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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07-18打印文章

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17年3月1日,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在巡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过程中发现的22条问题线索。市人社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复学习,吃透精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市人社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促进事业发展。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

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社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期30天的巡察,是市委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人社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人社局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汪成敏同志为组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副局长谢立群同志为副组长,联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以及相关业务股室的班子成员王绍华、金利祥为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同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社局巡察整改督办组的督办指导下开展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人社局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保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要以“四个意识”统领巡察整改工作,以“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两学一做”保证整改取得实效。《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全局联动,确保整改实效。

(四)建立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

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22条问题线索,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敏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方案》和责任分解表,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并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

市人社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为期30天的巡察期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坚持边接受巡察,边提高认识,立行立改。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市人社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和公共就业服务局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股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股室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3月至4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具体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六)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

市人社局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逐步完善了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年学习计划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市人社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在件件有着落上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看到实质性变化。

第1条整改事项:对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等不系统,不全面,记录不完整。

落实情况: 制定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学习教育计划》和每月学习安排表,确定了每周三为系统补学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自学时间,每周五为固定集中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截至4月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共11次;安排全体干部职工撰写警示片《永远在路上》观后感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心得体会,在4月份出了两期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专栏;于2017年4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

第2条整改事项:“三重一大”记录不完整,无明确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讨论结果;支部会记录不详细,无主持人、记录人及具体的参会人员,大部分的会议内容无讨论结果。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副书记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张纯进行了约谈;通过整改落实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每次会议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中明确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详细记录局党支部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会议讨论结果;人社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成员列席支委会;每月按时提交“三重一大”报告单,做好公示,并按月做好“三重一大”资料台账。

第3条整改事项:支部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无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其中“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实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明显,辣味不够,浮于表面。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严格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3月份召开了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会议方案、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了交心谈心、并撰写了发言材料;会中强化了相互批评环节,落实了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中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并做好了详细的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向人社局党组进行了专项报告。

第4条整改事项:集中收看警示片《永远在路上》流于形式,有的党员不知道有几集,一集都说不出名称;没有收看宣教片《榜样》。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于3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宣教片《榜样》,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行收看警示片《永远在路上》;安排全体干部职工撰写了警示片《永远在路上》观后感。

第5条整改事项:支部党员主题“党日+”学习无图片,活动资料、学习记录及个人学习笔记不完整。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共5次的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党员没有统一的学习记录本,有的学习记录只有一两句话,有的有时未作记录。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要求,在今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做好了活动资料、学习记录和学习影像资料台账,并加强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民主议事”环节。下发了统一学习记录本,做好每次学习笔记;每月学习笔记由分管领导检查签字,并将学习笔记纳入年度考核。

第6条整改事项:退休人员吴东秀、周世平及病休党员解彬等3人的党费没有足额收缴。

落实情况:党员解斌已提交困难免缴党费的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4月28日开会讨论,一致同意困难党员解斌2016年前免缴党费的申请,2017年度开始按困难党员标准(每月2元)交纳党费;退休人员吴东秀、周世平已按照党费交纳标准分别补缴党费660元和840元,合计1500元。

第7条整改事项:党支部在巡察工作专题汇报会上的《组织工作汇报》材料里含有“在打造品牌上下功夫”、“与其他兄弟镇街相比”等字眼,内容涉嫌抄袭。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支部组织委员黎玲玲在整改落实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并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会后党支部书记熊晓艾对责任领导黎玲玲进行了约谈。

第8条整改事项:考勤管理不公正、不严格。干部职工上班要打考勤,但是班子成员却不打考勤;2017年1月10日上午8:00,干部职工未打考勤的有吴温琼、沈玲、刘勇、尹萍、李芬芬、伍娜、陈小芳等7人;上班纪律执行不严。2017年1月11日上午9:20左右,魏巨洪伏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打盹。

落实情况:今年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病事假和考勤纪律制度的通知》(赤人社发[2017]5号)要求上班打考勤,外勤事假履行审批手续。在3月21日的全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上,由局长王启云同志代表支部班子就班子成员不打考勤问题作了深刻检讨;对未打考勤的7名职工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分管局长对魏巨洪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作出了书面检讨;以上相关责任人取消2017年度年终评优资格。

第9条整改事项: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在工作纪律、农家乐补贴申报资料初审等规章制度执行上有缺失。

落实情况:一是将直接参与审核、把关不严的原创业指导中心负责人调整到一般岗位上工作,参与人社、财政、旅游联合审核农家乐的分管领导陈桂山副局长已交市纪委调查处理。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今后将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素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转变工作态度,在工作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拘。

第10条整改事项:《就业失业证》办理对象、小额贷款贴息对象、就业培训对象等人员的身份审核制度缺失,存在管理风险漏洞,导致部分公职人员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

落实情况:已建立数据比对平台,并在各业务股室电脑设备上安装,每次享受政策补贴申报前都要进行大数据比对。

第11条整改事项:对现有的就业培训人员相关信息管理不善,有外泄的现象。

落实情况:已建立工作保密制度,并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责任人王光明已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第12条整改事项: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监管不到位,有空挂、顶岗现象。2015年蒲圻办事处空挂5人,顶岗5人;2016年第四季度神山镇龙岭村1名保洁员岗位空挂;赤马港办事处沙子岭社区徐之东的岗位由陈锦绣顶岗;人武部张再英由人顶岗;陆水湖办事处机关曹竹青由其爱人朱桂霞顶岗;蒲纺六米桥社区秦冬梅由人顶岗。

落实情况:对存在的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现象,根据鄂人社发[2012]4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 2015年已处理了违规使用岗位10个 (蒲圻办事处空挂5人、顶岗5人),并收回使用岗位;2016年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日常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违规使用岗位5个(神山镇龙岭村1名保洁员岗位空挂、赤马港办事处沙子岭社区徐之东的岗位由陈锦绣顶岗、人武部张再英由人顶岗、陆水湖办事处机关曹竹青由其爱人朱桂霞顶岗、蒲纺六米桥社区秦冬梅由人顶岗),都取消了违规岗位,并及时停止了岗位补贴发放。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对公益性岗位核查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强化公益性岗位主体责任落实,2月份与全市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都签订了《公益性岗位管理责任承诺书》,由单位主职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加大了业务指导股室和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联合检查力度,今年检查面达100%。

第13条整改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与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个别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长与分管领导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了“一岗双责”;并经局支委会讨论决定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取消2017年度年终评优资格。

第14条整改事项:2013年至2016年,违规发放宣传奖、讲课费、加班费、稿费、“六一”补助等共18次,共计40023元。

落实情况:①“六一”补助分别在2017年《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四月份工资表》、《其他人员四月工资》中已扣款到位,扣款小计3200元;“宣传奖、讲课费、加班费、稿费”在《2016年7月—2017年4月补发工资表》(4月底发放)已扣款到位,扣款小计12858元;熊晓艾、张纯、尹萍等7人以现金方式退还加班工资3661元;扣款合计19719元。

②因部分职工已调离原工作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无法扣除本人违规发放金额。现已将该部分职工的扣款明细,报送到上级部门等待处理,扣款金额合计14638元。

③为增强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于2013年5月举办了一次业务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优异者给予了一定的奖励,奖励人数6人,奖励金额合计1200元。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及比赛,对获奖者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并且全市工会账户是于2015年设立,因此该项资金不属于违规发放补贴资金。

④整改项目“加班工资3385元”,2015年9月已扣款2675元;整改项目“来雪峰加班工资891元”,2015年9月已扣款到位,合计3566元。

⑤加班工资900元,经核实,没有发生该款项。

第15条整改事项:2013年11月将10万的工作经费借出到市社保稽核结算中心;2014年3月将3万元的工作经费借出到市机关事业保险局;2015年3月再次将2万元工作经费供借出到市机关事业保险局。

落实情况:此上15万元的借出款已全额收回。

第16条整改事项:违规使用现金支付。2013年5月以现金支票支付王际松宣传资料费3.5万元。

落实情况:自2014年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改变了资金支付模式,另外根据《会计法》,我局修改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支出统一采取转账支付。

第17条整改事项:工程项目事实不清及违规支付。2013年4月,市就业训练中心列支房屋维修费38980元,无维修协议,无工程验收单,此款转单位财务人员任先梅的个人账户,没有项目实施人范北阶的领款证明。

落实情况:由于当时各单位取消了过渡账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没有中间账户,每一笔支出报销费用直接转账在任先梅(出纳)的个人存折上,再由任先梅支付给个人。对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积极整改,联系到范北阶本人,核实具体的支付情况。补办了协议,重新验收工程,并由范北阶出具了领款证明。同时经支委会讨论决定,今后全局所用费用支出,一律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18条整改事项:2013年至2016年违规使用小车燃油票报销交通费16次17010元。

落实情况: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具体承担的全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培训、企业用工等多项业务工作,工作点都分散在全市各乡镇和社区,职工外勤比较频繁,目前可使用公车只有一辆,满足不了日常的业务工作需要。为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采取了以租用职工本人车辆的方式外出办公,再由本人根据实际使用的汽油量,开具燃油票予以报销。此次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严肃的指出这种租车方式的各种弊病,同时也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根据整改方案,将这项违规资金17010元按要求采用交通运输定额票予以报销,重新补办了手续。分管财务的责任人黎玲玲已移交纪委调查处理。

第19条整改事项:就业训练中心在与相关企业合作进行就业人员培训时,违规按一定比例收取培训费。

落实情况:①校企合作培训依据:赤壁市就业训练中心是湖北省批准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隶属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赤壁市就业训练中心在与企业进行培训项目合作时严格遵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以下简称69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全力落实就业培训工作。其中69号文件第三章《就业培训组织与实施中》第十四条: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就业为导向,以技能操作训练为主,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训相结合,可采取独立办班,校企联合等形式,开展定向式、订单式等培训。在43号文件中第四点中: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其参加技能提升培训。第九点中:要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突出办学特色,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形成拳头专业。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培训过程中,赤壁市就业训练中心与委托培训的各企业均签订有《培训合作协议》,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培训操作流程,培训补贴标准,培训补贴资金的拨付等程序进行校企合作培训。

②收取培训费依据:赤壁市就业训练中心与各委托培训的企业进行培训项目合作时,需要支付训练中心所有聘任教师的课时费、培训教材、学员学习用品等成本费用。在《就业训练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暂行)》鄂劳社发[2008]57号文件的第七点:资金筹措中的第二十七条:资金来源多渠道。实行校企联合,吸纳用人单位资金扶持以及教学设施设备投入。赤壁市就业训练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上级资金来源,收取一定的培训费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更是将培训费用用入训练中心的培训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日常维护,用以保障就业训练中心日常正常运转。

第20条整改事项:就业相关政策未全部落实。参加就业培训的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每人每天8元的生活补贴未发放。

落实情况:一是将相关政策在人社局相关网络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将培训相关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个定点机构,做到培训学员人手一册,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对学员进行政策讲解;三是培训指导股要督促指导定点机构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窗口进行认定;四是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人员资料连同相关培训资料,按学员申请——定点培训机构确认——培训指导股初审——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复核拨付的原则进行申报。

第21条整改事项:邓江南,原就业训练中心主任。在2013的6月的报销凭证中有3次公务招待出现香烟计488元,出现七彩吧啦KTV定额发票一张。

落实情况:邓江南于2017年 4月7日已将香烟费488元和七彩吧啦KTV定额发票金额400元,共计888元以现金上缴财务。责任人邓江南已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第22条整改事项:办公室工作人员姚涛本人讲,2016年他生小孩过客,事先有报告,但接了同事;办公室工作人员余志刚本人讲,2016年9月他父亲去世过客时,接了几个同事。

落实情况:鉴于姚涛和余志刚本人已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向巡察组交代了错误问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已对姚涛和余志刚进行了约谈;相关人员礼金退还已到位。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通过市委第一巡察组30天的集中巡察和2个月的全面整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党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党支部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找出症结,全面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下一步,局党支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党组织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月报送“三重一大”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日常报告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党规党矩,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夯实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每次各支部委员会安排人社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列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整饬不正之风,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建制度体系的建立,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长与分管领导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了“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原动力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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