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壁市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0打印文章

2024年以来,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1.根据省、咸宁市局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活动,组织7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及政策解读。通过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平竞争宣传网页、视频、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社会各方面对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理解和认同,强化宣传效果。

2.组织市成员单位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会上召集人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专题解读。

3.根据咸宁市局《关于开展排查特许经营权和招投标领域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排查,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审查机制

1.引导政策制定机构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明确统一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责任,严格实施统一审查程序,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2.依托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监管系统,做好AI审查、人工审查、线索处置等流程衔接,全面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

3.制定重大政策会审制度。政策制定机构在自我审查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或者审查政策难以把握的,可以提出申请进行会审。

4.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压实审查主体责任,解决审查过程流于形式、边清理边违反标准、边审查边违反标准等突出问题,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核查建议函、风险提示函(简称“两书两函”)制度。

(三)严格落实增量审查

1.围绕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2024年向政策制定单位发送核查函3份,清理新增政策措施77份,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份,市市场监管局25份、市民政局2份、市商务局3份、市科信局3份、市交通局7份、市住建局4份、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分局3份、市水利和湖泊局2份等(具体数据见附件)。

2.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中的“起草单位访问端”及“第三方专家访问端”已于2024年8月1日正式上线。为做好审查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根据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收集各成员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及第三方专家相关信息,上报至省局设置操作权限,并依托此系统与第三方评估机构,4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会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重视不够。部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股室负责人不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能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安排专人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或是安排的联络员变动后不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二)审查能力不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新举措,在落实推进工作中,部分单位审查人员对审查知识不熟悉,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学习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对审查范围、审查标准未完全掌握,无法做到应审尽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责任、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机构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审查标准,对本单位新增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

(二)提升审查能力。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学习,尤其是具体审查人员,提升审查能力,围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科学优化自我审查机制,重点理顺谁来审、怎么审、审什么、怎么监督等关键性问题来规范审查程序和工作机制,强化审查责任压实。

附件:
./t20250220_3913173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