建设中,根据湖北省智慧旅游的实际需求和部门职责的不同进行分工协作;并在数据充分整合共享、应用协同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县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特色应用项目的试点工作。
1.旅游营销宣传协同
为了有效利用营销经费,整合营销湖北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达到营销效果的最大化,由省旅游委负责统筹湖北全省旅游资源的整体营销宣传和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地市级旅游部门主要是配合省旅游委的旅游营销工作,积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个性化的、丰富多样的旅游营销活动。
2.旅游公共服务协同
省旅游委、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在旅游公共服务方面确保“纵向协同”。省旅游委统筹各级旅游部门的公共服务需求,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方面平台级应用(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共性服务平台(如旅游呼叫中心)的建设;提供并为下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提供可扩展的、开放的定制化开发接口;并制定相应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规范、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地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配合省旅游委旅游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建设,进行项目具体的落地实施、人员配置和智能旅游设施设备的部署,并根据自身特色,提供个性化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丰富本区域旅游信息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深度。
3.旅游行业管理协同
旅游行业管理协同主要体现在旅游办公协同(公文和信息的交流畅通无阻)、审批协同(行政审批的流程化和网络化)、应急协同(快速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信息互联互通)三个方面。为了实现省旅游委、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之间的协同共享,涉及省旅游委、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涉旅企业之间四级部门协同办公、业务审批、事务处理的应用的信息化工作,由省旅游委对相应的项目进行统一规划,采用“一级平台、多级应用”的方式,各地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向省旅游委提出自己的需求,由省旅游委建立统一的应用系统或平台,为地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分配相应的账号和权限进行使用。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基于湖北省旅游行业建设现状,为了避免在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中,各地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各自为政,导致信息资源共享困难、技术标准各异、信息化重复建设等问题,2016年-2020年湖北智慧旅游建设的重点是全省智慧旅游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平台、综合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公共的应用支撑平台,逐步形成“基础设施统一保障、基础数据整体布局、智慧旅游大数据支撑、跨部门应用大体系部署”的发展格局,引领智慧旅游信息化向集约化建设、集中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新模式发展。
一、总体任务
建设一个中心、四大体系、八大系统、一套标准规范。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智慧旅游建设的工作重点
1.省级工作重点
从顶层进行全省智慧旅游架构和体系的设计,确立省级智慧旅游的相关法规政策、智慧旅游扶持政策;打造省级智慧旅游的基础框架、核心体系,营造智慧旅游目的地营销平台、核心的数据管理体系,部署相关的软硬件配置,奠定省级旅游大数据服务体系的基础。
湖北省智慧旅游建设重点集中于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推广)三大体系,涉及政务网络、行业管理、产业监测、旅游资讯、自助服务、呼叫中心、新媒体营销、智慧旅游项目推介、虚拟旅游体验等平台的建设,在此体系上引导各级旅游主管机关和旅游企业推进智慧旅游应用的建设。
2.市(州)级工作重点
作为湖北省智慧旅游体系的重要支撑,应聚焦于智慧旅游规划的全面实施。具体而言,强化城市旅游产业运营平台、城市旅游目的地营销平台的功能,为旅游者提供动态的、丰富详实的各类旅游信息,加强全市旅游GIS数据建设,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呼叫中心,提升旅游目的地智慧服务能力;强化旅游主管部门和涉旅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信息采集,提升在线业务审批能力;强化行业监管能力,基于全市旅游目的地的游客流量开展预测预警、游客结构分析、游客来源分析、营销效果分析、应急决策支持等业务,从整体上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3.县市区级工作重点
充分利用省、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搭建的智慧旅游体系下的各类软硬件设施进行本地区的智慧旅游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培养智慧旅游运营人才,充分使用智慧旅游各类应用设施,逐步提升本地的智慧旅游运营水平。
4.旅游企业的工作重点
(1)智慧景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智慧景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主要从智慧景区电子售检票、智慧景区门户网站、智慧景区虚拟体验、智慧景区客流引导、智慧景区信息发布、智慧景区Wi-Fi建设等方面着手。
智慧景区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主要从智慧景区安防监控系统、智慧景区内部ERP管理、智慧景区应急救援等方面着手。
智慧景区智慧营销建设的重点:主要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新媒体营销手段,如企业微博的建设,企业微信的建设,包括微信订阅号和微信服务号,并可以基于微信平台实现景区旅游门票和产品的导游、导览和导购,以及游客互动;配合市级旅游部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智慧景区电子商务;与旅行社、酒店合作开展智慧营销;与大型旅游网站合作。
(2)旅行社智慧旅游建设职责和侧重点
智慧旅游建设在旅行社行业就是建立“智慧旅行社”,是将旅游资源的组合、游客的招揽和安排、旅游线路开发销售和旅游服务管理等旅行社各项业务及流程高度集约,以达到高效、便捷、低成本规模化运行,完成旅行社行业的转型升级,从而实现游客满意和旅行社企业共赢的格局。
智慧旅行社游客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主要是旅行社呼叫中心、旅行社资讯和投诉服务、旅行社门户网站的建设。
智慧旅行社内部管理的建设重点:主要应集中在智慧旅行社内部业务管理系统、会员营销管理系统的建设。
智慧旅行社智慧营销建设的重点主要应集中以下几方面:智慧旅行社B2B分销平台和B2C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市级旅游部门鼓励和支持旅行社建立自己的B2B分销平台和B2C电子商务平台;配合市级旅游部门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智慧旅行社电子商务工作。
(3)酒店智慧旅游建设的职责和侧重点
酒店在智慧旅游方面建设的重点主要在:酒店门户网站、酒店自助入住和退房系统、酒店二维码服务、客房多媒体自助服务终端、酒店无线Wi-Fi等方面。
酒店管理在智慧旅游方面的建设重点主要在:酒店管理系统、酒店会员管理系统、酒店客房管理系统、酒店餐饮管理和点餐、酒店智能停车场系统等方面。
酒店营销在智慧旅游方面建设重点主要在:新媒体营销手段的采用,如企业微博的建设,企业微信的建设,包括微信订阅号和微信服务号,并可以基于微信和微博平台开展酒店优惠活动、酒店预订等;与大型旅游网站合作,开展酒店客房和会议会展的电子商务工作;配合市级旅游部门开展酒店电子商务工作。
三、一个数据中心
为了避免在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中,各地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各自为政,导致各类资源共享困难、技术标准各异、信息化重复建设等问题,本规划突出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有效地组织海量的旅游信息,实现各类旅游信息的综合查询,为游客提供动态、详尽、准确、多元化的旅游信息服务;同时满足旅游各级管理机构的办公及其专业应用需求,实现旅游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为旅游业提供及时、科学的旅游决策信息;更好地推进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也可以为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规范市场运作。在湖北省智慧旅游云计算平台的基础上,完善湖北省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将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建设成为全省智慧旅游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平台、综合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公共的应用支撑平台。逐步形成“基础设施统一保障、基础数据整体布局、智慧旅游大数据支撑、跨部门应用大体系部署”的发展格局,引领智慧旅游信息化向集约化建设、集中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新模式发展。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拓宽采集渠道
旅游数据资源采集是整个智慧旅游信息化的数据来源,通过视频监控、智能传感器收集、游客智能终端反馈、信息采集员上报等方式,收集游客信息、旅游资源信息、旅游环境信息等智慧旅游信息数据。旅游信息资源采集针对不同的数据来源制定不同的数据采集方案,并按照湖北省智慧旅游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将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处理。
智慧旅游数据采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针对智慧旅游基础信息资源,采用委托专门机构的方式,对旅游资源和产品基础信息、旅行社基础信息、景区基础信息、酒店基础信息、景点多媒体数据等进行采集。
2.针对旅游地理信息数据,与政府专业测绘机构或商用地图服务商(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合作,对景区和景点的地理信息数据服务进一步细化,重点细化景点、餐饮、酒店、交通、卫生间分布等旅游相关要素的地理位置信息采集和上图工作。
3.针对乡村旅游导航定位数据,加强与商用地图服务商(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的合作,完善郊区、乡镇的导航地图,提供游客基于LBS的景区周边的酒店、餐馆等的地图查询、地图定位和地图导航。
4.建立旅游消费者信息采集上传的渠道,通过对旅游消费者上报的旅游信息资源的审核机制,建立游客信息采集和采用机制。
5.针对旅游企业的旅游产品信息、旅游优惠活动、旅游新闻等动态信息,建立旅游信息上报的渠道,并通过实实在在的对旅游企业营销和运营效益的拉动,驱动各旅游企业主动上报和自动更新信息。
6.针对游客流量、游客来源等游客信息,主要采用免费无线Wi-Fi、景区电子门禁、景区视频监控系统等方式,对游客流量信息进行采集和统计。
(二)梳理资源体系
梳理智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全面梳理政务业务群,形成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同时,对跨部门的业务办事流程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一方面,从职能层、业务层和数据层三个层面来梳理共享业务数据和业务事项之间的关系,并编制智慧旅游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另一方面,理清各类智慧旅游信息资源的相互关系,建立数据资源体系架构;制定旅游数据资源建设标准,明确每类数据的数据结构、所采用的采集方式、更新维护方式;明确数据的分层级共享和应用模式,并提出数据共享的类型和方式。
(三)完善交换平台
梳理湖北省旅游委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项目;梳理平台与各地市级旅游部门、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信息化项目;梳理平台之间的业务和数据关系,以及湖北省旅游委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项目与湖北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数据关系和相互作用,研究旅游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完善湖北省旅游委智慧旅游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针对各相关单位应用系统的技术和体系结构,配置各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映射关系,提供数据描述、传输、转换、汇总、分发、转发、对等交换、同步、上/下载等功能服务,保证各应用系统异构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制定旅游数据共享交换的组织和管理机制,保证旅游信息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实用性。
(四)构建分析平台
基于湖北省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类型多样化、结构多元化、海量化的旅游信息资源,以及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获取的旅游相关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网络智能机器人技术、空间分析技术、BI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和相关数值分析模型应用于旅游品牌管理和分析、舆情监测分析、旅游营销分析、旅游运营决策分析、新媒体整合营销等方面,为旅游主管部门对湖北省智慧旅游行业整体营销宣传、行业发展引导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旅行社、酒店等旅游企业科学制定智慧营销策略、经营策略提供信息化支撑手段和科学依据。
以大数据分析结果为依据,以湖北省智慧旅游信息化品牌规范为指导,建立省旅游委、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的门户网站群、企业微信群、企业微博群。各个门户网站、企业微信、企业微博之间相互链接和关联,形成一个湖北旅游的微博、微信的整合营销体系,从而实现湖北省旅游智慧营销效果的最大化,实现旅游智慧营销的良性循环。
四、四大体系
(一)建设标准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在湖北“智慧旅游”工程建设中起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研究并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可以在较长的建设周期内,保障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确保达到系统建设的各项质量要求,为湖北智慧旅游建设和运行的开放性、可扩展性以及可维护性提供相应的体系保障。
湖北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管理标准”七方面。在现阶段,智慧旅游信息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在于《湖北旅游信息资源标准》、《湖北旅游数据交换标准》等面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的标准与规范的建设。
(二)公共服务体系
面向游客的公共服务体系是:从“服务游客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出发,以智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智慧营销宣传为起点,开展智慧旅游新媒体营销、大数据营销、电子商务以及旅游公共信息和资讯服务。因此,面向游客的接待服务体系包括智慧旅游营销宣传和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两个方面:
智慧旅游营销宣传:通过大数据营销、新媒体营销(包括微博营销、微信营销、论坛营销)、电子商务等多种营销手段,使在线营销成为智慧旅游营销的重要手段,在线营销预算纳入各级旅游目的地的营销预算;在线预订成为旅游者出行的主要消费方式,旅游在线预订的用户形成一定规模,旅游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得以规范;旅游电子商务实现交易流程规范化和电子合同标准化,数字签证认证手段在有条件的区域和旅游服务企业中得到有效推广。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以满足游客需求、提升旅游体验为目标,为游客提供旅游资讯、旅游产品推荐、旅游产品优惠促销活动、旅游行程规划、门票酒店预订、景区导游导览、虚拟旅游、旅游地图服务和导航、互动评论等贯穿旅客旅行全过程的一体化的优质的旅游公共服务。
(三)行业监管体系
智慧旅游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包括智慧旅游信息化协同办公审批和智慧旅游信息化行业监管。智慧旅游信息化协同办公审批主要是使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三级旅游部门办公系统互联互通,共享业务信息,实现从业务办公到公文编制、报送、审批等无纸化办公。智慧旅游信息化行业管理是通过旅游执法、旅游企业动态监控,以及从业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基本信息、信用能力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共享,实现对智慧旅游行业的全面监督管理和应急指挥调度,引导湖北省智慧旅游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智慧营销推广体系
综合考虑用户消费习惯、互联网传播特征等因素,创新旅游推广营销模式,提升营销手段,注重整合组合和事件驱动,做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事件策划与网络传播相结合,实现境内境外、线上线下互动传播。认真分析省级旅游部门在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能作用,找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积极引导和规范全省旅游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面向企业的旅游信息智慧旅游化试点和推广体系是遴选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开展智慧旅游化试点。智慧景区将在景区旅游资讯发布、景区客流引导、景区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智慧旅行社主要在旅行社内部管理、旅行社游客服务、旅行社导游管理等方面开展智慧化建设;智慧酒店主要在接待服务智慧化、酒店内部管理智慧化和酒店业务经营智慧化上全面提升。利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营销宣传等各种扶持办法,对各类旅游信息化的新应用、新服务、新模式开展试点示范,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全力提升旅游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
五、八大系统
(一)政务服务系统
整合建设区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办公业务系统,集约化建设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加快以部门建设为主向全省统筹建设转变,加强部门业务与信息化应用的融合。全面推进省、市、区(县)、景区/旅游企业四级旅游行业部门及相关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共同理顺省、市、区(县)、景区/旅游企业四级旅游行业部门的业务协同关系,进一步将业务信息系统纵向延伸,实现信息的上通下达和有效共享。积极稳妥推进湖北省旅游电子政务合作、共享和协同。
旅游政务协同平台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智慧旅游协同办公系统
智慧旅游协同办公系统主要是实现旅游行业内部协同办公、业务流程信息化(如委托代理许可证网上审批),使市、区、旅游企业三级旅游部门实现从业务办公到公文编制、报送、审批等无纸化办公,使政府各机关之间、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公文和信息的交流畅通无阻,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同时,系统支持移动终端的应用,便于工作人员随时随地的处理业务和工作。从而优化政务办公流程,实现政务管理的信息化及规范化。
2.旅游业务行政审批系统
旅游业务行政审批系统服务于旅游管理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旅游社的审核、申报工作;核准旅行社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法定代表的变更以及停业、歇业的申请;审核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申报;旅游标志性建筑、景区、饭店等建设项目的前期预审;审批和发放旅游签证通知;出境旅游审核;导游证的申请、变更、换发、遗失补办;导游资格年审;旅游车辆通行证办理等。实现旅游事务行政审批的网络化和并联审批,提高跨部门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办事流程。
3.旅游企业信息上报
与各旅游业态信息化系统对接,驱动各旅游企业实行旅游资源的上报及自动更新,实现旅游信息的自动入库、自动更新。并建立长效的旅游信息获取自适应体系,调动旅游企业使用系统上报信息的积极性。
4.视频会议系统
主要围绕湖北省旅游委与地市级旅游部门建立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便于节省大量的会议费用,并且可以在办公自动化、紧急求援、现场指挥调度等许多方面发挥作用,从而提升旅游系统办公效率。
(二)诚信监管系统
建设旅游行业诚信监管系统,形成行业管理、公众监督、社会服务、数据统计四项主体功能。使广大旅游者和市民可以通过这一系统查询湖北省旅游企业的经营资质和诚信信息,了解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识别旅游服务的品质,自主掌握出游的选择,从而引导旅游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诚信监管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企业诚信档案管理
对湖北省3A级以上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大部分社会旅馆以及导游人员等各类基本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使游客可以通过旅游门户网站、触摸屏、智能手机等终端查询旅游企业的经营资质和服务项目、旅游企业和经营人员的诚信档案以及旅游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等基本信息。提供游客权威的、可靠的湖北旅游企业的诚信档案查询和官方的服务质量评价信息。
2.旅游团行程监管系统
对旅游出行游客的个人信息、出团信息、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进行自动备案,在出现紧急事件时,第一时间获取游客相关信息,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配合手机客户端,实现旅游团出行监管,辅助导游进行团队管理,及时上报旅行团情况。省旅游委可以在网上即时掌握和监控旅行社团队操作动态信息,清除不法旅行社的暗箱操作,洞察旅游企业对外报价、接待量和服务标准。
3.旅游企业诚信评价系统
通过提供游客旅游感受交流互动、旅游企业和服务评价、服务质量打分等功能,收集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评价信息,同时,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等级和服务质量指标体系,综合分析旅游企业的官方诚信档案和历年的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以官方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并颁布相应的诚信等级证书。
4.旅游企业诚信信息发布系统
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不定期的发布,便于游客和旅游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方便地查询到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导游人员提供参考。同时,为管理对象提供公众监督的渠道。
(三)资讯服务系统
以现有资讯网、电商网、英文网、日文网等网站数据为基础,以海内外游客为服务对象,建设一体化的国内游客服务门户网、移动旅游服务门户,为游客提供最新、最全、最权威的旅游资讯,同时设置知音湖北美图分享、体验分享等互动栏目,增强网站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为海内外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信息支持和出游便利。初步实现游客服务智慧化,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改善旅游体验质量,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向游客提供一体化、全程化、定制化的动态信息、电子导引、电子解说、电子商务等“线上”和“线下”无缝整合的旅游公共服务。
资讯服务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系统是资讯系统的基础核心管理系统,内容管理系统不仅提供协作管理、信息发布这样的传统服务,还提供信息协同等服务的扩展支撑,是一个能够支撑多种形式、结构、来源的整合式内容管理系统。内容管理系统为整个信息汇集提供栏目、文档、模板、协作、发布等基础架构,为所有关于旅游局的新闻动态、政府文件、办事服务、旅游目的地信息资源库、图片、视频等内容提供采编、审核、发布服务。
2.全文检索系统
资源只有在需要的时候“被找到”,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全文检索系统对资讯服务系统的数据及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数据同步、索引机制,导入到全文检索数据库中进行保存,实现湖北旅游信息资源的全方位检索、共享和利用,能够集中地对所有公开信息和服务进行检索展示,提升公众对信息获取质量和效率。全文检索系统包括全文数据库、数据同步网关、全文检索web端。
3.虚拟旅游系统
系统采用三维软件平台,针对某些著名景点进行数据化模拟,面向社会公众,建立一个基于三维GIS空间技术、以用户为主导的基础信息交互平台。为湖北旅游资讯的建设提供更加直观、立体的八大业态信息展示手段,使得展示手段和展示内容更加丰富、高效,便于使用,提高大众的参与度。
(四)应急指挥系统
按照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应急指挥系统首先能够满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求,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充足的信息和资源,在此基础上实现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其次还满足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的日常工作需要,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自动记录和科学评估,实现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信息化。
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可以分为值守应急、日常业务、统计分析三类。值守应急是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重要内容,而信息接报是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值守应急的核心功能。各单位在接收到信息后,在本单位内部的处理流程分为信息接收、审批审核、信息上报、信息抄送和系统留档等几个步骤。具体包含信息接报管理、值班管理、通讯录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简报管理、统计分析管理。
2.应急保障系统
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上报,经对上报信息分析,并启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根据应急资源分布状态,确定应急保障计划并下发各单位执行。具体包含资源信息管理、资源保障计划、资源评估管理、评估指标和模型管理、预案管理、案例/知识/专家库管理。
3.资源管理系统
应急资源数据来源于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前置机接收应急办提供的应急资源数据;二是通过登录本系统,主动录入的应急资源数据;三是通过数据报送的方式实现应急资源数据上报。
应急资源数据的更新和维护由数据提供部门负责,各相关单位需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保证应急资源数据的实时性。
应急资源主要包括:应急机构、应急救援人员、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应急通信资源、应急运输资源、应急资金、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等。
4.指挥调度系统
指挥调度系统对突发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情况汇总(包括事件相关的接报信息、综合研判结果和当前事件处置状况),形成事件的情况汇总报告,分发相关应急机构。指挥调度系统向相关机构下达任务。系统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分析。并将上述各类系统的数据展示通过大屏、手机APP等显示端进行展示。
(五)行业监测系统
行业监测系统对湖北省旅游产业中的核心产业景区业、宾馆业、旅行社业、交通业、旅游商品的监测,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通过对行业数据分析、预测,整合涉旅部门和大型企业(主要是通信运营商、交通运输企业)的部分数据及联通市、县、景区等各级监测信息,全面了解湖北省旅游行业的运行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游客服务提供实时、详细、可靠的数据。
行业监测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景区监测子系统
基于智能视频识别技术,融合视频处理、图像处理、模式识别以及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的技术,实现人数的实时监测。利用摄像机采集视频数据,对视频图像中的行人进行检测和跟踪,获得指定时段和指定区域内的人群流动量,准确的统计某一区域的出入人数,提供人群流动方向等动态信息。
除了监测景区的游客流量,还可以收集环境、水文、地质、生物、文物等动态监测数据,通过自动采集、人工报送、系统数据交换等多种手段相结合,从各景区获得监测业务数据。实时向游客展示景区环境、水质、PM2.5等监测数据,使游客更了解景区。
2.酒店监测监管子系统
通过本系统与省各大酒店(4星及以上星级酒店)之间沟通和交流,实现酒店日常基本信息的管理,酒店日常住宿情况的登记,下发省旅发委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等。通过系统获取酒店日常运行数据,实现对酒店的整体运行监控;同时通过GIS平台,实现对各大酒店的直观展示;通过对酒店已有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和对接,实现对酒店的实时监控,达到对酒店详细信息的总体监测和监管目标。
3.乡村旅游监测监管子系统
对湖北省周边旅游的民俗村、农家乐等地方的监测监管,通过信息展示可以了解民俗村基本情况、特色旅游、农家乐旅游、住宿情况等信息,通过系统实现民俗村日常运行数据的上报,接收省旅游委下发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等信息,并通过在重要的民俗村搭建视频监控实现对该民俗村的实时监管,同时通过GIS平台,直观展示湖北周边旅游民俗村,实现湖北周边特色民俗村及农家乐的信息监测和综合监管。
4.旅行社监测监管子系统
依托省旅游委现有旅行社业务办理系统,通过与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电子行程单、电子合同)、省政务集群管理平台、电子商务网进行数据交互,实时对出境游组团、入境游接待、国内游组团、国内游接待、单项业务、导游接团、团队路线轨迹等数据监测,实现对旅行社旅游团队出行信息的监管,为省旅游委对旅游团队的行踪动态、出团人员信息进行有效的掌握,便于进行统计和查询。通过对旅行社(出境旅行社)已有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和对接,实现对旅行社的实时监控,达到对旅行社详细信息的总体监测和监管目标。
5.旅游交通监测子系统
通过与交通部门数据进行交互,取得景区周边道路的交通信息,实现对旅游大巴、游船客轮行驶情况的实时监测以及历史轨迹查询,省旅游委及时掌握交通状况并通过全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以图表方式在大屏、电脑、手机上展现,便于游客进行选择。
(六)电子商务系统
电子商务系统针对湖北省智慧旅游产业中不同层次的旅游企业和不同定位的旅游产品,提供差异化的智慧旅游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实现旅游门票、酒店餐饮、目的地旅游服务及产品(含民俗旅游、民俗村接待、土特产)的在线分销、网上预订和支付。从而,建成辐射湖北的一站式、专业型、综合性、实体与网络平台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传统旅游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升发展能力、为旅游主管部门推进网上管理创新提供服务。
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整合区域旅游资源,为湖北的旅游小微企业、湖北旅游特色商品提供旅游产品和旅游特色商品的展销平台,实现旅游小微企业与大型景区、酒店的整合营销。
针对商务旅游、高端旅游产品,通过与旅行社合作、商会广泛开展合作,建立俱乐部式的会员营销平台,并建设与之配套的会员积分激励制度和完全满意旅游服务机制,在游客咨询和在线预订订单信息、网站访问数据和手机应用信息、游客长期消费信息、游客有关的搜索引擎数据、微博数据、主流旅游网站信息等数据的基础上,实现旅游会员信息的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和评估。并通过建立游客和旅游消费数据分析模型,分析游客消费习惯,从而指导旅游产品设计创新,优化旅游服务不足之处,在提升整体行业竞争力和游客满意度的同时,实现营销与服务的捆绑。
针对农家乐、乡村旅馆等旅游形态,建设简单、易用的符合乡村旅游现实情况的家庭旅馆和农家乐预订与入住APP,使家庭旅馆和农家乐经营体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对游客的预订情况进行确认、查询,并发布自己的旅游产品信息和优惠活动信息,使农家乐、乡村旅馆等可以融入到湖北旅游电子商务体系,从而形成自主驱动、自主更新的智慧旅游服务模式,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七)舆情监测系统
旅游行业孵化和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与第三方研究机构、在线旅游平台、互联网平台和旅游企业之间建立信息收集与交换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控旅游市场对湖北旅游的舆情,分析和建立相关的湖北市场指标,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湖北旅游品牌。并针对性的挖掘游客潜在兴趣和热点,同时推出针对性的营销主题,及时引导舆情热点,提高湖北旅游的营销竞争力和效益。
(八)多元客户管理系统
旅游多元客户管理系统提供面向公众用户以及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各科室、市、县区旅游局接洽过或掌握的省直部门、规划企业、旅游投资商、旅游信息化服务企业、宣传营销等各类单位及人员信息汇总,录入接洽的过程、合作事项、公众用户业务等相关信息管理;为旅游管理部门及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将全国旅行社、旅游电商企业等旅游接待、分销企业录入,适时推送湖北旅游营销推广信息。同时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将旅游产品提供商、旅游营销渠道供应商纳入,通过旅游资讯管理平台中所管理的全平台的各类业务、交易信息,为湖北省旅游行业提供信息查询,完善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旅游合作商管理
多级权限管理机制,为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旅游企业提供多类型旅游合作商管理功能,管理内容包括:合作时间、合作商基础信息、合作事项等。通过多种查询条件的组合方式,实现基于旅游合作商的多种专题分析查询。满足对于旅游合作商的信用信息汇总,实现旅游合作商的诚信体系建设。
2.会员及游客管理
对游客、会员以及互联网用户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通过渠道整合收集投诉、咨询、建议、各类营销数据和游客关注的核心内容数据,实现公众会员及游客查询统计分析。基于整体项目内游客、会员的各类业务信息实现对于相关用户的分析功能,包含:游客消费潜力、消费模式、游客忠诚度、游客信用度、游客满意度、游客数量发展趋势等内容,为管理、营销提供数据依据。
3.营销及活动管理
通过系统内的各类客户信息、营销活动信息及营销宣传信息管理,各级旅游部门可依据所属权限,以多种方式(如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客户端),推送所辖客户的营销信息。
六、一套标准规范
针对各旅游业态的业务特征,在现有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旅游信息标准化建设。从信息化基础设施规范、应用系统规范、信息标准(含信息的应用规范)和用户规范等方面,研究和制订旅游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在现阶段,旅游信息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在于:
(一)《湖北旅游信息数据标准》
湖北旅游数据标准的建设主要包括《湖北旅游信息资源标准》、《湖北旅游数据交换标准》等面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的标准与规范。
1.旅游信息资源标准
旅游信息资源标准包括:旅游云数据中心建设所需的所有信息分类与代码、数据元、元数据等面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的标准与规范。其中数据元和信息分类编码是面向结构化信息的标准,元数据是面向非结构化信息的标准。
2.旅游数据交换标准
信息资源标准解决了双方或多方对语义的无歧义理解,但要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就离不开数据交换。数据交换是不同应用系统之间相互传递有意义、有价值的数据,必须按照商定的数据结构进行。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
旅游行业内的数据交换格式:该类标准主要解决旅游行业内部不同业务部门或应用系统之间(同一业务部门的上下级之间),为了实现业务协同而进行信息交换时所遵循的标准格式。
旅游行业对外数据交换格式:该类标准主要解决旅游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为了实现业务协同而进行信息交换时所应遵循的标准格式。通过元数据描述和检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定位和发现,为资源的整合和系统间的交互提供基础方法。
与其他厅局间应用系统数据的交换标准制定,要在全省交换标准的框架下进行设计(顶层设计首先是数据大集中和顶层交换),以此推动全省数据交换工作。
(二)《湖北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规范》
编制《湖北省旅游企业信息服务规范》,规定湖北省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三大类旅游企业(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旅游区(点))信息化服务的通用要求,以及有关的特色服务要求。并将景区、酒店、旅行社的旅游信息化建设情况纳入景区、酒店宾馆、旅行社的评星评级体系。
(三)《湖北旅游信息化品牌规范》
建立湖北旅游信息化品牌规范,旨在面向消费者提供风格统一、形式统一、内涵诉求统一的品牌形象,迅速在消费者中建立湖北旅游信息化品牌的影响力与美誉度,从而形成消费者对湖北的旅游价值认知。
针对湖北旅游品牌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传播,制定标准化的数字VI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数字化VI应用规范、UI应用规范),实现对湖北旅游信息化品牌的logo、吉祥物、字体、标语口号(slogan)等的全面定义,以及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传播和服务界面(网络广告、专题页面、网站UI、手机APP界面UI、旅游一卡通卡面设计)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并在传统的湖北旅游宣传手册、旅游咨询中心宣传视频,以及旅游资讯网、微博、微信的UI设计上融合旅游信息化品牌规范,让消费者在湖北旅游过程中,尤其是享受智慧化信息服务时,双目所视,皆为品牌,余光所见,均为品质。
(四)《湖北旅游云计算平台服务标准》
制定用于规范云服务设计、部署、交付、运营、采购以及云平台间数据迁移的旅游云计算平台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云服务分类、云服务计量、云服务交付、云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1.云服务分类标准
云服务分类标准将规定云服务的分类,包括云服务的分类、管理和编目,以及云服务的信息处理,并为云服务的开发、服务提供、服务消费及管理人员提供科学适用的分类原则和方法。
2.云服务计量规范
通过云服务计量规范,描述统一的计量指标,描述虚拟产品、服务水平等级以及性能等指标体系,以便让用户容易理解购买的云服务产品与传统产品之间的关系,减少用户选择和使用云服务时的困扰;同时,方便管理部门对云服务进行监管。
3.云服务交付要求
云服务交付要求作为云服务提供商用来评估和改进自身交付条件和能力的依据,应提出云服务交付的框架,包含交付内容、交付过程、交付质量和服务交付管理并实现持续改进。本标准也可以为第三方和用户评价、认定云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交付能力提供指导。
4.云服务应用和数据迁移指南
本标准给出不同云平台间应用和数据迁移的指南。重点在对应用和数据迁移时,对信息采集评估、迁移方案设计(包括迁移的场景、方法、步骤等)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环境因素以及方法流程提供指导。
5.云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本标准建立了云服务质量模型,规定了云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为云服务相关方评价云服务质量提供一致的、公正的方法或依据。本标准从功能性、安全性、可靠性、响应性、有形性和友好型性等方面构建了云服务质量的模型框架,以及相对应的指标评价体系。
6.SAAS服务商能力要求与分级规范
为SAAS服务商家制订公共服务能力的标准,规定了SAAS服务商家在资源、研发技术、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并给出评价或选择SAAS服务商家的建议。为规范和引导SAAS服务业发展,培育新兴业务模式,建立良好市场秩序提供条件。
第五章重点工程
一、标准服务体系建设
湖北省智慧旅游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总体标准建设、业务标准建设、数据标准建设、应用标准建设、基础设施标准建设、信息安全标准建设、管理标准建设”等。
二、公共数据采集办法
数据采集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数据加工、数据整合、数据关联等功能,实现各类不同主题的信息处理,在旅游公共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清洗、转换、集成构建业务应用所需的业务数据库,充实公共服务数据库,提升数据的价值,实现数据向信息的智慧转变;另一方面,在智慧应用的建设中,支撑业务数据库及公共服务数据库的指标项扩展,充实基础数据库的指标项及数据内容。
(一)整合配置
以图形操作模式配置数据整合参数,实现清洗、转换、比对、数据导出、数据拆分等数据整合规则的动态配置。
(二)整合组件管理
系统以组件形式对清洗、转换、比对、导出、拆分等数据处理过程进行封装,同时提供这些整合组件的注册、发布、撤销、查询等整合组件管理功能。
(三)整合流程管理
实现对整合实施过程的申请、配置、审核、执行等过程的流程化管理,并允许在流程过程中进行回退、修改等操作。
(四)整合结果信息查询
提供整合结果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无需定制开发,可根据不同的整合主题进行相应结果信息的查询。
(五)整合结果订阅
应用接入单位可针对整合结果,按需进行结果集数据的订阅,在订阅审核通过后,系统按预设的规则将接入单位要求的数据交换到指定位置。
(六)整合过程信息统计分析
动态设定统计口径,对数据整合过程进行统计与分析,如清洗数据量、处理过程失败记录、处理成功数等。
三、旅游企业电子服务
针对湖北省各景区售检票系统建设参差不齐、接口建设不统一的现状,建设湖北省智慧旅游信息化景区电子售检票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对各种旅游电子票务的统一管理、票务分销、票务售卖和统计查询,快速精确统计和实时查询票务及参观人员流量、客源地等情况,满足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对各景区门票管理和游客统计的需求。同时解决各个旅游景区网上购票需要到现场排队换票的问题,实现支持多种景区门票购票方式、支持不同种类门票的统一验证。
四、智慧旅游大数据分析模型建设
(一)旅游资源分布状态分析模型
将湖北省的旅游资源按照GIS采集情况,发布在统一的GIS引擎上,并方便进行查找过滤,在GIS上进行相应的查看及业务处理。如可基于位置查看各旅游资源的详细业务信息情况,以多种图表(饼状图、南丁格尔玫瑰图等)方式展现湖北省的旅游资源,按照不同维度分布进行统计分析。
(二)团队运行动态分析模型
对旅游团队进行实时的跟踪,获取旅行社电子行程单数据,对于旅行团队的概况做统计分析,并能分析团队入境、出境的情况做综合展示。对旅游团队的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对趋势变化做具体的分析,为营销及其他做好决策支持。对旅游团队进行实时的跟踪,通过基于位置的服务显示其与规定行程路线的偏差情况,如出现偏差,可进行预警。导游工作统计、导游人数、接待团数量、平均接团数量、接待团客趋势分析、满意度分析等。以ibeacon为入口,得到这些数据的统计,并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委监管起到正向反馈作用。
(三)游客客源地动态分析模型
根据电子行程单所产生的数据统计团队游客的数量及客源结构(在电子行程单中要求录入游客信息),同时,利用运营商手机信号数据统计出游客的客源结构数据,将此数据和电子行程单中所采集的团队游客数据比对,得出散客客源结构数据。
如果景区已实现实名购票,也可通过票务信息实现客源结构的统计。可以多种表现形式展现,以值域漫游的方式在地图上展现,也可以炫光特效展示其流动性。对客源地游客数量按时间维度做趋势的变化分析,为营销投资做决策支持。
(四)景区客流动态分析模型
根据运营商数据或者接入景区闸机(流量摄像头)实时统计管辖范围内的重点景区的客流情况,根据动态的分析以及预测,有效的实现监管及应急的预案等。以折线图的方式实时展示,并可切换景区。
根据运营商数据,或者接入互联网(如百度LBS)数据,实现对景区游客热力图分布情况的统计及查看,能重点监测到游客的分布情况,为景区及旅游委应急及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运营商数据,或者接入互联网(如百度LBS)数据,或者景区闸机数据实现实时游客的统计分析,并依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及最大接待服务水平分析景区的舒适度指数,以星级标准的方式发布给公众,并提供未来几天的预测数据,并可接入国家智慧旅游平台12301作为公共信息发布。
(五)年票运行动态分析模型
根据年票的使用量及发行量,统计年票的总的平均使用次数,并可再细化到年票在重点景区的平均使用情况,以及从多维度出发分析其使用情况,作为年票定价及对景区分层的依据。
根据年票发行量,按照月份统计当年年票的销售量/销售额,各代理渠道的销量分布等。也可进行同比、环比等多种对比的分析,作为年票经营情况及营销宣传等决策的依据。
根据年票续费情况,分析年票的再次购买情况,分析客户流失率及流失原因等,为进一步改善营销情况做分析依据。根据年票使用情况,分析年票在各景区的使用占比情况,以简单易懂的图表方式展现。
(六)生态环境动态分析模型
展示实时的天气情况、旅游适合指数等做一周的气温、天气变化的统计分析。根据空气质量PM2.5、PM10、颗粒物等情况,做实时的展示及按照周、月等维度进行连续变化的分析,并以折线图的方式进行展示。
(七)互联网用户搜索行为分析模型
根据百度、360、搜狗等主流搜索引擎获取互联网搜索总量的统计,并按月以折线图的方式展示。并能统计其环比、同比的增长情况,根据搜索情况来预测其被关注情况。
根据百度、360、搜狗等主流搜索引擎获取互联网搜索来源地统计,并以地图值域漫游的方式展示;根据搜索情况来预测其被关注的来源地情况,为定向的目的地营销投入做决策支持。
根据百度、360、搜狗等主流搜索引擎获取互联网搜索人群的年龄及性别(用户画像的部分数据),并以图表方式展示,为目的地营销投入做决策支持。
根据百度、360、搜狗等主流搜索引擎获取互联网搜索关键字进行分析,分析其中关键字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以字符云图的方式展示,为目的地营销及其他投入做决策支持。
(八)互联网用户关注动态分析模型
接入互联网舆情(微博、微信、搜索等)相关数据,按照各类维度(如周期、分类等)方式进行展示。同时可以对所辖重点景区做舆情的重点分析,包含正面、负面评价,并将景区口碑从各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
(九)景区门票销售动态分析模型
接入景区售票系统(或者通过互联网渠道的票务分销数据),统计重点景区门票在线即时销售的情况,并以多种图形方式展示;统计重点景区门票按照时间周期(周、月、季、年等)的销售统计,并以多种图形方式展示;将重点景区门票销售情况按照同样的维度进行对比分析,以图形方式展示。
(十)营销规模动态分析模型
按照吃住行游购娱等分类将整体的营销规模做动态的分析,以图形方式展示,以协助决策在哪些方面重点投入。通过数据中心获取电子商务交易的数据,对交易数据进行各种分析(同比、环比,按周期、类别等),以图形方式展示,以协助进行营销决策。
(十一)互联网分销动态分析模型
接入通过互联网渠道的票务分销数据,将OTA分销的情况加以分析,对比各个OTA渠道(携程、去哪儿、同程、驴妈妈等)的销售数量/金额,并以图形方式展示。各渠道历史销售数量/金额对比情况,同渠道的不同时期的对比等以图形方式展示。
(十二)运营商客流数据动态分析模型
根据运营商手机信号数据,以小时为单位实时统计各景区客流量情况,或者根据所选择时间段(以天或小时为单位)进行景区客流量的汇总统计。对游客的统计可以按照总人数,分省人数、分地市人数和分团体/散客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六章 实施方案
一、建设和运营模式规划
(一)主要运营模式说明
智慧旅游运营模式应在传统运营模式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创新适应快速化、跨领域化需求的差异化产品和精细化服务,实现多方合作共赢。
(二)主要项目建设和运营策略
1.运营主体分析
通过总结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和我国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运营的经验,可以将智慧旅游建设分成以下几种建设运营模式。
针对政府部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的智慧旅游建设,共有七种常见的运营模式:政府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和运营商共同投资、运营商建设和运营,政府投资、委托运营商或第三方建设和运营,政府牵头BOT模式,运营商/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运营,联合建设运营和公司化运营。
针对政府引导、涉旅企业主导的旅游智慧化建设,共有四种常见的运营模式:涉旅企业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提供引导资金、涉旅企业投资和运营,涉旅企业和运营商(第三方服务商)共同投资、运营商(第三方服务商)建设和运营。
2.总体运营思路
在智慧旅游项目运营模式具体构建时,根据项目的社会属性、服务对象、涉密性、投资规模、专业跨度、共享性和专业难易等七个方面确定项目的运营模式进行分类实施。
对于面向政府应用的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基础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如旅游行业监管平台、旅游政务协同平台等),采用整合政府独立投资、建设和运维的模式(即政府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
对于面向整个旅游行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云计算中心)、向游客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服务项目(如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进行,由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向社会提供服务,政府对企业实施管控(即政府投资,委托运营商/第三方建设、运营模式);或建成后企业移交于政府或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向相关企业购买服务(即政府牵头BOT模式)。
对于面向旅游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管理的旅游信息化项目,能够给企业直接带来成本节约和价值增加的,比如景区资源管理系统、景区售检票系统、景区监控系统等,采用“涉旅企业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或“政府提供引导资金、涉旅企业投资和运营”模式。
对于面向游客服务,旅游信息化能够给游客个人带来旅游体验增加、成本降低的,比如手机导游系统、电子商务系统、旅游信息咨询系统、景区无线Wi-Fi覆盖等,可以在后期运营中以佣金、广告等方式获取收益的项目,政府可以综合考虑政府旅游信息化资金的使用情况,结合本省市的实际情况,选用“政府投资,委托运营商/第三方建设、运营”模式、“运营商/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或“政府牵头BOT(建设—经营—转移)”模式。
五年总体推进计划
(一)第一阶段(2016-2017):夯实基础
1.确定智慧旅游云平台的运营模式和运维管理机构;梳理旅游数据资源体系架构,在原有数据中心的基础上,统一智慧旅游数据中心数据标准;制定旅游云服务平台服务标准化体系,并制定和颁布云平台推广应用的机制以及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2.确定智慧旅游官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和运维管理机构;确定平台的战略定位和受众;建立智慧旅游官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机制;完善智慧旅游官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实现旅游产品的网上展销和交易,实现平台与旅行社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
3.推动省旅游委、地市级旅游部门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4.推动全省3A级以上景区4G网络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
5.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和产业监测平台,升级湖北省旅游委智慧旅游政务网络与资讯网络平台。
6.建立景区游客流量监测系统,推出电子门票、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智慧景区信息化应用。
(二)第二阶段(2017-2018):巩固提升
1、2017年:
(1)智慧旅游云计算平台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全省智慧旅游信息资源交换枢纽,并不断完善和补充数据中心的数据内容和需要对接的第三方平台。不断完善云数据中心的公共基础平台,为各区县和旅游企业基于云平台的数据和标准化的公共基础服务接口快速定制旅游应用提供平台支撑和服务,使平台具备提供PAAS服务的能力,完善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基于云平台越来越丰富的大数据,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一系列分析和应用,并提供给智慧旅游行业内部和其他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地市级旅游部门、区县旅游部门、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在旅游云平台上搭建应用系统、租用平台提供的基础设施。
(2)新建旅游智能电子售检票管理平台,并完成该平台与现有可对接的景区电子售检票系统的对接,以及部分景区电子售检票系统的硬件改造。
(3)建立旅游官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营销推广策略,完善平台发展配套机制;完善平台功能,增加会员营销中关于会员信息管理、会员积分管理、会员营销分析的功能,继续拓展平台可支持的支付方式;完成与旅游电子售检票智能管理平台的整合共享,扩展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网站的合作;拓展平台中参与的旅行社、酒店、景区、商家等。
(4)完成旅游协同办公系统、旅游业务行政审批系统、旅游企业信息上报系统的建设。
(5)开展第一批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确定第一批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6)建立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和旅游紧急救援系统,依托4G网络和4G技术,推出具有景区特色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布放在景区的“天眼”,实现对各景点、游客集散地、事故多发地等现场全方位24小时实时监控,使景区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可随时随地查看视频。
(7)总结前期5个智慧旅游建设示范城市建设经验。
2、2018年:
(1)建设旅游咨询投诉服务系统,对接国家旅游局12301系统,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2)新建旅游行业诚信监管平台,并结合现有旅游产业运行监控平台,实现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管。
(3)新建旅游营销管理和绩效考核平台,实现对各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营销绩效的有效管理和考核,提高营销的积极性,实现营销合力。
(4)对地市级旅游部门、旅游景区已有数据中心“云化”改造,以及旅游应用系统向湖北省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的逐步迁移。并鼓励旅游企业、开发爱好者、IT公司在智慧旅游云平台的基础上,搭建旅游应用系统或移动终端APP,不断完善平台提供SAAS服务的能力。
(5)开展第二批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确定第二批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6)建设5A级景区游客3D虚拟景点体验区。
(7)旅游营销适应“互联网+”时代,充分挖掘资讯网、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APP、电商等资源,在品牌推广、活动策划、产品营销、旅游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
(8)继续推广智慧旅游示范城市建设和智慧乡村旅游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9-2020):深化应用
1.继续扩展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商务网站的合作;继续拓展平台中参与的旅行社、酒店、景区、商家等。
2.在前三年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云平台在旅游行业内部,以及智慧旅游行业外部的IAAS、PAAS、SAAS服务。
3.进行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工作。
4.建立智慧旅游管理体系、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智慧旅游营销体系。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发挥政府在湖北省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创新机制,制定引导性政策,拓宽智慧旅游信息化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加快制定湖北省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秩序。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政策,以信息资源开发促进湖北省智慧旅游品牌建设,促进旅游产业链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制定鼓励信息消费的政策,促进旅游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
二、组织保障
为加快湖北省智慧旅游发展进程,各级旅游部门成立智慧旅游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省级成立专家组、标准组等,相关设置要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职能机构相融合。
三、管理保障
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内容完善的智慧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智慧旅游建设统一管理和宏观把控。加紧完善由市级到区县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强化统筹协调职能,明确全省智慧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的主管处室和实施机构。促进各市、区、县将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纳入地方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同时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跟踪和监督,及时调整智慧旅游发展目标,适应湖北“十三五”旅游产业总体要求。
四、资金保障
积极将智慧旅游建设纳入各级智慧城市建设范畴,争取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旅游行业试点示范项目或相关科技支撑项目资金支持。各级旅游部门制定和出台奖励、补贴、扶持等政策,引导和推动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旅游乡村开展“智慧旅游”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信息化在智慧旅游行业的深度应用。
五、人才保障
智慧旅游长久、稳定、持续的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的支持和保障。
(1)智慧旅游的建设和发展还需要加强智力支持与服务,通过邀请有关信息化专家、试点领域的业务专家、管理专家等多学科的专家,对政策、技术、业务和标准建设等方面进行咨询和指导,为项目提供方案论证、技术指导、成果评价等方面的服务。
(2)制定和完善湖北省智慧旅游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激励和引导社会旅游信息化人才资源向旅游行业流入。
(3)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建立“智慧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建设人才培训基地。依托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重点培养“智慧旅游”建设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4)引进高端专业人才。重点引进一批活跃在相关技术发展前沿、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鼓励开展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