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咸宁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咸组监〔2019〕1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度填报工作开始前,要开展一次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两项法规”规定、组织提醒函、组织告诫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典型案例》。要本着对组织、对干部、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政策宣讲、支部研学、集体承诺等措施,对填报对象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引导领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要充分运用有关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促使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进一步增强政策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应报事项尽报。
二、扎实组织开展填报。今年各单位填报的对象仍为在职或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科级或相当职务层次的市管干部。其中,2018年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按首次填报要求完整填写表内每一个事项。各单位要在组织填报前,务必提醒领导干部严格按“两项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亲笔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审核,并在“阅签人”栏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阅签人”栏不填,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统一送市委主要领导审签。
三、切实严明报告纪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牵头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今年随机抽查方面,仍按10%的比例把握。重点抽查方面,将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巡视巡察、举报核查等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2月3日前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版),并于2019年2月底前派专人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表》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因重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填报的,书面说明原因。
联系电话:0715-5358572
附: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表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
2019年1月31日
附件:
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 注 |
说明:2018年新提拔为副科级或相当职务层次的市管干部在备注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