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2018—2019)
一、2018年工作总结
赤壁有位置,咸宁有影响、省里有特色、国家有亮点
(一)赤壁有位置
1、党的建设成果丰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第四期支部主题党日现场观摩会在市人民医院行政支部举办;市疾控中心党总支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作为典型重点宣传;局机关党委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十进十建”走进了市人民医院工休会和市中医医院晨读会,受到市纪委监委肯定。
2、精准扶贫扎实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落实到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实行了“一票式”、“一站式”结算,为贫困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快
捷服务。卫计局帮扶的中心坪村在九月份全市重点贫困村出列综合绩效考核中取得93.6分,位列第一。蒲纺医院慈善助医共救助2163人次,资金58.6万元。送医送药下乡及义诊38次。
3、医共体建设不断深化。市人民医院与省人民医院组建医联体。市人民医院与1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共体。以市蒲纺医院为核心,组建了传染病、精神疾病、肿瘤专科专病联盟;以市中医医院为核心,组建了中医、针灸、推拿、康复专科专病联盟;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组建了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专科专病联盟;以市疾控中心为核心,组建了健康联合体。
4、八大健康养老项目全面落地。我市今年实施十大健康养老项目,卫计部门承担8个项目。目前,有4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内科楼、鄂南肿瘤医院、德和妇产医院、国康中西医结合医院),有3个项目进入装修(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赤壁爱尔眼科专科医院),有1个项目已经启动(市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
5、医疗卫生保障破解难题。市政府对卫计部门提请的专业人才招录、事业经费保障、配套政策落地等重大问题,站在民生角度优先予以解决。
(二)咸宁有影响
1、咸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我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后来居上,在咸宁市第三季度考评中名列第一,11月份大检查中名列第一。
3、市人民医院新增“咸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分别是眼科、耳鼻喉科、放射科、病理科、临床护理;市中医院新增中医重点专科2个,分别是肿瘤科、康复医学科。
4、在咸宁市首届中医药大会上,市中医院作为县市唯一代表,作了经验交流。该院面向全国举办的《我与中医有关的故事》有奖征文比赛活动,引起社会反响。
5、在咸宁市庆祝首届“中国医师节”纪念大会上,市中医医院两名医师被评为“咸宁市十大中医名师”;市人民医院选送的节目荣获“二等奖”。
6、市人民医院“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因“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氛围较浓,实物载体新颖丰富”,受到咸宁市卫计委通报表扬。
7、计划生育“两非”典型案件完成“一镇一案”任务,居咸宁市前列。
8、我市在2018年度再次荣获咸宁市无偿献血第一名。
9、咸宁市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咨询项目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省里有特色
1、赤壁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获全省“十家表扬单位”,县市排名第四。
2、我市整治“两非”工作,被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整治“两非”工作成绩突出县市。
3、“浙赣鄂湘”四省血防联防联控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4、赤壁市探索开展的社区居民慢性病团体健康管理得到省卫健委高度肯定,并作为湖北省特色案例报送到国家卫健委。
5、国家骨质疏松防治推广项目湖北省工作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
6、国家心血管病筛查项目湖北省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7、市卫计局精准扶贫事迹被《湖北日报》以“鄂南幕阜山深处,楠竹铺就产业扶贫致富路”为题进行报道(2018.09.17)。
8、在全省率先成立老年乡村医生协会组织,稳定了离岗乡村医生队伍。
9、市人民医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四届)
10、市人民医院眼科获全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咸宁年度县市唯一)
11、市中医医院在湖北省中医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举办的“中医护理特色技术推介大赛”黄石咸宁分中心赛区中荣获一等奖。
12、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在省卫健委开展的监督执法案件评审中,代表咸宁市提交的评审案卷全部合格。
13、市疾控中心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工作在全省项目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14、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工作受到省疾控中心肯定,在我市举办全省疾控系统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
15、蒲纺医院老年康复中心通过第三方验收,达到湖北省养老机构四星级标准。
16、省中医院医疗集团年会在我市举办,在县市举办为首次。
17、有两名乡镇卫生院医生被省卫健委表彰为“乡镇名医”、一名社区医生表彰为“社区名医”,咸宁市居前。
(四)国家有亮点
1、市人民医院被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评为“2017年中国县级医院竞争力排行榜168强医院”。
2、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全程管理惠民工程得到国家卫健委肯定。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县级公立医院药事综合改革人才培养项目”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3、市人民医院面对一候诊患者突发猝死,成功上演“生死时速”救治病例,被央视网、新浪网、北京卫视、湖北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媒体报道。
4、赤壁市作为国家疾控中心指定的试点与美国疾控中心合作开展的《社区医务人员推荐促进慢性病患者接种季节性流感项目》(全国仅2家单位),是我市时隔30余年后再度开展的跨国性卫生合作项目。
5、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研究基地落户蒲纺医院。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高血压管理“群雁计划”培训班在我市举办。
7、市计生协会被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确认为“暖心家园”项目点,全省县市唯一。
8、市卫计局被评为湘鄂赣皖苏五省血防联控先进集体,全省仅两县市入围。
9、2018年赤壁镇卫生院和中伙铺镇卫生院被国家卫计委表彰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存在的主要问题:(三个不够)
1、改革力度还不够大。认识还不高,体制还不顺,机制还不活,思想还不够解放,制约了事业快速发展。比如:医改难、投入难、生存难等问题亟需改革破题。思路就是出路,点子就是票子,解放思想,黄金万两。
2、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服务流程有待优化,行业竞争有待规范,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3、队伍建设还不够优。在业务层面,主要表现为专业人才引进难、留不住,乡村业务人员严重不足。在班子建设层面,主要表现为“三怕”、“三不够”。即:怕干事、怕担责、怕得罪人,学习不够、能力不够、激情不够。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计划
赤壁领先,咸宁率先,省里抢先,国家争先
年度目标:咸宁争先、全省创优
工作思路:抓改革促发展,抓业务促服务,抓宣教促健康,抓党建促行风。
工作举措:实干立局,改革活局,创新强局,管理治局,人才兴局。
主要任务:(五抓)
(一)抓业务提升
1、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二甲”医院复审并达标。
2、市人民医院在咸宁市县级率先组建胸痛中心,提高急性心梗救治能力。
3、市中医医院在咸宁市中医行业率先开展介入治疗业务,提升服务能力。
4、市妇幼保健院与武汉中南医院共建乳腺外科,与省妇幼保健院联建新生儿专科。
5、市二医院以医联体方式与武汉同济医院共建耳鼻喉专科。
6、创建8个省级重点专科和5个咸宁市重点专科。省级:市人民医院眼科、放射科,市中医院肾病科、心血管科、骨伤科、康复科、肿瘤科、肛肠科。市级:蒲纺医院肿瘤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放射科,市中医院妇科。
(二)抓优质服务
1、全面启动“优质服务乡村行”活动。
2、加快“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依托社保卡实现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真正做到出院结算“只跑一次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全程医疗服务。
3、深化医共体、医联体、专科专病联盟建设。
4、加大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市中医医院新区门诊部上半年投入使用。
5、社区居民慢性病团体健康管理实行全覆盖、无盲区。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党风建设对行风建设的引领,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三)抓项目建设
1、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项目。在本年度投入使用。(新建业务楼12000㎡,地面七层,地下一层。该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00万元,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5300万元)
2、市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项目。在本年度投入使用。(面积19357㎡,总投资62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720万元,地方配套和自筹资2480万元)
3、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在本年度投入使用。(新建业务楼3230㎡,为五层框架结构。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4、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新建业务楼10000㎡,总投资3500万,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0万,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2900万)
5、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6、赤壁爱尔眼科专科医院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社会资本)
7、赤壁美年大健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社会资本)
8、赤壁康灵精神病专科医院。(总投资1500万元,社会资本)
9、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四)抓规范管理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职责。
2、进一步深化医改、医共体建设和健康扶贫,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
3、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环境,规范医疗秩序,杜绝违规收费,严禁医疗单位之间的恶性竞争。
4、进一步抓好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实现无越级访、无事故。
(五)抓争先创优
1、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功,拿下“国”字号金字招牌。
2、创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医院成功(市人民医院)。
3、创建省、地级文明单位成效显著(卫计局、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