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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赤壁鸡公山慈善基金会教育助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3打印文章

为鼓励鸡公山村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在高考中被录取的优秀毕业生顺利进入普通高校深造增强鸡公山村学子们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现结合村实际情况,制定湖北赤壁鸡公山慈善基金会教育助学实施方案:

一、管理机构

设立湖北赤壁鸡公山慈善基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实施。基金理事会由鸡公山村委会、村企业、村民代表、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村工作队等代表组成,基金理事会下设立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管理。

二、资金的筹集

基金的资金由爱心企业、村实体经济、鸡公山村委会、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筹集,可随时接受社会捐赠捐赠渠道向社会公布。筹集和捐赠的资金要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资金的使用

(一)基金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为鸡公山村籍当年入学品学兼优的学生,或父母双方任意一人为鸡公山村籍人员。鸡公山村委会做好发放对象摸底调查和资格审查,摸清基本信息和资格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形成档案资料。

对品学兼优学子奖励条件和标准

1、考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2、考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3、考入全日制第一批本科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4、考入全日制第二批本科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5、考入全日制大专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二)基金发放的方式

基金每年分批发放,8月份集中发放奖励标准的50%,剩余的50%经后续认定资格有效后予以发放。

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资格有效:

(一)热爱鸡公山村,关心和支持鸡公山村发展建设,积极参与本村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入户调查、村组治理的。

(二)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学习成绩无挂科、未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或受到院系及以上评先评优予以表彰的,或见义勇为诚信友善被媒体报道有一定影响的,或科研成果在专门杂志刊物发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基金奖励资助范围,前期认定资格有效的予以取消:

(一)对本村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不支持、不配合、不参与的;

(二)不遵纪守法、诚信友善、尊老爱幼的;不勤于学习,在校期间成绩挂科或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三)经基金理事会审核、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四、申报受理和审定

(一)申请。受理申报由鸡公山村村委会负责。具备条件的鸡公山学子应在每年的8月20日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审核。鸡公山村村委会对申请情况加以核实后盖章确认,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经村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报经基金理事会组织会审。

(三)审定。基金理事会根据鸡公山村委会提交的名单予以审定,审核通过后指定由专人予以集中支付,款项按标准的50%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

(四)跟踪管理。鸡公山村委会负责后续动态资格认定工作,后续动态认定的材料包括受助学生在村里参与相关活动的签到表、图片、短视频等佐证材料,以及学校成绩单或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经村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报经基金理事会组织审定,基金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指定由专人予以支付后续款项的50%到学生本人。

五、监督制度

本基金实行专帐专户管理、回访、通报等制度。

(一)专管制度。基金设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开设基金专户,确保款项必须用于鸡公山村教育助学,严禁挪用、侵占。

(二)回访制度。基金理事会对受助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确保资助对象具体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基金的使用公平公开透明,一旦发现有虚报、冒领、骗取基金的,立即取消其资格,追回其所得资金,并予以通报。

(三)通报制度。基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发布捐赠资金情况,每半年向基金理事会报告一次基金的收支情况,每年向所有捐赠者通报一次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动态调整

本方案视实际情况变化经理事会按程序商议后可作调整。如捐赠基金总额未达到预期数额,所筹集资金不足以发放当年的奖励金额,发放标准将按适当比例下调。本方案由基金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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