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十九)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XBJ24421281487533076 | B8E530015B8F6097948 | 大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赤壁市天乐易购北站购物广场 | 2024-05-28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0公斤,共计20公斤,货值263.2元,已销售20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张贴召回公告,通知召回销售的不合格食品;2、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自查,确保所有进购的农产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3、厂家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到货单据,销售台账必须留存备查。 4.行政处罚: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玖拾壹元贰角;3、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2 | XBJ24421281487533261 | B8E603019B8F6098449 | 大葱 | 噻虫嗪 | 赤壁市天乐易购有限公司永邦店 | 2024-05-31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大葱18公斤,货值128.88元,已销售18公斤;购进生姜30公斤,货值538.8元,已销售30公斤,均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张贴召回公告,通知召回销售的不合格食品;2、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自查,确保所有进购的农产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3、厂家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到货单据,销售台账必须留存备查。 4.行政处罚: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葱、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捌元零捌分;3、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3 | XBJ24421281487533263 | B8E603019B8F6098451 | 生姜 | 噻虫胺 |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4 | XBJ24421281602731184 | 2406016340 | 牛蛙 | 恩诺沙星 | 陆水集贸市场熊斌 | 2024-06-11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12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全部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采购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进货渠道选择,选择信誉好的商户采购;2、做好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 4.行政处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牛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元;2、罚款叁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5 | XBJ24421281602731186 | 2406016322 | 豆豉(发酵性豆制品)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陆水集贸市场李凤珍 | 2024-06-06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10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全部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采购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进货渠道选择,选择正规大的品牌产品;2、做好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 4.行政处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豆豉(发酵性豆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2、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6 | XBJ24421281602730808 | 2405014519 | 生姜 | 噻虫胺 | 赤壁市神山镇振兴路 35 号-秦光艳 | 2024-05-28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生姜5.5公斤,货值110元,已销售5.5公斤;购进山药10公斤,货值160元,已销售10公斤,均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购进的产品不合格。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培养;2、做到销售购进的食品向供货商索要许可证及合格证明和进货单据,做到可索源,保证进货食品和各项标准符合要求;3、做到无资质和无进货单据发票的供货商不采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购进生姜、山药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并保存了相关的购货凭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5.通报移送:已将该案件的违法线索分别移送给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移送司法机关。 |
7 | XBJ24421281602730810 | 2405014521 | 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