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虾鳝综合种养新模式项目(鳝鱼苗采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打印文章】
为加强对稻虾鳝综合种养新模式项目(鳝鱼苗采购)实施管理,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赤壁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采购84万元鳝鱼苗投放到按要求申报的稻虾鳝养殖模式基地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全市申报稻虾鳝养殖模式基地9000亩。(详见附表1)
三、实施措施
1、鳝鱼苗种来源通过办理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鳝鱼苗种供应商。
2、与中标方签订合同,规范实施内容及措施。
3、合作社法人或委托人到供应商处领取鳝鱼苗,需本人签字确认斤两。合作社成员到合作社领取鳝鱼苗时,需本人签字确认斤两。
4、合作社领取鳝鱼苗时,项目采购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含两人)在场监督见证,并签字确认生效。
5、组织培训申报放鳝鱼苗合作社法人或委托人参加鳝鱼苗投放注意事项。
四、结算方式
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后,购买方根据签字确认清单、销售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据实结算本次采购鳝鱼苗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