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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验收标准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5-25打印文章

赤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验收标准

  

为加强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依据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5年度湖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验收标准。

一、城乡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一)承办企业资质

具备仓储物流公司合法资质,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资质和支持范围,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运行时间及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1、市级仓储配送运营中心建设面积5000㎡以上,配备新型节能厢式货车15辆、电动叉车10辆、液压升降平台10辆、液压手推车10辆、周转箱2000个、PDA手持终端15部、暂存货架400节,安设消防、监控等相关安防配套设施;镇级综合物流服务站建设面积30㎡以上,配备PDA手持终端一部,电脑1台(用于收派订单等服务),与电脑连通的液晶电视机1台、无线WIFI路由器一部、办公桌一套、休闲椅一条、座椅若干、货架等,装修风格以蓝+黄作为服务站的主色调,形象统一,包括店招、主题背景墙、操作台或咨询台、货架、玻璃展柜、营运人员工作服(马甲)、宣传标语、宣传画册、规章制度、配送物件存放区、等待休息区等;村级服务点建设面积20㎡以上,配备PDA手持终端一部,电脑1台(用于收派订单等服务),各个村服务点以村超市为主,统一店招、宣传标语、宣传画册、规章制度、配送物件存放区等。市级仓储配送运营中心、镇级综合物流服务站、村级服务点店招都必须在醒目位置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

2.功能完善,有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且有完整、真实的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等资源,单独或与市内三家以上其他物流企业建立合作联盟,配送网络必须延伸到村;配送成本下降,效率提高,物流配送到村点,到达市配送中心的包裹最迟两天内必须配送到村点;电子商务仓储功能完善(有条件应建设冷藏区域),能进行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二、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运营体系建设

(一)承办企业资质

提供营业执照、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运行时间等证明材料。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1、市级运营中心建设面积300㎡以上,包括前台、产品展示、综合办公、电商培训、会议等区域;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服务点建设面积30㎡以上,配备电脑一台、平板电视一部、办公桌一张,统一店招、店内背景文化墙等。门头落款设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

2、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服务点至少配备1-2名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平台服务功能的专职人员。具有本区域物流仓储配送功能;负责为当地农产品提供拍摄、文字编辑、产品包装设计、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指导,积极推动“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组织当地合作社农民、农村青年、村干部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交流分享,营造氛围,培育人才;收集当地农特产品信息,帮助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商形成农产品资源库,带动农特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支付、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引导宣传及其他服务,运行3个月以上,网购网销在3000元以上。

三、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体系建设

(一)承办企业资质

提供营业执照、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运行时间等证明材料,并注册成立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1、建设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配备办公桌椅100台套、宽带40条。包含有多媒体培训教室,配有LED显示屏及投影仪、高清同步电视、50台一体机电脑,可同时满足100人培训和会议需求;配套建有生活服务区和活动区,为电商创业者们提供健身和休憩场所,同时还可为在孵企业人员提供午餐;要有入孵企业集中孵化办公区,配有百兆光纤和WIFI供入孵企业人员免费使用。

2、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涵盖创业孵化、品牌塑造、电子商务培训职能。建立了专业团队,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营销策划、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的服务;能同时孵化企业不低于40家,且每家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发生交易量均在3000元以上;能带动就业人数50人以上(其中残疾人1人以上);能采集、统计县域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能进行数据分析,能及时向省厅提供本区域真实有效交易数据;搭建有农特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建立了二维码身份认证和绿色认证本土农特产品品牌不低于10个;公共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区域划分明确。

四、特色产品展示馆建设

(一)承办企业资质

承办企业资质检验,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协议书、地址、域名、负责人、联系电话、网上运行时间等证明材料。

(二)线上馆建设标准。

特色馆产品须利用国内知名平台(淘宝、京东、苏宁、1号店等)设立地方特色馆或旗舰店。单馆(店)特色本市农产品品种20个以上,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有专业运营团队。

(三)线下馆建设标准

建设面积不低于300㎡,分为农特产品展示区、产品体验区、客户服务区、仓储区等区域,馆内设计新颖、明亮、合理,特色产品100个以上,具有促销推广、品牌宣传功能。门头建设特征醒目,门头落款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标识。

五、电子商务培训

(一)承办企业资质

提供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具有电商培训师资团队及成体系的培训课程,有电商教学经验和培训案例等证明材料。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1.组织政府、企业、大学生、青年、合作社农民等人员开展电商观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培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

2.能够提供电商理念和实操培训,实操培训内容包含微系内、淘系类及第三方营销平台和新出平台的实操,可以开展现场和网络远程培训。基础公益培训可在网上免费下载。

3.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于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都要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严格遵守中央和地方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培训有关情况的记录,加强培训档案和经费管理,严格挑选讲师及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

六、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一)承办企业资质

提供营业执照、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具有认定的品控、溯源体系相关资质,具有农产品电商营销管理的实操经验和案例等证明材料。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1、制定有赤壁市电商标准,并依此建立相应的生产标准,以及企业品控、政府监管机制;

2、设计有赤壁市区域品牌与专用的电商产品防伪追溯标识,实现“一品一码”,定制品牌使用与授权的相关使用规范,原产地(品牌)正品保证;

3、配套有农兽药残留检测设备,对赤壁市农产品进行农药、兽药残留进行检测,可人工采集产品质量检测信息,支持相关检测报告的上传,也可将农兽药残留检测设备对接赤壁市电商产品品控与溯源平台,自动获取农产品的检测数据。

4、对相关农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获取绿色食品认证;5、应有完善的农特产品营销策划推广方案。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各界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咸宁市纪委0715-8139155、赤壁市纪委0715-5353850、赤壁市审计局0715-536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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