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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打印文章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董方平  市委书记

        葛  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胡广益  市政府副市长

        张  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人大法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工商联、市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为市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下同。)

二、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要事项,协调督促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规划、措施落实,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乡镇的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广益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变动后,相应岗位继任领导或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会,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乡镇和单位人员参会。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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