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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打印文章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水利普法、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作为年度局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在局党组会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指示,组织局领导9人次参加领导干部线上学习。通过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培训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是规范普法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突出《宪法》和《民法典》两个宣传重点,结合学习宣传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28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六进活动宣传《水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节水护水和水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节水护水习惯,发动约200余人次,发放节水宣传册1200余份。

(二)加强依法执政,抓牢法治建设重要环节。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我局4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我局2023年实施告知承诺制5项,落实“承诺制”改革。

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审批公开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涉水审批事项目录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在涉及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全局在招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等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中,均无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三)加强科学决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提升行政决策质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制度,凡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合法性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程序,均完成规定程序工作。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并落实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聘请执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日常行政许可、重大决策、行政复议等相关内容提供法律指导。

(四)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全面推进涉水监管监督。

加快依法行政步伐。积极行使依法行政职能,切实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结和河长制的全面推进,大力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共完成陆水河车埠码头非法机制砂厂、西凉湖龙岭村段鱼塘加高围堤、陆水水库芳世湾村加高鱼池围堤等3个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对长江、黄盖湖、西凉湖、新店河流域开展非法矮围工作排查,完成黄盖湖余家桥乡苦肉咀段8个湖边塘退垸还湖整治任务。确保了河湖库水域生态环境稳定健康。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虽然尽职尽责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能力运用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由方育才同志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成立政策法规科,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专门从事涉水方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二)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及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加强水事违法打击力度。坚持对我市进行全水域全区域、全时段、全天候河道采砂巡查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执法车辆330余车次,执法11次,巡查面积达到1225平方公里。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水利普法宣传教育

继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宣传教育,利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28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等节点开展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法制建设相结合,努力提高水利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二)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合同起草以及合法性审查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及时公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规范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继续加大涉水监管力度

严格履行法定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水资源、河道水域、水土保持、水利工程、供水排水等各项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小微水体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行业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规范推进“双随机”“监管一件事”监管工作。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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