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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6-01打印文章

一、工作职能及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拟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初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开展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和京广经济带等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料考试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大力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市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工交能源基建统计股、商贸服务业统计股、农村股。另外,市统计局下辖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即:赤壁市企业调查队,以及3个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即:赤壁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赤壁市统计普查中心、赤壁市民调中心。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429.8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88.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429.8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52.85万元、项目支出276.98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98万元

其中,车辆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8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审核程序,坚持勤俭办事,禁止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

 

赤壁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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