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咸宁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才专列”活动分级负担费用上缴市级财政的函》《关于解决咸宁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才专列”活动分担费用的请示》赤人社文[2023]37号文件精神,2023年咸宁市企事业单位“引才专列”活动分担费用在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中列支,现将所需分担资金10万元予以公示。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