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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2打印文章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咸宁赤壁丁卯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20237月13日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咸宁赤壁丁卯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按要求将验收成果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成果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博润雅环境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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