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赤壁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赤壁市技工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度检查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2023年12月31日前,本行政管理区域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经人社、财政部门批准认定的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年检方式
采取报送书面材料与抽检式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在 2023年度办学中有办学纠纷、投诉等事项发生的,作为重点
上门评估对象)。
三、年检内容
(一)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内容
1.依法办学情况。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审 批机关许可的培训类型和层次办学情况;是否存在异地办学 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转包培训、超范围办学;是否存在发
布虚假广告信息、违规收费和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
2.学校管理情况。包括学校章程、行政管理、教学管理、 学籍档案管理、教师管理、招生简章、培训协议、课程设置、 教学安排、培训收费、学员管理、安全卫生等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是否规范等。
3.办学条件情况。教学和实训的基本条件,包括举办者 资格、校容校貌、办学场地、设备设施、管理队伍、师资队
伍、经费保障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动、不再满足办学条件等。
4.办学效果情况。包括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服务意 识、社会评价等;是否长期未开展培训业务、学员投诉频繁
等。
(二)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内容
参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 报告表中的年审内容(附件2)。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1.招生、收费、教学活动与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
承诺不一致的;
2.买卖、出租认定资质或将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或转
包给其他组织、个人的;
3.制度不全、管理不善,造成学员学习期间违法乱纪或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逃避检查,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的;
5.申报培训补贴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
6.发现培训机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
四、年检步骤及时间安排
( 一)自查自评
各学校和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通过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站政务公开栏(http://www.chibi.gov.cn/bmlb/rsj/zwgk_5819)下载年检通知和年检报告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年审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各单位要全面理解年检指标的内涵,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照,力求做到依据充分、评分准确,并要如实填写赤壁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书,开展培训业务情况表,师资、党员信息表。在自评中发现不足的要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并将整改后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二)报送材料
各学校和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须于2024年2月5日 前将下列纸质材料报送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6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brsksy@163.com。
(1)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审计报告;
(2)赤壁市技工学校年审报告表(2023年度)(附件1), 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赤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表(2023年度)(附件2),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4)办学场所证明复印件,一份;
(5)2023年度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培训业务情况表(附件3),一份(附电子版);
(6)2023年度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信表(附件4),一份(附电子版);
(7)2023年度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员信息表(附件5)一份(附电子版);
(三)审核评估阶段
各评估对象提交自查自评材料后,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日常掌握的情况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评估。实地核查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月29日)。
(四)年检结果及反馈
评估结果将通过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查询。对诚信达标学校及年检合格学校,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五、年检要求
(一)各学校和机构应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年检审验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交年检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办学的可主动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对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审验的单位,按自动放弃办学及培训资格处理。
(二)对评估不合格的培训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个3个月。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情形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叶紫凌 联系电话:5332866
联系邮箱: cbrsksy@163.com
附件:
1.赤壁市技工学校年审报告表(2023年度)
2.赤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表(2023年度)
3.2023年度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培训业务情况表
4.2023年度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信息表
5.2023年度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员信息表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