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赤壁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开创赤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全面有力
1.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2023年,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21389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155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6420人2445万元;农村低保13403人4545万元;城市特困309人610万元;农村特困1257人1910万元;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013人次841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109人次1199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采用“消费支出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动态制定和调整了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650元/人/月调整到720元/人/月,占上年度城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426元的33%;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550元/人/月调整到649元/人/月,占上年度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76元的47%;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1300元/人/月调整到1440元/人/月,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1021元/人/月调整到1150元/人/月,占上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支出16576元的83%;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2倍分别确定为1440元/人/月、1298元/人/月。
3.推动低保扩围增效。一是推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以退出低保特困不满一年人员、申请救助未获批人员等群体为重点,依托村(社区)、驻村干部等主动发现,2023年累计审核确认低保边缘家庭339户(城市73户;农村266户)。二是落实“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其他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保”政策,2023年累计审核确认“单人保”政策738人297499元(城市242人120495元;农村496人173404元)。三是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全额保障政策,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4303人给予全额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64元提高到668元(城市由332元提高到720元;农村由243元提高到649元)。
4.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一是在支出型困难方面,通过落实“分级审批”政策,委托下放审批权限的形式。2023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审核确认临时救助4356人,救助金额3970120元,市民政局审核确认513人,救助金额2814000元。二是在急难型困难方面。深入落实“先行救助”政策,暂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待紧急情况解除后,再补齐各项申请手续。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先行救助”144人347630元;三是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每年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3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开展“先行救助”,处理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和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性突发事件,2023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372230元,救助151人。
5.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对全市各类困难人员25000余人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同时,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防返贫监测人员93户304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94户依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6.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依据《赤壁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时修改完善社会救助事项,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全量正确认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后,各乡镇(街道、区)将办结时限由22个工作日修改为20个工作日。二是加大“鄂汇办”APP申请办理社会救助相关事项的宣传工作力度,多维度引导困难群众使用APP申办救助。2023年共有11名困难群众通过“鄂汇办APP”申办社会救助服务事项。三是大胆探索救助对象认定方式。2023年9月,我市全面推行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根据诚信审查结果审核确认,对认定为诚信申报对象的低保申请家庭,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6557人依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2023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2766万元,严防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返贫问题发生。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量质齐升
1.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全市在运营养老服务机构12所,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1所、农村福利院5所、民办养老机构6所,总床位2623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8.03%;共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49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10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7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100%。
2.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一是投资220万元,完成赤马港街道营里社区和官塘驿镇泉口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完成赤壁镇东柳村和官塘驿镇张司边村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二是投资20万元,完成赤马港木田畈、北站、龙翔山、汪家堡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工作,实现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启动赤壁市区域性医养老年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和用地初步规划意见,在等待政府专项债获批的同时,积极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
3.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第一阶段)和湖北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今年6月底,两个项目均已按照既定进度要求和指标任务完成项目实施。两个项目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23张(其中: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323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100张),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8224次(其中: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3842次、提升行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3083次、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1299次)。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二阶段)已于10月13日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继续针对第一阶段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开展服务9118人次。三是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2023年赤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围绕助行、助浴、助洁、紧急救援等内容,按照3000元/户的标准(企业让利300元/户),对189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4.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及相关从业人员148人参加2022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鉴定,通过等级鉴定人数134人,其中:高级1人、中级51人、初级82人,整体通过率97%。二是持续开展“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开设基础班和提升班,其中:4期提升班、5期基础班,参训人数519人(提升班179人、基础班340人)。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一是狠抓食品消防安全工作。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7所养老机构下发《赤壁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落实养老机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二是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市8所养老机构通过2023年度等级认定,一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83%。
6.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关爱。一是继续开展老年痴呆、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失能老人等三类特殊老年人的关爱和排查工作。二是继续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和“一对一”结对帮扶,落实分散供养特困户的照料人,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按照“因户施策”的原则,制订个性化帮扶措施。
7.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赤壁市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张拉宣传横幅,向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放宣传海报180余份、宣传手册3000余份。
(三)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关爱服务有爱有力
1.切实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2023年继续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赤壁支公司合作为全市1055名农村“三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留守儿童402人、留守老人180人、留守妇女210人、孤儿7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9人),保险资金10.55万元。
2.加强儿童福利保障。一是执行2023年咸宁市人民政府供养标准,散居孤儿月标准1500元、集中供养孤儿月标准2400元。2023年,全市共有孤儿68人(其中:散居孤儿52人,集中供养孤儿16人),2023年1至12月孤儿生活费152.1万元已发放到位。全市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2人(其中:散养儿童210人,集中供养12人),2023年1至12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306.1万元。两项累计发放生活费458.2万元。二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民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2023年摸排符合条件25人,每人每学年1万元,已发放到位。
3.开展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试点。根据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试点项目的相关要求,继续在赤壁市车埠镇选择50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照料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目前,项目已提供11期入户居家服务和日间照料照护服务,累计服务2100人次。
4.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申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的通知》精神,在赤马港街道开展为期一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等专业服务,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目前,项目已为209名持精神残证的服务对象登记建档,累计规范服务973人次。
5.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一是构建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2023年全市已设立1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6个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建有“儿童之家”“幸福之家”“四点半学校”“青年之家”256个,设置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8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87名,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体系。二是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基础设施。2023年8月,赤壁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场地支持。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筹措资金50万元,开展“烛光行动”,为辖区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儿童提供综合关爱服务;开展暑期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学校、社区、游泳馆、野泳场所开展“防溺救援大宣讲活动”,筑牢未年人防溺水“安全网”;依照按需自愿、公益普惠、就近就便、属地管理等原则,开展留守儿童署期托管服务;联合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举办红色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以赵李桥社区、砖茶社区和羊楼洞村为试点,开展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构建“政府引导、部门搭台、社会参与、家庭负责”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关爱模式;联合共青团赤壁市委、市人民法院在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 共同守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护能力。
(四)着力基层组织规范化,基层治理固本强基
1.落实村(社区)基层减负。一是下发《关于对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加强监督的工作提示》《赤壁市出具社区取消证明事项登记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下街道下社区全面摸查“不应由基层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落实“基层减负”会商机制,对反映强烈的死亡证明、居住证明及计生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督查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极大减轻了社区基层工作压力。二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出台了《赤壁市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文件,实施方案拟定了赤壁市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46项、依法协助事项28项、负面事项清单9项,制定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公布了赤壁市不应由基层群众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二批)35类、赤壁市村级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准入制度及准入程序以及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为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文件依据。
2.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壮大社区工作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赤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就社工考前组织工作和落实社区书记比照事业编制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全市各相关单位报考人员达867人,2023年新增持证183人,取得中级社工师16人。目前全市专业社工持证人才数量达到303人,持证社工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0.6‰。二是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在市委党校学术厅开展了“赤壁市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实务能力培训班暨第一期青年社工论坛”培训,并对今年年初评选出的31位社区“最美社工”进行了颁奖;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7个村、社区前往咸宁市进行了6期线下“公益创投”项目培训。我市六米桥社区、西街社区、华舟社区在咸宁市举办的城市社区公益创投比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进一步擦亮了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助力基层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保障。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考核办法》,与市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根据社区党组织书记比照事业编制管理,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等级动态调整工作,确保队伍稳定。
3.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推进积分制管理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积分制推广试点村一行参加积分制管理落地实操班培训,同步提供积分制管理系统供积分制试点村使用。二是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蒲圻街道、赤马港街道对5个完整社区试点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导,确定在木田畈社区同城上都小区和汪家堡社区幸福家小区开展“小区党群服务站”项目试点建设,并成立党群服务站建设专班指导工作开展,2023年8月两个小区党群服务站陆续正式建成并对小区居民全部开放使用。
4.提升城乡居民自治能力。为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全面组建村(社区)下属委员会,并按“五有”标准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充分发挥村(社区)自治活力,积极开展村湾(小区)议事协商自治工作。2023年5月组织专班,对全市村(社区)开展加强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工作督办检查,促进村务公开机制常态化,“打造“阳光村务”。同时,加强村(社区)两委人员培训,计划举办全市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培训,通过系统培训不断明确职责,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五)增进社会组织管理能力,社会组织发展有序
1.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工作。一是落实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制度和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二是落实登记管理党建责任,实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三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建组织、扩覆盖”,“党建入章”。目前,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250家,其中社会团体1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3家,基金会1家。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已成立了30个党支部、4个联合支部、1个党总支、2个党委。
2.推进“五社联动”共同缔造项目。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22〕23号)文件要求,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在蒲圻街道华舟社区、蒲纺工业园区桃花坪社区、中伙铺镇安丰村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培育引导“以奖代补”项目。目前已按要求拟定了服务协议,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选派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的形式,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五社联动”方法,推动项目有效实施。
3.强化社会组织监督。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对新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预先告知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特征,自愿签订信用承诺书,签订率达90%以上。同时,制定了赤壁市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制度。二是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要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或变更时,出具有财务审计资格的第三方的验资报告,对申请注销的按照要求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资产清算小组,对所有资产予以清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案。三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团体年检。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年检工作对接,共同督导各社会组织及时参加年检。截至目前我市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计227家,已按时完成年检211家,其中社团133家,民非78家,年检率已达92%。
4.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一是对全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组织台账。二是做好登记与备案管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适当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专职人员等方面的标准要求,积极引导其依法登记。三是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公益慈善类、社区事务类、生活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培育,按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分别不低于10个、5个的数量培育发展。目前全市187个村(社)已培育发展1186个社区社会组织,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484个(公益慈善类5个、生活服务类69、社区事务类301个、文体活动类109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702个(公益慈善类8个、生活服务类75、社区事务类543个、文体活动类76个),并做好相关备案管理。
5.开展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开展社工主题宣传活动。3月25日,组织赤壁市曙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巧金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万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三家社工机构在北街社区举行以“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为主题的赤壁市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和《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动员社会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无偿献血、文明进公交、春节送温暖、服务送基层、走访慰问红色革命后代等系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开展社工能力提升培训。从四月中旬到五月底,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共计组织开展社工能力提升、考前培训、考前冲刺等10期社工专业知识与能力提升培训。
6.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根据《赤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经过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审核评定、市民政局复核及社会公示等评估程序,共评出2023年度7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评出4A级4家、3A级3家。
(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社会服务质效并举
1.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一是依托“创文”契机,成立以规范“背街小巷、道路拟命名”治理专班。对全市范围内“三街一园”背街小巷重点区域开展实地勘察。对其中8处不符合地名管理规定的无名巷命名提出了整改意见,确定了全市无名巷命名38条。设置安装无名巷道路标识66处,补栽已命名的道路标识牌49处。二是打造平安边界,会同相关县市,全面落实完成嘉鱼赤壁线、崇阳赤壁线及咸安赤壁线三条联合细化的行政区域界线勘探、测绘工作,推进了政府管理精细化,精准化,信息化建设。
2.全力提升救助管理质效。一是加大救助宣传力度。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二是区别对象分类劝导。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性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诫型劝导救助。三是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实施困境未成年人精准保护。2023年共救助1007人,其中护送返乡19人,救助老年人89人,未成年人16人,救助残疾人17,精神障碍28人,落户安置3人。
3.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对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2023年4月启动了赤壁市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针对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随意拆分项目,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等6个方面情况开展治理工作。二是对硬化大墓、活人墓、散葬乱葬坟墓进行整治。目前,我市共整治3572座坟墓。同时,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散葬乱葬坟墓等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乡镇街道迅速整改。三是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10处,以奖代补村级公墓一处,官塘驿镇西湾村村级公墓,2025年争取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场、区)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4.完善婚姻登记服务。一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3年全年,共办理结婚2040对;离婚登记1090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011对;登记合格率、归档率均达100%。二是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实录电子化。对1987年至2003年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去重纠错、瑕疵数据更正完善等工作,完成原各乡镇1987-2003年瑕疵数据1653条。三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以婚姻登记处为主阵地,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窗口共接待调解1172对,调解成功343对。四是延长特殊日期婚姻登记时间,做好“2.14”“3.8”“5.20”“七夕”等特殊日子婚姻登记工作。同时向新人们发放“节俭办婚礼,文明新婚俗”倡议书,倡议新人们婚事新办,树社会新风,喜事俭办,文明节俭新风尚。五是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智能化装备水平,实现了婚姻登记窗口智能设备全覆盖,为“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5.加快慈善事业发展。一是持续开展慈善助医项目。设立赤壁市慈善助医基金,对我市重大疾病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的民政低保对象、家庭困难群众、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给予一次性慈善救助。2022年元月至2023年10月,已救助各类特殊对象3707人,救助金额231.07万元。二是积极对接社会慈善资源。北京爱康集团联合鄂南肿瘤医院社立“爱在赤壁、慈善助医”基金,于2017年首次投入资金500万元的基础上,2023年再次投入500万元,该基金已累计对1.7万人患病群众实施了慈善救助。三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通过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推动社区公益基金建立运行。已在张司边村、华舟社区、营里社区、鲫鱼桥社区、锁石岭社区等地方进行慈善募捐活动,共计为村、社区筹集近70万元社区公益基金。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通过省慈善总会平台发布项目,设立社区公益基金,目前已建立运行社区公益基金82个。
(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扎实开展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21日,邀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宗平、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组组长邓长胜莅临指导,召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对照“六个带头”,从严从实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剖析自我,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同时,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将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同推动2023年重点工作相结合,重点谋划好、部署好基本民生底线、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职能工作,力争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2.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制定《赤壁市民政局职权风险表现及防控办法》,从社会事务、救助管理、政权建设、内部事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出风险点29个,制定防控措施70条;重点监督社会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领域,持续推进民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运行;将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融入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过程,通过联动协作紧盯进驻单位,坚决整治“吃拿卡要”、隐形变异“四风”等窗口腐败问题,打造高效、规范、廉洁的“清廉窗口”,切实将“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让“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
3.开展“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30日召开了动员会,邀请了市纪委常委熊伟、第五纪检组邓长胜参加了会议。专项整治自5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以重理论学习、抓查摆问题、促效能提升。
4、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查实情、理思路、转作风上取得新成效;突出“第一政治要件”,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5、落实省委第四轮巡视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对照省委第四轮巡视组反馈问题,按照市委宣传部对巡视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建立低保诚信申报审查制度,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二是强化低保扩围增效。落实落细放宽重度残疾人申请条件、规范低保等收入财产核算办法、加强家庭经济状况异地协查等新规定新要求。三是拓展多元化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四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重点瞄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失业困难人员、教育救助学生等困难群众。
2.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到2024年底前,实现全部农村福利院实行县级直管,建成至少1处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全面推行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模式。二是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方式,不断完善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力争到2024年底,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100%。三是推进医养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2025年至少建成1所县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四是持续开展养老护理人才“百千万”工程和“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不断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同时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鉴定和养老护理人才输出。
3.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不断深化共同缔造理念,持续做好小区党群服务站、幸福合作社试点项目推进,做好积分制推广工作,提炼积分制软件管理试点经验,组织城乡社区积极参与全市社区公益创投暨志愿者服务项目比赛展示活动,总结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进一步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4.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5.激发社会组织能力。聚焦为民服务、基层治理、养老托幼、文体娱乐、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共同富裕等方面的作用,增添社会治理新能量。
6.加快民生项目建设。一是投资100万元,在羊楼洞港小流域内新建一处乡镇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二是持续推进赤壁市区域性医养老年中心项目工作。三是完成170户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并逐步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向社会老年人进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