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8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2日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赤纪发〔2022〕5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
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市司法局先后召开关于整改工作会议4次,印发《中共赤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第十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赤司党发〔2023〕8号),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清单,定期按照整改时限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司法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咸宁市、赤壁市决策部署,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要求,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涉及多个股室的整改工作,加强股室之间统筹协调和联动,做到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存在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视同完成,长期整改2个。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学习成效不明显。二是学习内容不全面,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三是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问责,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2.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加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报告等内容的学习,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赤壁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列入学习计划。3.党组成员积极开展调研,撰写了关于社矫、刑满释放、老干部、律师工作的调研报告,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结合述学述做将学习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举措。4.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列席旁听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邀请柳山湖镇周瑜同志列席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5.制定《赤壁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干部日常动态考核,打造成熟的干部成长平台,加强了对年轻干部的交流学习,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6.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赤壁市司法局管理制度》,对公文收发、文印、印章、档案管理作出细致规定,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和涉密计算机管理,有力地促进了保密工作任务的落实。7.严格按照“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的原则对涉密文件进行传阅、报送,机关的文件起草、打印、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均由专人负责。采用专用保密柜存放文件,增设专人管理档案资料,涉密文件、材料一律由专人保管,不得任意交他人代收代转。密件文件在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保密档案严禁无关人员调阅,办公室定期检查文件、材料,有效保障了保密工作的正常开展。8.常态化学习保密各项规定,自巡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组织支部主题党日学习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次。9.重新印发2023年局党组成员分工文件并修改2023年1月至3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机关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宣传、典型宣传和主题宣传,展示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推进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发展。
2.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力度不强。二是“法律六进”活动有短板。三是以案说法宣法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住建局、交通局、人社局、发改局、统计局已新增领导学法账号,全部参加2023年度法宣在线考试,2023年年终考核赤壁市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2.新媒体普法活动取得新进展,2023年云上赤壁共发布20期“法治热线”,开展“法治微讲堂”线上普法活动3期。3.从全市各执法单位报送案例中已选取10件典型案例,在法治赤壁微信公众号发布推广。
(2)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一是行政应诉工作有差距。二是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印发《赤壁市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职责。2023年共开庭审理案件4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并率先突破“一把手”出庭应诉0数据。在6个案中,行政机关正职出庭参加诉讼,并做到出庭出声,积极行使诉讼权利。2.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市司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同意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加挂赤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现落实具有行政复议相应资格的专职人员2名,分管领导1名。
(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不够。一是执法案卷评查不细不实。二是执法证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2023年12月份的执法检查,新增加了案卷评查工作,抽查12家执法单位案卷30份,合格率达到80%,没有零分案卷。2.督促各执法单位对离开执法岗位的和退休的人员在省执法监督平台上注销,目前注销人员的执法证件都已回收。
3.落实习近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精神不到位,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司法所基础建设滞后。一是办公场所不规范。二是远程会见系统建设未全覆盖。三是社矫档案管理不合规。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1.向省司法厅申报柳山湖、余家桥、茶庵岭等3个司法所2023年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目前柳山湖司法所已获省厅批复,拨付50万元用于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力争2024年完成。2.协调乡镇党委政府,为蒲圻、赤壁司法所新增一间办公室作为办公场地。3.在黄盖湖、余家桥、柳山司法所发布告知书,让3个乡镇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到赤壁所、车埠所进行远程视频会见。4.社矫局、赤马港司法所、神山司法所、茶庵司法所已完成升级改造,完善了相应的防盗门、防盗窗等安全设施,配备工作档案柜和社矫档案柜。其他司法所的社矫档案登记造册,统一交社矫局档案室统一管理,所有司法所工作档案移交机关档案室管理。
(2)公证体制改革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问责。2.精简公证处各项开支,拓展新业务,从2024年起,市公证处按税后收入20%逐年提留公证事业发展基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补齐相关资料,并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和程序,强化干部遵规守纪意识,避免再次出现违规接待问题。
5.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未直达。二是白条入账。三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四是序列开支。五是无效合同支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于相关问题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补齐相关资料,清收相关资金,并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已责令超标准报销事项当事人将超标准报销费用全部清收,共清收资金2150元。3.印发《赤壁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差旅费管理和加班(值班)误餐费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票据管理。4.开展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了内部管理,强化风险意识。
6.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一是未进行三方询价。二是询价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于相关问题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补齐相关资料,并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社矫中心改造项目、司法局外墙维修等项目,均进行三方询价,依纪依规进行政府采购,杜绝利益关联方同时参与竞标。
7.财务管理有漏洞。一是财务凭证审核不到位。二是报账资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于相关问题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补齐相关资料,并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对2018年至2022年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对凭证不完整的现象,及时进行清理核对,能够整改的要求相关经办人补齐相应的手续,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对不能够整改的,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3.开展专题培训,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财务队伍。调整配备财务人员,对长期从事出纳人员进行轮岗,配齐配全财务会计、出纳,明确岗位职责。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执行报销制度的严谨性,从源头上减少了不合规票据发生。4.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明确环节把关责任,5000元以上支出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报销按程序审签。规范财务报销事前审批流程,严防事后申报、补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勇明同志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每一位领导严格把握“一岗双责”,要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严抓狠管。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于相关问题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补齐相关资料,并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局财务负责人责任,并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出纳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3.完善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财务支出情况按季度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4.年初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党组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不少于2次。5.召开市司法局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专题会、市司法局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党风廉政宣教月和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6.制定了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一是党纪法规学习抓得不严。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走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将党纪法规教育纳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上级纪委典型案例通报;2.开展赤壁市司法局党纪法规测试,确保学习成效。3.认真结合被谈话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惩前毖后,对干警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微杜渐。
10.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力度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了政治处袁东萌同志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并与组织部、编办沟通协调拟明确相关职务,加大纪检工作落实力度。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二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局党组认清不足,改善自身。2.机关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开展了2023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
12.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从2023年7月开始,各支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收缴党费,目前,全体党员2023年党费已收缴完成,统一汇入了市委组织部相关账户。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3.巡察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反弹。一是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二是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党组成员、副局长赖世美同志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提醒其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车管理和机关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扎实开展;2.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深入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并对部分同志不规范用车行为及时通报。2023年,支部主题党日学习2次,党组会研究执法执勤车辆有关事宜2次,进一步提升局全体干部职工规范用车自觉性。3.实行月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请假制度。2023年8月至12月已完成考勤通报4次,进一步规范上班制度。4.规范公务用车台账,明确规定未经分管领导审批或用车记录基本信息不全的,严禁使用公务车辆。
14.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了干部存在的困难和想法,将问题防范化解于未然。2.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系统治理,签订了《党员公职人员抵制酒驾醉驾承诺书》,以昌清案为警示,举一反三,告诫党员干部不要心存侥幸心理。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对接督察,检查我局职工经商办企业等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目前,我局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具体行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坚定的信心和昂扬的斗志,凝聚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当下改与持久立。对于已完成的任务,强化督导落实,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同时,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以点带面,努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加大督查力度,对照“四风”新表现新形式,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与党员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畅通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渠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积极作为、干出实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15-5672969;地址:赤壁市纪委监委3号楼201中共赤壁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258940802@qq.com。
中共赤壁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