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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30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办检查。

2、承担统筹规划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和修改意见。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有关解释工作。承办市政府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承担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加挂市委法治办秘书股牌子)

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全市开展法治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化全市法治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媒体法治宣传编撰工作;负责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办公室(科技信息科)

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3、政治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政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老干部等工作。

4、行政执法监督股(加挂行政复议应诉股)

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确认、公告;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

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民事诉讼的应诉;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的矛盾和争议;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

5、政策法规股

负责市直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乡镇和市直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草案。

负责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各乡镇和市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行业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负责全市律师执照年度备案和律师执业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8、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对外使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牌子)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司法局核定行政编制63人,工勤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54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21人,其他人员0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狠抓党的建设,打造坚强有力政治机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干部职工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履职尽责水平;推进“两新”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聚焦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聚焦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和事,提升宣传效果打造一支让人们满意司法行政队伍。

(二)落实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三是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落实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

(三)以“大普法”为抓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三大攻坚战”,大力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普法实效,促进全民普法全民守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全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和对外推广力度,建设“智慧普法”平台

(四)落实“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调处化解机制。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继续推动品牌人民调解室创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三是整合各种资源,全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法治化的调解队伍。

(五)构建“大服务”法律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一是围绕重点工作,调整充实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

(六)抓好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业务流程、档案管理等考核评价。二是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加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提升“两类重点人员”回归社会的能力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司法局赤壁市司法局构成,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社区矫正、其他司法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121.7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212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6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占4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0 %;其他资金1202.19万元,占56.6%;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21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79万元,占49.1%;项目支出1080万元,占50.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21.79万元,比上年增加620.79万元,增长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6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1202.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政策性增资和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新增公法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等变化因素。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21.79万元,比上年增加620.79万元,增长41.3%,其中:基本支出1041.79万元;项目支出10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政策性增资和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新增公法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等变化因素。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司法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6%;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3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0.24万,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保障基本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0.14万,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职能划转后,我局现承担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制赤壁建设任务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承担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44万元,其中:办公费18.36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2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会费2万元、福利费1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2%,比上年增加11.54万元,增长11.9%。增长原因:职能划转后,我局承担的业务工作较多相应的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08.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97.1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万元。比上年增加371.05万元,增长270.2%。增长原因:新增公法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十、国有资产信息及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441.5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54.55平方米,专用房屋686.99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6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年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76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34.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绩效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狠抓党的建设,打造坚强有力政治机关;2、落实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3、以“大普法”为抓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4、落实“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格局;5、构建“大服务”法律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6、抓好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司法局2020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07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府购买专职人民调解服务、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义工服务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司法局2020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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