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创造良好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一)抽检任务
本次监督抽检计划150批次,重点抽查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
(二)抽检对象
抽检重点在卤菜店、包子馒头店、农贸市场等区域(同一市场主体抽样不得超过3批次)。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由市局抽检股负责组织,按规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承检机构应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全部抽样检验工作(如遇疫情管制或不可抗力等情况,抽检与报送时间可适时顺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完成此次专项抽检任务,对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进行送达、风险控制、核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 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
(二)承检机构应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执行;抽检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全部抽样检验工作(如遇疫情管制或不可抗力等情况,抽检与报送时间可适时顺延);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向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股报告;检验完成后及时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报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股。
(三)抽样单编号按县本级XC+年度+行政编码+机构编码+流水号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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