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赤壁市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赤壁市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拟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初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开展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和京广经济带等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料考试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大力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统计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总计611.84万元,支出总计611.8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1.68万元,增加19.93%,支出总计增加101.68万元,增加19.93%。收入和支出增加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和支出的增加,新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1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8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1.5%;其他收入1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96%;年初结转和结余4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1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35%;项目支出456.7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99.84万元、支出总决算599.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47万元,增长18.93%;支出总计增加95.47万元,增长18.93%;收入和支出增加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和支出的增加,新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9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4%。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47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和支出的增加,新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9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4.43万元,占94.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万元,占总支出的2.43%;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占总支出的0.94%;住房保障支出15.17万元,占总支出的2.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3.3万元,支出决算为59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减少,降低了成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分类有误,导致预决算差别大。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13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分类有误,导致预决算差别大。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新机保单位负担部分没有兑付;二压缩单位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7.卫生健康支出(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9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9.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9.26万元,占100%。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及发现相关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新增公务车辆购置0辆;
3. 公务接待费9.26万元。主要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宾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万元,其中:办公费1.89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52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54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4.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的68.88%。比2018年增加7.7万元,上涨83.79%。主要原因是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下乡租车多、培训多、办公用品多 。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8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01万元,主要原因:去年购买了平板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赤壁市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9年度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一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三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上年结转40万,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市本级普查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市人民政府将对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2.取得的实效。经济普查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已完成制定方案,落实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物资购置等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1月起已完成全县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上报、质量验收、数据处理、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库建设,数据发布等工作;2020年的普查报告、资料汇编、普查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正在进行。
3、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有市政府的批复,有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专用。资金管理办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资金分配合理,突出了重点,公平公正,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
(三)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现象。有关方面的费用需及时报账。
4、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经济普查工作主要由从乡镇、村选聘的指导员和调查员承担,为保障今后类似普查工作顺利进行,需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对乡镇普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指导员、调查员的补助资金到位。
(二)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普查资金分配公平
经济普查工作时间跨度大,一般需要三年时间,而指导员、调查员主要从乡镇及村工作人员中选聘,但乡镇及村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所以部分工作人员可能只从事了普查的部分阶段工作。为确保普查资金分配公平,需加强普查项目全过程管理,按劳分配工作人员的补助资金。
(三)提高资金使用时效,规范资金使用期限
由于经济普查工作用时长,部分已进行的普查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未及时报账,致使项目财务报账工作滞后。建议相关报账人及时报销所需费用,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迟。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经管局及14个财经所,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三、统计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二十四、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二十五、统计管理: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二十六、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