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4【打印文章】
为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以下简称认证)具体办法如下:
一、认证对象:
1、2023年12月31日前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
2、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
二、认证方式:
认证对象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完成认证:
1、通过手机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进行自助认证。
2、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进行自助认证。
3、城区认证对象直接到现居住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认证 ; 乡镇辖区内认证对象到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4、认证对象可以通过网络视频认证,认证QQ号:1705094955,联系电话,0715-5332313。
三、其它事项:
对一个年度未办理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待遇,待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停发待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