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鸡公山慈善基金会教育助学实施方案
为鼓励鸡公山村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在高考中被录取的优秀毕业生顺利进入普通高校深造,增强鸡公山村学子们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现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湖北赤壁鸡公山慈善基金会教育助学实施方案:
一、管理机构
设立湖北赤壁鸡公山慈善基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实施。基金理事会由鸡公山村委会、村企业、村民代表、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村工作队等代表组成,基金理事会下设立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管理。
二、资金的筹集
基金的资金由爱心企业、村实体经济、鸡公山村委会、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筹集,可随时接受社会捐赠,捐赠渠道向社会公布。筹集和捐赠的资金要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资金的使用
(一)基金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为鸡公山村籍当年入学品学兼优的学生,或父母双方任意一人为鸡公山村籍人员。鸡公山村委会做好发放对象摸底调查和资格审查,摸清基本信息和资格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形成档案资料。
对品学兼优学子奖励条件和标准:
1、考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2、考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3、考入全日制第一批本科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4、考入全日制第二批本科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5、考入全日制大专的,凭录取通知书奖励元人民币;
(二)基金发放的方式
基金每年分批发放,8月份集中发放奖励标准的50%,剩余的50%经后续认定资格有效后予以发放。
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资格有效:
(一)热爱鸡公山村,关心和支持鸡公山村发展建设,积极参与本村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入户调查、村组治理的。
(二)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学习成绩无挂科、未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或受到院系及以上评先评优予以表彰的,或见义勇为诚信友善被媒体报道有一定影响的,或科研成果在专门杂志刊物发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基金奖励资助范围,前期认定资格有效的予以取消:
(一)对本村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不支持、不配合、不参与的;
(二)不遵纪守法、诚信友善、尊老爱幼的;不勤于学习,在校期间成绩挂科或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三)经基金理事会审核、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四、申报受理和审定
(一)申请。受理申报由鸡公山村村委会负责。具备条件的鸡公山学子应在每年的8月20日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审核。鸡公山村村委会对申请情况加以核实后盖章确认,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经村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报经基金理事会组织会审。
(三)审定。基金理事会根据鸡公山村委会提交的名单予以审定,审核通过后指定由专人予以集中支付,款项按标准的50%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
(四)跟踪管理。鸡公山村委会负责后续动态资格认定工作,后续动态认定的材料包括受助学生在村里参与相关活动的签到表、图片、短视频等佐证材料,以及学校成绩单或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经村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报经基金理事会组织审定,基金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指定由专人予以支付后续款项的50%到学生本人。
五、监督制度
本基金实行专帐专户管理、回访、通报等制度。
(一)专管制度。基金设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开设基金专户,确保款项必须用于鸡公山村教育助学,严禁挪用、侵占。
(二)回访制度。基金理事会对受助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确保资助对象具体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基金的使用公平公开透明,一旦发现有虚报、冒领、骗取基金的,立即取消其资格,追回其所得资金,并予以通报。
(三)通报制度。基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发布捐赠资金情况,每半年向基金理事会报告一次基金的收支情况,每年向所有捐赠者通报一次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动态调整
本方案视实际情况变化经理事会按程序商议后可作调整。如捐赠基金总额未达到预期数额,所筹集资金不足以发放当年的奖励金额,发放标准将按适当比例下调。本方案由基金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