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水利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经批准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拟订全市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6、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堤防、水库、泵站、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并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市拟订的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负责编制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项目库的建设,编制安置区扶持资助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2、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规划财务股。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申报实施水利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组织实施省、市拟订的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负责编制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项目库的建设,编制安置区扶持资助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3、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农民工管理有关工作,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灌区管理工作。
4、河湖库管理股(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实施,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负责河湖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组织实施河湖的开发、治理和保护与监督,组织实施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河湖、水闸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按相关规定指导实施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和重要湖泊保护区及控制区内工程建设方案初审。组织实施河道堤防、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负责编制全市地方水电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计划,负责水电工程项目初审,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小水电及机泵站的行业管理。
5、水保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宣传中央、省、市等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调查。
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评审、上报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负责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6、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核定行政编制16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15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8人,其他人员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打好五大水利攻坚战。
1、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河湖长制加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是把“清四乱”作为第一抓手,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二是把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重要支撑,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余下河湖库管理范围确权工作。三是把系统治理作为核心任务,通过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治理河湖水域岸线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实现从“治乱”到“治病”“治根”。四是把长江大保护作为重点区域,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2、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采取综合措施,在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取得更大突破。一是狠抓以水定需、量水而行,落实监管措施。二是狠抓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加强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三是狠抓取用水管控,健全取水计量和取用水统计制度。四是狠抓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五是狠抓水源地保护,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
3、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行工农业和生活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完成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4、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行管护攻坚战。一是聚焦“建得好”,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98%以上。二是聚焦“管得好”,落实好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和维护经费“三项制度”,创新运行管理模式,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5、打好水利脱贫攻坚战。推进23个重点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防洪抗旱减灾、灌溉排水等水利支撑保障项目建设。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抓好移民美丽家园建设。
(二)狠抓三大水利重点领域提档升级。
1、在工程建设水平上提档升级。继续推进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竣工验收。积极谋划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做好项目储备。启动陆水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
2、在依法治水管水上提档升级。启动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编制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健全水利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河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把河湖执法督查作为重要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水政执法走向“严紧硬”。
3、在智慧水利建设上提档升级。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山洪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水库、灌区、河湖长制等监管信息系统为基础,初步建立覆盖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等领域的监管平台。
(三)坚守二大水利发展底线。
1、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进一步抓好已除险加固水库的竣工验收工作。坚决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四个责任人”制度。以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经费和人员为重点,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2、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抓紧水利设施补短板冬修项目建设,尽快恢复防洪抗旱功能。提早开展汛前检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检修监测预警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抓好预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合成演练。
(四)深化三项水利改革创新。
1、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便利度。
2、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计量设施建设,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合发改部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3、推进水建公司体制改革。按照市深改委会议精神,加大思想解放和工作改革的力度,组建水建集团。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构成(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下属二级单位为非预算单位,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6608.4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收入预算2660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3万元(含非税收入116.43万元),占6.4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2400万元,占9.0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23.72万元,占1.59%;其他资金8069.13万元,占30.33%;上年结转13994.26万元,占52.59%。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支出预算2660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74万元,占12.18%;项目支出23366.7万元,占87.82%。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6608.41万元,比上年减少17948.14万元,减少4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3万元(含非税收入11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23.72万元,其他资金8069.13万元,上年结转13994.2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6608.41万元,比上年减少17948.14万元,增长-40.28%,其中:基本支出3249.15万元;项目支出23359.2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89%;公务接待费支出3.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71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按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8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有减少变动。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有减少变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0.73万元,其中:办公费8.2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4.35万元、邮电费17.4万元、差旅费7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74万元、会议费8.61万元、培训费8.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会费39.54万元、福利费49.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32%,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0.06%。增长原因:差旅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3209.26万元,内容主要有:自来水输水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其他办公设备,打印机,台式计算机,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十、国有资产信息及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510.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10.5平方米,专用房屋0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2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共 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9275.98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及时编制本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按要求接受市财政局安排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和组织开展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按时上前绩效目标申报文件和绩效自评文件。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2019年水利设施补短板冬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用财政性资金3945万元,修复大型灌区渠道2.66km,中型灌区渠道2处,小型灌区渠道5处,堤防工程10km,水库4座,水源地36处,泵站13座。
2、新店河羊楼洞段治理工程支出绩效目标使用资金2999.98万元,河道清淤疏挖2.875km,堤防加固0.8km,岸坡护砌11.215km,恢复重建渡槽2座,铺设泥结石路面4.37km。
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用资金1132万元,治理中小河流4.51km,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1个,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29座,农村饮水设施维修养护2处。
4、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用资金699万元,改扩建赵李桥水厂、市中心水厂,解决15771人饮水问题,巩固贫困人口7473人的饮水问题。
5、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用资金200万元,维修养护塘堰12座,水闸2处,排水沟1条,渠道9条。
6、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用资金300万元,拟建成吴家门村和宝塔山村2个美丽家园村,产业扶持5个移民村。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99.48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构建水利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测服务体系,购买具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资质第三方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质量、工程监督质量。二是日常工作方面,购水旱灾害类防御预案编制服务、法律服务和河道保洁服务。预案编制服务主要是水旱灾害防御类应急预案编制、防洪地形图印刷,法律服务主要是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调解等,河道保洁服务主要是根据河湖长制管理要求,对主要河流河段聘请专业保洁公司进行保洁服务。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1-6月未使用政府债券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