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准扶贫培训教育实施细则
一、驾驶员培训补贴
(一)申报程序:
本人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后,由劳动就业管理局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指定的帐户。
(二)申报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免冠登记照4张;
2、自行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
3、填写《湖北省就业培训学校登记卡》;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报名税务发票原件。
(三)补贴标准:
1、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每人800元补贴;
2、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和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每人1280元补贴。
二、创业担保贷款
凡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3年以内处于初创阶段的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或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窗口报名,对审核合格的人员由贷款银行通知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申报资料:1、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所需资料:(1)《赤壁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就业失业登记证》;(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未婚者提交社区未婚证明);(6)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失地农民提供《失地农民参保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7)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8)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劳动合同;(9)现金流量使用计划及其它必须提供的资料。
2、“捆绑式”贷款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合伙人员(小微企业出资人)身份证,小微企业出资人认缴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5)合伙经营协议或章程;(6)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3、小企业贷款业务所需资料:(1)《赤壁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3)工商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7)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8)申请贷款上年及申请贷款当月全部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9)当年新增就业人员名册、劳动合同书;(10)《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费票据;(11) 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贷款额度:对个体经营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带动就业3-10人以内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带动就业3人及以下的为5万元,带动就业4-5人的为8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以下的为1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0人以上或兴办新兴产业创业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出资人认缴证明),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农家乐精准扶贫项目补贴。
(一)申报程序:
根据本人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劳动就业部门、人社、扶贫办、旅游部门联合审核、经公示后无异后。由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申请人指定帐户。
(二)申报资料:
《赤壁市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业主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创业带就业登记表》及吸纳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及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0000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四、在读学生助学金补贴
(一)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
(二)申报程序:个人申请,村、镇、县市民政局确认属困难家庭学生,市技工学校审核并公示,由人社厅审核批准。
(三)发放程序:由学校通过银行打到学生资助卡中,资助卡在学生手中。
五、参加职业培训的学生生活费补助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一)申报程序:学员向学校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抽查后按月拨付学员本人。就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应与培训对象签订代为申请协议书。
(二)申报资料: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书等凭证材料。
(三)补助标准: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