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赤壁市艾家河、埠头港、鸣水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划定了艾家河、埠头港、鸣水河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布。
赤壁市艾家河、埠头港、鸣水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统计表 | ||||||||
序号 | 河流名称 | 河源位置坐落 | 河源经纬度 | 河口位置坐落 | 河口经纬度 | 河流长度(Km) | 管理界线长度(Km) | 管理界线面积(km²) |
1 | 艾家河 | 中伙铺镇南山村 | 114°00'41",29°44'47" | 中伙铺镇中伙村 | 113°59'28",29°44'51" | 2.50 | 4.52 | 0.03 |
2 | 埠头港 | 中伙铺镇琅桥村 | 114°02'00",29°50'32" | 神山镇埠头村 | 114°01'50",29°52'57" | 5.91 | 11.81 | 0.13 |
3 | 鸣水河 | 神山镇文清村 | 114°00'55",29°50'31" | 神山镇大桥村 | 114°01'28",29°53'04" | 5.99 | 12.06 | 0.09 |
合计 | 14.40 | 28.39 | 0.25 |
水域内各乡(镇)、街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域岸线管护工作,按照划定的范围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水域内水生态水环境安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水域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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