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文件精神,现将《赤壁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项目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线索275条)、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问题线索1条)。
2、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项目资金:失业保险金(问题线索1条)。
二、检查内容
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违规享受政策待遇等问题。
三、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于3月底开始,4月底结束,其中4月15日前完成上门入户复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注意收集佐证材料。问题线索无论查实查否,都要用相关佐证材料来支撑,要用证据来证明查实与差否。
(二)要注意完善档案资料。《入户核查登记表》所有要素都必须录入齐全,必须严格签字背书,需要签字的必须签字,一个不能少。要按佐证清单收集档案资料。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进行规范,每户应涵盖《入户核查登记表》等资料。
(三)要注意确保核查质量。要抓住核查的重点环节,对每一个问题线索都要入户与当事人逐项进行核查,无法与当事人当面核实的,在核查表上要载明原因并收集佐证材料。
(四)要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要严格对照核查标准和核查程序,按规定的时间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任务。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汪成敏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方、吴震宇同志为副组长,居保局、就业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查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推进建章立制。下设工作专班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方
副组长:郑志高
成 员:官塘、神山、中伙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就业局、居保局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赤办、蒲办、官塘、神山、中伙,核查线索共计154条。
第二组
组 长:吴震宇
副组长:陈小杰
成 员:车埠、赤壁、黄盖湖、茶庵、新店、赵李桥、柳山、余家桥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就业局、居保局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陆办、蒲纺工业园、车埠、赤壁、黄盖湖、沧湖、茶庵、新店、赵李桥、羊茶、柳山、余家桥,核查线索共计1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