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30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有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管理及纪念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建设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安全、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置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争先创优工作。

2.安置就业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工作,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3.拥军优抚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烈士核定和全市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9,事业编制52人,工勤编制6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64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31人,其他人员3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综合运用优抚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摸排新中国成立以来复退军人困难现状,按照“一人一策”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切实解决困难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立足讲政策、讲策略、讲感情、讲底线的“四讲”工作法,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2、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实行量化评分,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全面推行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3、全面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长效保护机制。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维护改造,打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发挥基地教育功能。拓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内涵,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加快推进军供工作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制度。推进“三院(园)同创”行动,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4、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做好保障服务工作: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协调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5、负责成批过往部队、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军用饮食供应业务训练;负责军供站设施改建、维修和添置计划。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构成。(赤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赤壁军用饮食服务站、赤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赤壁市烈士陵园、赤壁市光荣院等其他二级单位不单独列支,不编制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014.3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601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8.30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占72.6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0%;其他资金1646.06万元,占27.37%;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60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66万元,占15.11%;项目支出5105.70万元,占84.8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014.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03.86万元,增长3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90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1154.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本单位今年新增29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大;二是退役士兵抚恤标准及医保标准提高;三是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增加的支出等变化因素。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014.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04.31万元,增长36.38%,其中:基本支出590.96万元;项目支出1012.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本单位今年新增29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大;二是退役士兵抚恤标准及医保标准提高;三是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增加的支出等变化因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9.9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9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精简会议支出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开展网络培训,减少了培训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42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2万元、水电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工会会费8.11万元、福利费1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5%,比上年增加21.16万元,增长5.84%。增长原因:本年度有人员新增,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上涨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减少25.68%。减少原因:我局为2019年度新成立部门,去年预算中列支了电脑、打印机及办公家具的预算。本年度较去年计算机、办公家具等设备采购需求降低许多

十、国有资产信息及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4平方米,专用房屋316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0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713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义务兵家庭优待

数量指标:优待人数305人,补助总额840万元

质量指标:优待金发放准确率100%,义务兵优待金政策落实率100%

时效指标:长期

社会效益指标:及时、足额发放本年义务兵优待金

服务满意率:满意度95%

2.优抚抚恤

数量指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总额1623万元

质量指标:伤残抚恤(残疾军人、“三属”抚恤)及时足额发放,定期补助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伍、农村籍60周岁退伍军人、部分老年烈士子女。

时效指标:长期

社会效益指标:及优抚对象生活得到保障

服务满意率:满意度95%

3.退役安置

数量指标:退役士兵补助人数168人,退役安置补助总额200万元

质量指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发放对象准确率100%,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长期

社会效益指标:复员退伍军人群体总体稳定率100%

服务满意率  :满意度95%

4.新冠肺炎防疫专项开支

数量指标:按照标准支付隔离点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及征用酒店间费用。

质量指标: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圆满结束

时效指标:持续到防控任务结束

社会效益指标:保证防控措施到位,加强防控期间对小区、隔离点的管理

服务满意率  :满意度95%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无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未发行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分享到:
./t20200730_2160167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