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5月政策兜底保障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10【打印文章】
2022年1至5月,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22593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46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7418人1070万元;农村低保13691人1663万元;城市特困221人199万元;农村特困1263人740万元;累计开展临时救助3638人次444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补”11665人次508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一是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自然增长机制,采用“消费支出法”动态制定和调整了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6300元/人/年调整到6600元/人/年,占2021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支出15306元的43%;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10632元/人/年调整到12252元/人/年,占2021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支出15306元的80%。
二是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充分运用核对平台,每季度对纳入防返贫监测系统的人员开展比对摸排,2022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6340人依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06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5226人728万元;农村特困475人264万元;临时救助639人69万元,严防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返贫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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