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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09打印文章

2021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扎实履行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深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聚焦脱贫攻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

1.落实党组织责任。市民政局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工作例会等,全年共计召开20余次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和中央、省、咸宁市、赤壁市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定期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治责任。

2.落实班子成员责任。民政局党组安排3名优秀干部到官塘驿镇丰乐畈村、车埠镇梅湖村、毕家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政治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所有班子成员不定期到联系村开展调研活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每月5个工作日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3.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民政局党组选派6名优秀干部组建3个工作队驻官塘驿镇丰乐畈村、车埠镇梅湖村、毕家村开展帮扶,坚持“五天四夜”驻村工作要求,帮扶责任人坚持每月上门开展帮扶走访活动,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因户因人施策,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确保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切实到位,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二、聚焦特殊群体,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

1.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一是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市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081613689人,2021110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86万元。二是落实农村特困供养政策。全市共纳入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741274人,2021110月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357万元。三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全市累计开展临时救助1311人次,2021110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0万元。四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21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7901025万元。

2.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实现了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5804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2021110月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895万元。其中:农村低保53301375万元;农村特困47447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23143万元。

3.落实兜底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自然增长机制,采用“消费支出法”动态制定和调整了社会救助标准,确保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21号)规定,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经济下滑现象,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支出不同程度下降。按照“标准不降”的原则,赤壁市2021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6300//年;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10632//年。

三、聚焦群众关切,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落实

1.落实推进监测救助。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对未在救助范围内的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以及边缘易致贫人口等重点对象共计52人开展了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条件的8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2.落实推进精准救助。一是完善了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制定了《赤壁市城乡困难居民家庭入户调查、收入核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死亡书面报告制度,开展了社会救助年度全面核查,提高了对象精准度。二是从20213月起,推行了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银行存款等金融产品查询工作。三是继续运用省纪委大数据开展了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2021年省厅运用省纪委数据源比对社会救助发放对象反馈问题线索对象共计169人,经调查核实共计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81人。

3.落实推进高效救助。一是畅通求助渠道,确保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推动了救助热线与“12345”平台对接。2021年共计收到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12345”热线平台交办15件,所有信访件处理情况均与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并进行了解释沟通,做到了信访人满意或理解。二是实行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了低保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申请人承诺后,通过部门自行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低保申请只需提供“一证一书一表”,即:身份证、申请及授权书、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促进社会救助申请受理高效便民。三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作用,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困难。2021110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10317.8万元。四是利用大数据缩短低保申请审核确认时限。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取消民主评议环节,将低保申请审核确认时限由42天缩短到30天以内,加快低保审核确认进度和频率,提高办事时效,进一步方便服务困难群众。

4.落实推进温暖救助。一是全面建立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病重残低保对象等重点人员联系帮扶机制,落实了监护或包保责任人,落实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镇、村、照料人、对象“四方”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不断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二是开展温暖救助行动,共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老党员等特殊困难群众1175.85万元;协调赤壁农商银行,在每次发放救助补助金时标注资金项目名称,推送“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救助金已发放”等体现温度的公益短信。

5.落实推进关爱救助。一是落实“三留守”关爱服务。为全市1832名农村“三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留守儿童868人;留守老人335人;留守妇女413人;孤儿8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7人)。二是关爱留守老人。各乡镇(街道)落实村干部、党员、帮扶工作队、志愿者等与农村留守老人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到每一名留守老人都有专人联系,2021年依托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设立了农村留守老人活动中心141个,为留守老人免费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排解留守老人寂寞。三是关爱留守儿童。全市共选配18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187名村(社区)儿童主任,通过电话了解、上门探望等方式每季度定期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了家访,对其学习、生活、安全进行全面了解并给予帮扶。四是关爱留守妇女。开展了两癌免费检查、就业技能培训、普法宣传教育、家教讲座服务。五是发放了202113季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47万元。

6.落实推进创新救助。一是开展“物质+服务”照料护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37.1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选择蒲圻街道、赤马港街道,对共计142名社会救助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照料护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期间的护理;提供困难帮扶、社会融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康复、权益维护等专业服务。二是开展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改革工作。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赤壁市农村福利院管理改革总体方案》(赤政办发〔202119号),加快推进农村福利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理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主管、乡镇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乡镇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目前,对基础设施较弱、居住环境较差、服务水平较低的新店镇、赤壁镇农村福利院完成了撤并,其中:赤壁镇农村福利院并入黄盖湖镇农村福利院,计划将黄盖湖镇农村福利院建设成区域性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新店镇农村福利院搬迁至朱巷村农村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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