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关于赤壁中林陆水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12打印文章

赤壁中林陆水湖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108日向我局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准予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以下岗位(工种)劳动者实行综合工时制:

1、主管6

2、专员14

3、安全员6

4、驾驶员5

5、服务员9人

二、本次许可适用于你单位以上被许可的岗位,实施时间自20241012日至20251011日。实施期满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三、你单位应加强工时管理。严格按照本决定许可的范围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20241012

附件:
分享到:
./t20241012_3762913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