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1、协助税务部门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2、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3、负责各种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审核工作,对各种社保费支付实行监督;4、负责社保经办机构相关数据统计、结算、汇总工作并报送相关单位。
(二)机构设置
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是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股、参保登记股、社会保险核定股、扩面稽核股、基金财务股、人事股。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人,工勤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21人,离休 0人,退休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度,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继续深入贯彻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按计划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做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严格落实减费降税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做好扩面、宣传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和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作;通过宣传日、送政策到企业、发放宣传单、网络等方式传达社保新政策,履行好扩面征缴的责任,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效率。
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保证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操作运行。加大窗口人员和后台人员的培训力度,保证窗口新增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使用社保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
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各项工作。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的原则,根据政策要求做好解决“老机保”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各项工作。做好职业年金待遇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社保业务经办风险管理工作。以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为平台,落实三级管理的内控要求,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工作,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基础,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开展好支部党建工作,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开展系列学习实践活动,提高学习自觉性,提高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强化纪律执行和廉洁自律,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确保结算中心干部职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方面取得进一步的提升。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委批复的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77.7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7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71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77.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71万元,占95.23%;项目支出18万元,占4.77%。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77.71万元,比上年增加26.09万元,增长7.4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71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基数上调。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77.71万元,比上年增加26.09万元,增长7.42 %,其中:基本支出359.71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基数上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7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3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3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 万元。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赤壁市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中心部门机动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