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全民守法普法、社会有效治理,聚焦中心大局、“关键少数”、重点区域、基层基础,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探索紧贴赤壁实际的依法治市路径和模式,为推动赤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具体任务
(一)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
1、切实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全面依法治理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赤壁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挖掘依法治市各领域创新改革。〔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2、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遵照法定依据、遵从法定程序,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要求,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优化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建设。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开展实施党内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3、深化党委领导统筹和表率示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认真落实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成常委会会前学法、党委中心组2次集中学法,各单位中心组4次集中学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市委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二)全面提升协助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质效
4、贯彻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协助上级立法机关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5、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依法修改或废止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全覆盖。〔立法协调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三)持续深化政府依法行政
6、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推进赋能放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复议应诉等配套改革。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7、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8、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完成覆盖各乡镇的综合执法改革。(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9、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落实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工作、接受询问质询、报备规章等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深化府院联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严格执行诉前检察建议。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10、着力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职能配置,促进审判资源下沉。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快构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优化协同高效工作体系。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员额法官、检察官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退出机制。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着力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贯彻“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健全排除对司法活动的非正常干预机制,健全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司法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和案件取证指引,建立起诉、审判统一证据标准。落实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派驻工作。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体系,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体系,建立错案通报制度。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惩戒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抓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继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2、着力破解司法难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妨害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统一裁判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探索建立困境企业有效退出机制。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信息联查、失信联惩力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解决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等问题。完善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制度,破解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难题。〔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五)大力推进全民守法普法
1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14、联动创新精准普法。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中小学建立宪法法律教育长效机制,聘任法律副校长制,加快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继续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法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六进”向“法律服务六进”“依法治理六进”转变,营造全面依法治市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15、抓好法治示范创建。以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民、社会依法治理和法治基础培育为主线,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示范试点工作。依托乡村振兴升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咸宁市级法治示范点。对已命名的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六)扎实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16、提升城乡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基层治理重大部署,准确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意见。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全力打造特色亮点,探索典型经验和总结推广,擦亮基层依法治理品牌。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司法所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同步建设,积极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枫桥式”司法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和创新网格化服务。探索“互联网+社区治理”精细化治理新模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禁毒防艾。加强城乡行政执法监督,构建群防群治治安防范模式,统筹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小区”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17、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推开“诉源治理”工作,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整合优化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抬头能见、举手能及”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圈建设。深化民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持续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18、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动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七)强化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19、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增强城乡基层法治建设力量,配齐配强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完善干部法治培训制度,将法治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律师等法治人才培养。健全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20、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完善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完善法治任务督办协调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21、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组织依法治市理论实践研究,指导提炼法治建设改革创新成果,宣传展示法治赤壁建设成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22、推进智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完善跨部门的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深化综治中心、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建设应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三、重点工作
1、法治品牌打造行动。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意识,以品牌思维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继续打造好“一月一法进主题党日”“法治热线—部门说法”“小宁说法”“王婆婆调解工作室”、车埠“枫桥式派出所”等已有品牌,继续打造法治新品牌,凝聚法治赤壁建设合力,提升干部群众对法治的尊崇感、荣誉感、获得感。
2、法治示范创建行动。全面推进法治示范市、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全国、省级、咸宁市级法治示范创建和申报活动。同时,按照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办法,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化管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强化示范带动效应。
3、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按照“党委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思路,深入挖掘体现赤壁特色的法治文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市、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打造法治文化“微阵地”“宏阵地”“泛阵地”“活阵地”,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潜移默化传播法治精神。
4、防范金融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从体制机制、行业监管、案件办理、宣传教育以及信访维稳等方面入手,加强对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的综合治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赤壁城市形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5、“关键少数”引领行动。按照《赤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常态学法、年度述法“四位一体”的学法用法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制度;督促实施好公务员法治档案制度。
6、“法律六进”深化行动。围绕“全覆盖、无遗漏、深入持久”的要求,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主责单位职责,丰富具体内容,创新“方式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好“法律六进”各项主题活动,形成普法学法的良好氛围。
7、特色创新工作打造行动。进一步丰富特色创新工作项目,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特色亮点成果。试行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创新开展法治赤壁书法绘画摄影展、法治赤壁微视频微电影创作赛、法治文艺作品征文比赛、法治赤壁视觉设计公益大赛等活动。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摧毁黑恶犯罪势力经济基础,根本遏制基层黑恶犯罪,依法打击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的“村霸”“市霸”“行霸”,带动涉藏、涉稳、涉黄赌毒等治安问题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