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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5打印文章

根据《中共赤壁市纪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赤纪发〔2023〕3号)要求,局党组决定今年7月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纪律教育 培养纪律自觉

二、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咸宁市委、赤壁市委关于纪律教育工作安排,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结合上级要求,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党纪法规集中学习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开展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各支部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巩固深化学习成效。(责任股室:党办)

2.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各党支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要通过专题报告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围绕遵守党纪法规、带头廉洁从政主题开展一次集中辅导,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制度和规矩下工作生活。(责任人:刘继辉)

3.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讨论活动,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督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对黄龙等11名新任职的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责任人:刘继辉)

4.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清廉机关创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升学宴等要主动报备,且按规定签订承诺书(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5.开展党风廉政为主题党日活动。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7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邀请农民运动领袖——彭拜的孙女讲《信仰》,开展廉政书画活动,各党支部举办以学习党章、《条例》、和《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责任股室:办公室 思权股 军休所)

6.开展“年轻干部讲廉洁故事”活动。各股室、二级单位选派1名年轻干部讲述廉洁故事,谈心得、谈体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念、勤勉务实、敢于担当、廉洁自律,提升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宣教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营造氛围(7月初至7月中旬)

1、通过横幅,公开栏等方式开展宣传。

2、集中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7月中旬至7月底)

围绕六项重点工作,迅速开展各项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7月底前)

1.各支部组织上报总结材料。

2.局党办对“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形成合力。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宣教月”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党办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

(二)强化创新,确保实效。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制定本支部活动方案,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营造氛围。办公室、党办将采取随机抽查,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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