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拟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初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开展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和京广经济带等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料考试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大力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统计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495.04万元和495.0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13万元和72.13万元,分别增长17.06 %和17.06%。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94万元,占98.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1万元,占1.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2万元,占44.16%;项目支出276.42万元,占55.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486.94万元和486.9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2万元和78.2万元,增长19.13%和19.13%。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7%。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2万元,增长19.13%。主要是政策性增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0.79万元,占88.47%;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4万元,占8.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万元,占1.81%住房保障(类)支出8.01万元,占1.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0.9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62元,其中:人员经费20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7万元,占4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9万元,占52.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623个,累计1288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2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市政府借辆车用于第四次经济普查)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85个、来宾1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1%。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我单位共组织对“专项统计工作”等3个一级项目和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9.4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将统计基础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我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强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在有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强调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和村级统计“五有五化”工作,督促乡镇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在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更是将基础工作督办会直接开至乡镇统计干事,通过政府督办的形式提高各乡镇重视程度。随着各乡镇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村级统计“五有五化”工作得到逐步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村统计人员现代化技术水平落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统计法的宣传、加强新上岗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积极争取村级统计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进行计算,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比2016年增加5.87万元,增长154.07%,主要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是办公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75万元,邮电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1.6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会费0万元、福利费0.01万元、交通费4.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经管局及14个财经所,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三、统计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二十四、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二十五、统计管理: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二十六、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