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十八)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XBJ24421281602730812 | 2405014523 | 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赤壁市神山镇街道-张继英 | 2024-05-28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山药6.9公斤,货值110.4元,已销售6.9公斤;购进红皮花生米5公斤,货值90元,已销售5公斤,均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售出后已被食用,无法予以召回。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没有检验手段,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收到检验报告第一时间张贴了召回公告,通知召回售出的不合格山药和红皮花生米;2、加强本店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严格落实本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供货者经营资质查验和合格证明文件的查验关。 4.行政处罚:当事人在采购山药、红皮花生米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经营资质、食用农产品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未保存进货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山药、红皮花生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肆拾玖元伍角;3、罚款贰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2 | XBJ24421281602730818 | 2405014526 | 红皮花生米 | 酸价(以脂肪计)(KOH) | 2024-05-15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3 | XBJ24421281487533352 | B8E607023B8F6098982 | 香芹 | 噻虫胺 | 赤壁市银农惠生活超市 | 2024-06-03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香芹20公斤,货值162.79元,已销售16.358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购进西芹20公斤,货值189.8元,已销售19.07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香芹、西芹属时令生鲜蔬菜,至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售出且销售对象不明确,无法进行召回。购进的香芹、西芹各20公斤扣除保鲜冰块及自然损耗,实际销售数量分别为16.358公斤、19.07公斤。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采购时没有查验香芹、西芹的合格证明及供货者经营资质证明,没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且没有检测手段。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收到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张贴召回通告,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香芹和西芹,同时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库存情况进行清查;2.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化全体食品经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进货查验关。 4.行政处罚:当事人采购香芹、西芹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经营资质和食用农产品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限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香芹、西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伍拾贰元伍角玖分;3、罚款壹万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4 | XBJ24421281487533355 | B8E607023B8F6098985 | 西芹 | 甲拌磷 |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5 | XBJ24421281602730969 | 2406015078 | 黑米芡实糕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赤壁市官塘百联购物广场 | 2024-05-13 | 玉林市好果食品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148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学习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培;2、保证经营的食品各项标准符合要求,严把质量检验关,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安全制度;3、严格执行进销货查验制度,销售的食品做到可索源,保证销售食品、农产品的各项标准符合要求;4、做好销售记录台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米芡实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捌元;2、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6 | XBJ24421281602730996 | 2406015560 | 黄豆芽 | 6-苄基腺嘌呤(6-BA) |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 2024-06-03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3公斤,共计3公斤,货值12元,已销售3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当事人食堂6月3日采购的黄豆芽全部用于抽检,未流入公司食堂。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购进的产品不合格。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食堂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每日严格审查食材检验报告,严把食材入厂关;已约谈并考核公司食材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供应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食材的采购、验收、存储、配送各环节管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4.行政处罚: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黄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在采购黄豆芽时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建立食品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金额比较小,配合调查、积极改正、消除影响,及时进行了整改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7 | XBJ24421281602730917 | 2406014987 | 生姜 | 毒死蜱 | 赤壁市车埠高级中学 | 2024-05-31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7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该批生姜已使用完毕。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购进的产品不合格。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对相关供货商给予停止供应蔬菜一个月之处理;2、加强日常菜品进货检验;3、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4、进一步提升员工在处理食材过程中的安全意识。 4.行政处罚: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生姜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在采购生姜时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建立食品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金额比较小,配合调查、积极改正、消除影响,及时进行了产品召回及整改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生姜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