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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赤壁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打印文章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文件精神,现将《赤壁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项目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线索275条)、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问题线索1条)。

2、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项目资金:失业保险金(问题线索1条)。

二、检查内容

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违规享受政策待遇等问题。

三、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于3月底开始,4月底结束,其中4月15日前完成上门入户复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注意收集佐证材料。问题线索无论查实查否,都要用相关佐证材料来支撑,要用证据来证明查实与差否。

(二)要注意完善档案资料。《入户核查登记表》所有要素都必须录入齐全,必须严格签字背书,需要签字的必须签字,一个不能少。要按佐证清单收集档案资料。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进行规范,每户应涵盖《入户核查登记表》等资料。

(三)要注意确保核查质量。要抓住核查的重点环节,对每一个问题线索都要入户与当事人逐项进行核查,无法与当事人当面核实的,在核查表上要载明原因并收集佐证材料。

(四)要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要严格对照核查标准和核查程序,按规定的时间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任务。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汪成敏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方、吴震宇同志为副组长,居保局、就业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查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推进建章立制。下设工作专班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方

副组长:郑志高

成  员:官塘、神山、中伙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就业局、居保局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赤办、蒲办、官塘、神山、中伙,核查线索共计154条。

第二组

组  长:吴震宇

副组长:陈小杰

成  员:车埠、赤壁、黄盖湖、茶庵、新店、赵李桥、柳山、余家桥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就业局、居保局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陆办、蒲纺工业园、车埠、赤壁、黄盖湖、沧湖、茶庵、新店、赵李桥、羊茶、柳山、余家桥,核查线索共计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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