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
发布时间:2024-11-14【打印文章】
一、政策内容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受理条件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可将申报资料提交到市人社局一楼窗口(赤壁市赤壁大道989号)。
(二)受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六、收费标准:免费
经办单位: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理地址:赤壁市赤壁大道989号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15-588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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