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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文章

一、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受理条件

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户口簿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社保卡复印件(享受补贴但期限未满人员申报补贴需提交补贴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可将申报资料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窗口

()受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审核。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六、收费标准

免费

经办单位: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理地址:赤壁市平安路9号赤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715-533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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