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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发布时间:2024-11-14打印文章

一、政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受理条件

(一)在外地已缴纳失业保险;

(二)转入户口所在地或在本地参加失业保险。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资料

身份证、第三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受理。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

   (三)审核。转入地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若满足受理条件,则审核通过;不满足受理条件,则审核不通过。

六、收费标准:免费

经办单位: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理地址:赤壁市赤壁大道989号市人社局大楼701

咨询电话:0715-533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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