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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打印文章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按照中共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工作方案精神,认真好整改落实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规范行政审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宣传贯彻涉农法律法规、不断优化“三农”发展法治化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职能。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局党组认真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开展学法用法,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会上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重点任务,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监督,全面梳理监管部门职责事项,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执法体系、增强执法能力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完成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改革,强化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监管职能划分,市农业综合大队内设有办公室、综合股、监督股、执法中队,定编69。二是强化执法条件能力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专项经费纳入了市财政的专项预算,配备必要执法装备,现配备有10辆执法车辆、60台执法记录仪、1台数码摄像机、4台复印机、5艘执法艇、2艘趸船、一架执法无人机,建成了长江禁渔和渔政执法天网工程,执法条件和手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完善了各项执法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责、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农业执法职业道德规范、执法程序流程图等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大队编制汇集完成通用、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政、宅基地、林政、水政等8个方面235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汇编,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线上线下”行政执法培训,认真落实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围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实战演练,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紧盯执法培训质量,切实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及案卷制作等专业技能水平。

(三)落实各项制度、提高法治建设成效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2024年,组织相关股室及局属单位认真清理由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或市农业农村局为市委、市政府代拟的最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存量文件和增量文件,对清理出的文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审查清理“回头看”,清理过期失效文件2件,保留有效文件2件,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1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重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树立竞争意识,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主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湖北君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2次,案件查处咨询3次,重大项目施工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1次,参与行政案件诉讼1起,行政执行2起,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水平,重大执法活动的法制审核过程皆有咨询的法律顾问意见,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将林业执法、水政执法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管,严格管理执法人员调进、调出,离职退休人员的证照管理。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双公示”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确认等信息适时在网上进行公示。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自动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制定了《赤壁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与法制审核制度》,对所有按一般程序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对10重大和复杂疑难案件依法依规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处罚决定。五是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自查、评查制度。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所办理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交叉评查,从法律文书规范、案卷装订、执法主体、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自查,确保我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总体能够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文书制作规范。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严格执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相关要求,推行政务服务首席服务员制度,一次性告知承诺等办事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对照《赤壁市2024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415项涉农领域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认领,对136项服务项目实行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对21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权限进行下沉,实行镇级受理、县级办理。2024政府信息公开1118条,其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95件,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接到服务对象赠送锦旗、感谢来信等2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实现了抽查计划制定率、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100%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农村空心化,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空心化,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法治教育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严重,群体文化素质低,许多村民缺乏系统法律知识,观念、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普法宣传和农民用法、懂法存在较大难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自觉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带头学法普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宪法以及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全年组织法制专题讲座2期,以民法典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坚持尊法守法。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2次,案件查处咨询3次,重大项目施工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1次,参与行政案件诉讼1起,行政执行2起。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住房、用车、干部任免、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家属、亲友没有经商办企业和以权谋私、牟利的行为。

(二)坚持严格管理,着力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宣传宪法、扫黑除恶、民法典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广泛学习宣传党中央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化治理水平。二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切实将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到具体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坚持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覆盖的涉农法律法规培训,狠抓行业监管。三是持续带头遵纪守法。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自觉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依法用权、为公用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不越红线、不踩底线,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守规矩讲纪律。

()全面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一是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全民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及“民法典宣传月”“法律六进”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进行宣传,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依法化解矛盾、解决纷争。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坚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培训,把法纪培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邀请市纪委派出第四纪检组组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暨作风整训、市司法局局长以案释法解说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技巧,规避执法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三是积极开展普法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 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媒体报道,宣传教育群众 ,推动 “互联+法治宣传”行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一次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四是开展宪法入企入社活动。深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宣传《宪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自律、行为自觉。五是开展宪法进多媒体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的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标语,并在微信群里进行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网上培训。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法治农业、阳光农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2024年,415项涉农领域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认领,136项服务项目实行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1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权限进行下沉,实行镇级受理、县级办理。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长江“十年禁渔”等行动,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强市农业农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建设,落实政务服务首席服务员制度,压实首席服务员政务服务工作责任、规范审批行为,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文件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提高发文质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有碍社会公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废止,2024年,清理过期失效文件2件,保留有效文件2件,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1四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成效显著。全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涉渔非法捕捞、畜牧私屠滥宰、农机安全、农村宅基地、林政、水政等各项执法工作。对自然资源局移送涉嫌未经审批124个图斑进行了核查。立案查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59起,罚没款646408.9元,其中:农药类案件4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类案件2起,畜牧案件13起,非法捕捞案件33起,林业案件3起,非法狩猎案件4起,有效整顿和规范了全市农、林、水生产经营秩序,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林、水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强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程序暂行条例》,进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工作,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适时组织法律顾问参局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相关涉农事项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化、规范化。

()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社会建设。通过民法典宣传月、扫黑除恶、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进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化行业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培训,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有效提高广大农民法意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资经营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资经营承诺书》,把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落实到种养殖基地、经营门店、生产企业,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到责任人的身上。

(六)加强农村法治教育、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引领。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的基本标准,在全市所有涉农村(社区)进行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全覆盖,在赤壁镇九毫堤村和车埠镇车埠村举办了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就《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和长江禁渔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程,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式,宣讲《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长江十年禁渔等行业法律法规宣讲10,培训人数600余人次。

()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深入推进依规治党。以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持续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贯彻落实,针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下乡误餐等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强化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拨付等方面监督管理。坚持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以贯之,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精简文件的各项措施要求,减少普发性文件,不重复发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减少临时性发文。

()健全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统筹推进依法治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把法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责任分解机制。明确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二是健全完善重大法治建设问题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通过会议集体讨论,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等方面按程序规定进行请示报告、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并及时进行备案,对备案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组织清理;三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并组织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结合局党组班子会、局务工作会,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四是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局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了《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矛盾纠纷化解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等方面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确保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五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协调、督办机制。完善法治重大责任事项、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制监督;局党组每年召开农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督查会议,落实和推进干部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以开展依法监督和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等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以政治为统领、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使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工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审视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着力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化治理水平。

(二)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突出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工作。树立依法护农、执法为民、守法兴农思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三是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和行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根据”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教育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八五”普法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平台、宪法宣传日等开展普法专题学习,对行政执法、政策制定、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持续提高;四是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按计划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集中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等广泛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职能转变。一是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2025年,继续对涉农领域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形成《涉农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农业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两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行政审批受理权限下沉事项和委托执法下放事项及时依法进行跟踪指导,对在实践中证明不宜下放的权力事项依法收回;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强市农业农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政务服务首席服务员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审批行为,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文件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提高发文质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有碍社会公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时进行清理废止。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法治高效实施。一是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贯彻执行,进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工作,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化、规范化;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公正司法廉洁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人员教育管理,加强具体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人员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敬畏心理,促进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五)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适时组织法律顾问参局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相关涉农事项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树立依法护农、执法为民思想,积极开展法制惠民活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提群众满意度

(六)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组织清理涉农规范性政策文件,清理废止有碍公平竞争性文件。加强涉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资销售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和公示公开,落实企业信用等级红黑榜制度,高效持续推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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