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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乡村公益性岗位摸排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打印文章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有效杜绝公益性岗位违规使用,按照《关于推进2022年度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5月10日5月25日

二、排查方式

本次排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等形式。

三、分组情况

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震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金利祥为副组长,就业局其他支部委员、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佘金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第一小组:李卫明、谢新宇、徐明春、佘浩平、章蓉、张纯

排查单位:赤马港街道、蒲圻街道、神山镇

第二小组:佘金水、漆学涛、但武雄、朱珂、马从武

排查单位:官塘驿镇、赤壁镇、柳山湖镇

第三小组:黎玲玲、郑琦、王彪、邓江南、王乐、李明霞

排查单位:陆水湖街道、茶庵岭镇、新店镇、赵李桥镇

第四小组:来雪峰、刘焱军、罗永光、邓炳荣、黄华清、吴温琼

排查单位:中伙铺镇、车埠镇、余家桥乡、黄盖湖镇

四、排查内容

1、到村排查

1)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台账;

2)是否与公益性岗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3)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是否规范;

4)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是否公告、公示。

2、到户排查

1)公益性岗位安置是否合理;

2)公益性岗位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位。

3、到岗排查

1)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实际履职,是否存在不履职取酬现象;

2)公益性岗位是否存在空岗、挂岗、他人顶岗现象。

五、工作要求

1、落实排查责任。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摸排人员信息。根据人岗匹配原则,对无劳动能力、长期顶岗、重新就业不及时申报等情况及时处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

2、形成工作报告。各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专班于5月26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乡村公益性岗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月底前汇总,分析乡村公益性岗位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排查工作报告

3、完善信息台账。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形成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整改发现问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调查附件,并签字盖章。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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