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22年渔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鄂农计发[2022]26号) 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了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鄂财农发[2021]71号)、2022年渔业增殖放流资金(鄂财农发[2021]7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20号)精神,共下达了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830万元.为切实发挥政策资金效益,推动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助力我市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实施方案:
为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现状,重点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项目、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二、资金金额
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补助资金:300万元
2、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补助资金:1500万元
3、渔业增殖放流补助资金: 30万元
三、资金使用方向
2022年渔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项目、集中连片的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渔业增殖放流三个方面。
四、项目建设地点
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补助资金:赤壁市柳山湖镇宇汇供销生态产业园
2、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补助资金:赤壁市官塘驿镇泉口渔场
3、渔业增殖放流资金:赤壁市长江干流、西凉湖
五、资金支持实施内容及标准
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支持方式,鼓励有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保鲜、生态环保等设施装备建设,开展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初加工设施装备建设,支持水产品加工物流企业和合作社新建或改扩建,对购置设备(设施)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项目单台(套)设备补助测算标准不超过20万元,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补助资金。主要对官塘驿镇泉口渔场5013亩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尾水进行处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尾水治理设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3、渔业增殖放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赤壁市长江干流、西凉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流品种为鲢、鳙、草鱼、鳊鲂等,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利用。
六、资金管理要求
1、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提前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24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49号)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开展日常监管,及时公开公示,负责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执行中的资料收集、审核、具体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杜绝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
2、渔业增殖放流资金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管、广泛宣传,引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