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有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管理及纪念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建设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安全、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置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争先创优工作。
2.安置就业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工作,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3.拥军优抚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烈士核定和全市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所、军供站、烈士陵园决算。
第二部分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总计4515.47万元,支出总计4503.49。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51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8.4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62%;其他收1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50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9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6%;项目支出4158.5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98.97万元。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48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48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5.64万元,占总支出的96.41%;卫生健康支出160.85万元,占总支出的3.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8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主要原因: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四项补助按季度统一发放。核算未进行特别区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原因: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四项补助按季度统一发放。核算未进行特别区分。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该科目未申请年初财政拨款预算760万元,支出决算为55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9%。主要原因: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四项补助按季度统一发放。核算未进行特别区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烈士陵园从2019年四月份划转至我局。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该科目未申请年初财政拨款预算719万元,支出决算为69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5 %。主要原因: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四项补助按季度统一发放。核算未进行特别区分。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3%。主要原因,优抚对象价格补贴有部分递延在2020年年初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9%。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116.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50.97万元,主要原因军休所从2019年四月份划转至我局。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6%。主要原因:2019年度参加退役士兵教育的人数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57万元,。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增加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专款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5%。主要原因:一是社保缴费基数的降低导致,二是由于我单位新成立,由于部分人员由其他单位转隶过来,年初预算安排的人员支出的部分由转隶人员原单位承担。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9%。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33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拥军优属走边疆”活动开支。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军供站从2019年四月份划转至我局。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9.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9.68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3.公务接待费9.68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92人次,办事处公务接待1086人次。主要用于与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4万元,其中:办公费5.02万元、印刷费0.84万元、水费0.83万元、电费0.42万元、邮电费1.47万元、差旅费0.78万元、维修(护)费1.11万元、租赁费0.33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劳务费0.13万元、委托业务费6.88万元、工会经费7.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36.2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预算的79.54%。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24%。
我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无法与2018年进行比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19年度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除去不可预见费,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0,2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7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要求进行支出,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预算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项目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绝大部分效益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9.62%,执行情况良好,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一是科学安排收支预算,保障行政事业机构正常运行;二是加强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退役安置项目绩效自评:
2019年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中央下达退役安置补助397万元,其中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经费30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93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4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03.5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第一批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304万元已经补缴到位;二是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生活保障待遇;三是定期组织军休人员开展党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每年为军休干部做健康体检两次;四是对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及修缮老干部住房。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已按年初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以往年度实际情况,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优抚项目绩效自评:
2019年省内分解下达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的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1262万元,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327万元。本级财政安排735.89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益:已经足额发放本年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庭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已按年初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测算存在跨年度支付的费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3.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
2019年中央下达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56万元。省级下达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16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益:已经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并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已按年初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科学测算相关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医疗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部队供应(项)。反映军供站(兵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应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