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镇(办、场、乡)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镇(办、场、乡)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审计局一级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仅为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分别总计1218.78万元和1209.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6.49万元和167.19万元,分别增长16.93%和16.05%。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审计差旅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1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78万元,占95.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万元,占4.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7万元,占53.65%;项目支出560.38万元,占46.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1163.78万元和1154.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9万元和112.19万元,增长11.66%和10.77%。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审计差旅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9万元和112.19万元,增长11.66%和10.77%。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审计差旅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9.27万元,占89.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6万元,占4.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7万元,占2.35%;住房保障(类)支出50.98万元,占4.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3.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79%。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项目未完工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2018年公务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数0台,公务车运行支出0万元,保有量0台,决算支出为0万元,与2017年持平。审计局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自2016年9月起,公务车全数上交公车办处理,未新购置公务车辆,保有量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7个、来宾732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02%。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560.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审计事务”等1个一级项目和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0.38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75%。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审计信息化建设计划和相关业务需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开展软硬件采购,确保现有信息化系统运行良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建设,切实保障审计业务应用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6.13万元,比预算少3.17万元,比2017年增加9.27万元,增加16.3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费用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18万元,资本性支出5.95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3.5万元,印刷费1.4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电费5.99万元,邮电费2.8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6.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7.5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反映审计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审计部门用于“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