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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11-27打印文章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规和相关部署要求,我局2016年度将以“推广普通话、建设文明单位”为主要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基层股室和各乡镇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大局,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要进一步巩固文明单位建设成果,继续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建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1.根据 “三纳入一渗透”(纳入机关日常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基层党建、渗透到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业务活动中)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继续把语言文字工作放到重要地位加以重视,并列入目标考核。

2.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全系统各类工作计划之中并制定专项工作意见,目标要明确、措施要得力,要突出特色和创新性,年终要进行专项总结,切实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性

1.加强组织建设,明确职责抓重点

各基层监管所、稽查分局和相关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使普通话成为公务用语。要进一步发挥党、群、妇、团和工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经典、大讲堂等文娱活动,全系统上下相互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

2.加强制度建设,措施得力抓落实

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规定,在食品药品监管日常管理、行政执法、稽查办案、普法宣传、基层党建和评先评优等各项具体制度中充分体现,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讲好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学习、工作、生活的语言。积极推广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用语、规范执法”活动;在评先评优时,也把使用普通话作为党员干部职工的评比条件之一,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普法宣传、集体活动和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平时交谈提倡使用普通话。把推广普通话列入公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推行规范汉字,机关公文、文件和执法文书等用字都必须符合要求,各类标语、标牌和宣传培训资料必须严守规范。

3. 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档案建设资料必须规范语言文字运用,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档案,做到专人专管、分类明确、内容充实、及时整理,注意保留原始资料,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食药监管实际,认真开展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内容的系列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定期出宣传专栏、举办诵读经典和“推普周”等活动,积极引导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单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局政务网、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积极营造全系统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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