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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发布时间:2022-05-24打印文章
赤壁市人社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
序号处罚事项首违免罚的情形首违免罚的依据配套监管措施
1对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用人单位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首次违法的并涉及劳动者两人以下,经责令改正已改正的。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首违免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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