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赤壁市人社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人社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通过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等举措,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推进乡村振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化理论学习
市人社局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年对照市乡村振兴局每月编发的学习清单,我局已组织专题学习19次,做到必学篇目应学尽学,并且结合人社局实际,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社保基金管理等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做到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坚持高位调度,夯实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部署。市人社局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底有总结。全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及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强化驻村帮扶。一是做好驻村干部有序轮换和持续选派工作,坚持把优秀干部选派到村。全体驻村队员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做到“工作在村、岗位在村、吃住在村”。二是因村制定驻村帮扶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十件实事”落地。扎实开展遍访农户行动,做到村情、政策“一口清”。三是局党组先后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情况汇报2次,及时落实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局领导先后8次到驻点村、共同缔造工作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政策兜底,巩固脱贫成果
市人社局充分结合部门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就业、养老帮扶各项政策,在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实现人社作为。
(一)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一是打造线下招聘平台。每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招聘会,每年一至三月举办 “春风行动”大型现场招聘会,会场延伸到各乡镇、社区和企业厂区。2023年共举办线下招聘会18场,参加企业868家次,求职登记人数8015人次,达成意向3464人。
二是打造线上交流平台。运用公共招聘网、人才招聘网、云上赤壁直播带岗、微信招聘小程序及一系列线上招聘平台,使企业和脱贫户互动无缝对接。2023年共举办线上网络招聘会41场,参加企业457家次,浏览量38751人次;直播带岗招聘会4场,参加企业43家次,浏览量378234人次。
三是建好“零工驿站”。截至12月底,零工驿站线下接待灵活就业153人,线上共发布岗位信息629个,日浏览量286次,总浏览量651687次。“零工驿站”方便了脱贫人口灵活就业,让零工“小驿站”服务就业“大民生”。
四是“点对点”精准对接。对辖区内有就业意愿的剩余劳动力采取一对一沟通,对春节期间返乡的在外务工人员电话推介本地企业,安排专车将乡镇边远村组的求职者直接输送到我市高新区企业,现场组织招聘面试。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2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新增就业2594人。
(二)全面加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管理服务。
一是建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迁人口外出务工台账。结合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帮扶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全面准确掌握全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迁人口外出务工情况,逐户建立外出务工信息台账。同时,及时与乡村振兴局沟通对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迁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迁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保持稳定。截至12月底,全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14015人,其中:省外务工4927人,省内县外务工1476人,县内务工7612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171人,其中:省外务工41人,省内县外务工25人,县内务工105人。
二是做好返乡脱贫人口跟踪管理服务。每月定期收集汇总市乡村振兴局反馈的相关信息,建立完善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返乡回流人员台账。组织各乡镇(街道)人社(党群)服务中心对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落实帮扶责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逐一进行联络对接,就近、就地提供就业岗位服务。
三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政策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奖补、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返乡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2023年共发放一次性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12人、24000元;发放2022年度外出务工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831人、23.05万元,2023年度第一批外出务工补贴686人、18.59万元,第二批外出务工补贴145人、4.03万元已申报,待拨付;发放返乡创业补贴54人、2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70笔90436.2万元,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656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1人、51810元。。
(三)全面提升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及时掌握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易迁户家庭务工需求,指导职业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脱贫户、监测对象、易迁人口的就业能力。2023年全市共开设各类培训班249次,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6481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4348人次;岗前培训补贴52人次;创业培训补贴687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1394人次。共培训农村劳动力4607人;培训脱贫劳动力472人。
(四)全面贯彻公益性岗位兜底政策。一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无法外出、无业可就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主要从事乡村保洁、水管及道路维护、生态护林、灾害信息、人力资源调查、治安协管等方面工作。2023年安置公益性岗位2446人,与2022年度安置岗位人数持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结合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省后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乡村振兴局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2次在全市开展公益性岗位核查工作,坚决查处人岗不符、一人多岗、工作不尽责等情况。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履职考核情况及时发放工资。截至12月底,已累计发放脱贫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贴870.12万元
(五)积极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保代缴政策。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8号)精神,对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四类困难群体8406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16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