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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4-12打印文章

2023年,全市统计系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乡镇的大力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统计,认真开展统计调查,扎实推进统计服务,着力构建监测型、研究型、参谋型统计,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的建设方面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和全过程。一是抓好关键少数“表率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4次在局党组(中心组)会议上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并发言,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引导干部职工“跟进学”充分运用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召开座谈讨论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学习活动。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坚持责任清单制度。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坚持签字背书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强化各级责任担当。三是坚持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3.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抓。一是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职工例会、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条例;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观看统计违法宣传教育片,开展自我警醒及时传达学习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上级要求,深入推进工作部署。

统计业务方面

1.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一是按月编制了《赤壁统计快报》和《赤壁统计信息册》,及时送发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手中;二是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痛点、难点,着力加强对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高度关注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用电等重要统计数据。三是每月、每季度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苗头、新趋势、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的前瞻性、预见性。共撰写全局性的统计分析材料11篇,为全市深刻认清当前经济形势,正视困难、保持定力,切实做到事前预警分析、事中指导管控、事后分析研判,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2.扎实完成日常统计业务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目标,抓好网报预警监测,确保各项经济任务的完成。1-11月,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23.76亿元,同比下降14.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9.47亿元,同比增长4.2%;完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187.59亿元,同比增长7.8%;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5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税收收入17.42亿元,同比增长21.1%。

)统计法制方面

1.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了《统计法》颁布日和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进党校,努力营造知法、普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以整治统计造假为抓手,以提高数据真实性为目标,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先后制定了《赤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赤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分专业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工作措施。一是全面自查自纠。2023年3月以来,工业检查单位数245家,发现并改正问题64个;能源检查单位数245,发现问题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单位数282个,发现并改正问题39个;房地产检查单位数33家,发现并改正问题28个;建筑业检查单位数66,发现问题0个;贸经检查单位数173家,发现并改正问题6个;劳动工资检查单位数575家,发现并改正问题22个;科技研发检查单位数188家,发现并改正问题33个;服务业检查单位数70家,发现并改正问题5个;“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检查单位数23家,发现问题0个;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检查单位数51家,发现并改正问题6个。二是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根据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线索,省统计局和咸宁市统计局对赤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工业企业68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6个、房地产企业13家。全市改正工业企业不实数据涉及2022年1-12月产值200.39亿元、营业收入185.25亿元,2023年1-5月产值15.94亿元,营业收入13.86亿元。改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实数据涉及2022年1-12月本年完成投资额65.01亿元。改正房地产项目不实数据涉及2022年1-12月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2.27万平方米,2023年1-5月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7.36万平方米。三是配合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工作。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统计督察组对赤壁开展统计督察,我局积极配合督察组,上交各类资料,配合对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配合做好人员的询问谈话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联合执法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一是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建立了《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工作机制》。就省统计局6月份对我市30家规上工业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向赤壁市纪委做情况说明。二是与市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在平台随机抽取并对7家在库企业进行统计执法,重点检查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等指标,重点调查企业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凭证资料是否完整、基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三是做好常规数据质量核查。每月联合科信、发改、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企业(项目)现场核查,确保“四上企业”统计库数据质量。

)统计基层基础方面

近年来,市统计局按照全省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要求,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开展了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八有八化”建设和村级统计基础工作“五有五化”建设回头看。下乡镇走村组,找出统计基础工作走回头路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安排力量点对点进行指导,并限期整改。到目前为止,全市14个乡镇和140个新政村均开展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建设。根据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建设的工作要求,市统计局安排各专业人员深入“四上”企业指导企业建立统计台账,设立了历史台账、进度台账和原始记录台账等规范性台账,做到数出有据。

(五)经济普查方面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经普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经普办的统一部署和省经普办的工作要求,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五经普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市19个乡镇(街道、场、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0个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吹响党员“先锋号”,成立“五经普”临时党支部18个,发动红色引擎助推经济普查。先后组织召开各级普查工作推进会51场次,开展专项督办34次,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要素支持,全面保障到位。安排“五经普”总预算450万元,分三年拨付,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其中列支“两员”(指导员、普查员)报酬123万元。从村(社区)和网格员中筛选一批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懂经济普查、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两员”队伍,共选聘“两员”665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22人、普查员543人。三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制定“五经普”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推送经普短信、宣传车巡街播报、悬挂横幅、LED屏滚动播放,开展多渠道多维度普查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清查告知书近8万张、清查公告1500张、宣传横幅1000条、宣传海报12000张,举办20余项普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知晓、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控清查质量。数据处理组对各乡镇(街道、场、区)清查数据上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即报即审,对进度质量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召开“每周研讨”工作例会,有针对性地对薄弱环节进行调整。建立包保督导机制。成立8个督导专班分片包保,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场、区)开展督办,现场指导、现场答疑、现场抓落实,在一线推动单位清查工作。建立审核验收机制。采取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组织开展“地毯式”再清查,将单位清查数据与部门底册比对、与名录库比对,进一步提高和夯实普查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计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对基层统计义务单位制约手段不够硬,部分企业统计法律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四上企业重会计轻统计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基层统计机构不健全,特别是私营企业,基本上没有设定专门的统计机构;三是基层统计人员多为兼职,对新的统计制度和方法理解不深,掌握不透,造成工作责任心难以到位。

(二)基层统计队伍还需进一步稳定。目前统计队伍“一线”力量薄弱,大多数企业统计人员是会计兼职,乡镇统计人员调整频繁、兼职过多,难以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培训效果无法延续,统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难以保障,进而影响到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统计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参加统计执法考试需要符合“统计机构中的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统计工作经验”等条件,目前我局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考试的统计执法人员仅一人,还不具备独立执法的能力,平时的统计执法需要外请咸宁市统计局帮助开展。

三、2024年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统计专业业务工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及时开展预测预警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服务,为“冲刺全国百强县,建设共同富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统计力量。

2.持续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与指导,不断完善基层统计台账建设,确保统计数出有据。

3.全力以赴完成五经普工作。提升普查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提高普查对象知晓度和配合度,

抓好培训跟进指导和再培训,压实各方职责,推动基层力量参与普查入户,进一步落实普查经费和“两员”报酬,确保五经普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4.不断夯实统计法治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数据核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和曝光统计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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