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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3-09打印文章

2021年,赤壁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争先进位为目标,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2021年,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22716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076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74762479万元;农村低保137673619万元;城市特困173345万元;农村特困13001609万元;累计开展临时救助2145人次781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补”8754人1231万元;资助困难对象参加居民医保703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推进综合救助建设。

一是实现了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5805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2021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专项资金224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53221611万元;农村特困48356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39268万元。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对未在救助范围内的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以及边缘易致贫人口等重点对象共计52人开展了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条件的8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市103名领导干部对103户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开展了结对帮扶四是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5.5万元。其中有证退捕渔民28人低保救助7.1万元,无证退捕渔民149人低保救助30.8万元,困难“三无”退捕渔民320人低保救助57.6万元,18户困难渔民临时救助3.5万元,走访慰问困难退捕渔民248人16.5万元。五是对非法集资造成家庭困难的对象32户给予了临时生活救助。

3、推进精准救助建设。一是完善了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制定了《赤壁市城乡困难居民家庭入户调查、收入核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死亡书面报告制度,开展了社会救助年度全面核查,提高了对象精准度。二是20213月起,推行了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银行存款等金融产品查询工作。三是继续运用省纪委大数据开展了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2021年,省厅运用省纪委数据源比对社会救助发放对象反馈我局问题线索对象共计169人,经调查核实共计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81人。

4、推进高效救助建设。一是畅通求助渠道,确保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推动了救助热线与“12345”平台对接。2021年截至目前共计收到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12345”热线平台交办15件,所有信访件处理情况均与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并进行了解释沟通,做到了信访人满意或理解。二是实行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后,通过部门自行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三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作用,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困难。2021111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14928万元。四是利用大数据缩短低保申请审核确认时限。将低保申请审核确认时限由42天缩短到30天以内,加快低保审核确认进度和频率,提高办事时效,进一步方便服务困难群众。

5、推进温暖救助建设。一是全面建立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病重残低保对象等重点人员联系帮扶机制,落实了监护或包保责任人,建立了工作台账,更新了信息系统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二是落实了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自然增长机制。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640//月;农村低保6300//年;城市特困1280//月;农村特困10632//年。三是开展温暖救助行动,共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老党员等特殊困难群众2597.27万元;协调赤壁农商银行,在每次发放救助补助金时标注资金项目名称,推送“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救助金已发放”等体现温度的公益短信。

6、推进智慧救助建设。一是完善了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做实了资金发放名单、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照料服务人员信息、重病重残低保对象联系帮扶人信息等社会救助数据。实现了救助系统数据直接导入规划财务统计台账,确保工作数据与统计数据的完整、统一。二是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与第三方机构对接,通过手机APP开展入户核查,实现低保、特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7、推进改革创新试点。一是开展“物质+服务”照料护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37.1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选择蒲圻街道、赤马港街道,对共计142名社会救助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照料护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开展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改革工作。61日,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赤壁市农村福利院管理改革总体方案》(赤政办发〔202119号),加快推进农村福利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理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主管、乡镇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乡镇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目前,对基础设施较弱、居住环境较差、服务水平较低的新店镇、赤壁镇农村福利院完成了撤并,其中:赤壁镇农村福利院并入黄盖湖镇农村福利院,将黄盖湖镇农村福利院建设成区域性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新店镇农村福利院搬迁至朱巷村农村福利院。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专项工作。印发了赤壁市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赤壁市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专项工作机制》、《赤壁市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专项工作件实事(2021)》等三个文件,并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对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做了具体要求,推动专项工作。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一是加快项目实施发展养老服务,2021年计划新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二是全面配合推进咸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咸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共有养老项目19个,项目资金198万元,方案时间节点做好项目验收和刹尾工作。三是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对具有我市户籍的已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2021年全市共计改造50户,每户1000元标准。四是开展赤壁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全市从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住便捷舒适、环境优美整洁、人际友善和谐、社区机构健全等六个方面着手,打造13个老年宜居社区,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3、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非必要,不进入”的要求,取消所有老人外出及属来院探访活动,家属可通过电话、视频等非直接接触形式了解老人在院情况。封闭管理期间除为养老机构提供工作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及防控指导等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进入人员要查体温、查健康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二是实行院内分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院内不聚集、不聚餐,实行分餐制。新入住养老机构人员要凭三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并在院内隔离区观察14天后,方能进入正常生活区。三是做好健康监测。每天对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每天早晚测量1体温,并做好记录。四是做好每天一次的全院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门帘。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及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五是工作人员实行周轮班制,休息期间不得随意离开院区,不得到人员密集场所,离开院区实行请假报备。

4、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实行按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贴,目前正在审核服务对象。建立健全留守老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制度。

(三)健全儿童福利和“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

1、切实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工作。一是做好购买2021年农村三留守人员意外保险工作。继续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支公司合作为全市1832名农村“三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留守儿童868人、留守老人335人、留守妇女413人、孤儿8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7人),保险资金18.32万元。二是开展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并在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对全市各乡镇社会工作站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进行授牌

2、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一是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目前,散居孤儿月标准1280元、集中供养孤儿月标准2048元。目前全市共有孤儿82人(其中:散居孤儿52人,集中供养孤儿30),2021年孤儿生活费158.1万元已发放到位。二是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参照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目前全市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7人(其中:散养儿童123,集中供养4人),2021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181万元已发放到位。做好收养评估工作,2021年到目前为止办理3例。三是做好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孤儿弃婴“养、教、治、康”管理工作。先后带残疾儿童41人次到武汉儿童医院就医治疗;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业护理人员聘用、“一院一社工”工作;提升孤弃儿童受教育水平,签约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文化补习、兴趣培养等培训活动,全年开展培训32人次,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6场次。四是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兜底作用,按照有关政策程序对社会上无人监护的儿童及时收留抚养。今年已接收4名儿童监护养育。

(四)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健全管理考核制度,以《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总章,制定出台《赤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发文,同步建立社区《赤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花名册》,统一制定《赤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并在各街道(园区)备案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体系,争取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将社区书记、两委薪酬待遇870.88万元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通过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535人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和岗位吸引力。三是实行能力提升工程,2021年举办了2期社区工作者实务培训,创设“赤壁青年社工论坛”,举办社工论坛第一期,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达468人,举办8期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426人,全市共有符合条件的168人报名参加社工考试,可逐步实现3年内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率达到40%的目标。开展了4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区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社区社会组织。四是规范履职管理工作。20215月市民政局出台了《赤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考核管理办法》,全力推进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和考核试点工作,选定基础较好的7个社区作为试点,全面开展31个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和考核工作。

2、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一是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出台换届工作流程、日程安排,挂图作战,加强指导督办,20211110-12日为法定选举日,规范落实选举程序、严把人选结构、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圆满完成了全市186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二是进一步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在中伙铺镇罗县村开展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20219月将全市14个乡镇、街道的14个村纳入试点,将村民公约与群众自治工作紧密结合,制定积分实施方案,对遵守村民公约的家庭进行积分,初步形成公约大家议、文明大家遵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城乡村(社区)协商活动,推广“村湾夜话”、“圆桌会议”等民主协商经验。三是健全三方联动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与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31个城市社区组建完成了31个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3、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水平。一是做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工作。巩固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成果,总结推广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构建“三轮驱动”为主题的赤壁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经验。二是持续推进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华舟、六米桥、河北街、桂花树社区试点“志愿者积分兑换项目”有序推进,4月、8月举办了2期志愿者积分兑换,通过宣传和表彰,居民关注度大大增强,第三方社工机构通过丰富的活动载体、更专业的服务引导更多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基层治理成为居民最关心、关注的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落实村级议事协商机制。赤壁市139个村组织村民开展协商议事活动,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村民关心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开展议事协商。四是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综合设施提档升级。统筹整合省级资金450万元完成了20个省级试点建设,2019年全市完成了20个党群服务中心不足300平米“清零”计划,新建后村级服务综合设施面积均达到500平米,2021年将完成15个村(社区)新建、8个村级改扩建,完成后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面积比例可大幅提升。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培植成立登记有利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到目前,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有208家,其中,社团125家,民非83家。2021年,社团新成立5家,变更4个,注销10个,民非新成立3家,变更2个,注销2个。

2、提高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质量,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到目前,已在我局参加了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16余家(社团85家,民非31家),社会组织参检率56%。通过对社会组织年检,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现象,起到了很好的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成效。

3、积极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新增项目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9.5万元。其中在全市建立社会服务工作站项目经费32.5万元;加快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加大对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及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扶持经费5万元;对困境儿童实施心理疏导,提供关爱服务经费2万元。

4、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13日,联络市直13家部门,在赤壁市会议中心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联合检查执行中,没有发现赤壁有违法社会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完成了还有其他各部门要求的文字报告、报表、调研材料等等。

5、积极推广先进社会组织的评优工作,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向咸宁上报了赤壁市志愿者协会的先进事迹材料,“弯腰一秒”和“水上义务救援服务队”参加优秀社会组织的评选,公益志愿服务参与日益增多,全市在志愿网上注册人数达到8.07万余人,占到了赤壁常住人口49万人的16%,超过了上级指示的指标要求。全市设立志愿服务站点200个,志愿服务岗210个,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1、加强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截至202111月底完成村级界线勘定186条、乡镇级界线勘定26条、县级界线3条勘定工作,并按要求开展了与洪湖、咸安区联合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2、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和地名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地名普查的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地名志、地名故事的编纂出版。做好红色地名故事、红色地名宣教活动。规范地名规范化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做好城区路牌清理整顿工作,启动城区新建设和在建的街路巷、公园、广场等命名工作。

3、合理落实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设立及改建工作。针对市政府转办的中伙铺镇杨家岭村村改居、陆水湖街道增设尖峰山村的报告进行了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政策依据对市政府出具了调研报告,市政府常委会研究后下达了《关于同意成立中伙铺镇杨家岭社区居委会的批复》、《关于同意增设陆水湖街道尖峰山村的批复》。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救助,切实开展街头救助,积极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与公安局、城管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详细清查,符合救助条件的都实施了救助。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844人,护送各类对象返回原籍68人,接收照料各部门护送来站对象56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给予了无偿救助,救助率达100%积极为滞留在站3个月以上的受助人员申请办理户口。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不愿到站接收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品、衣物、防暑药物。对长期露宿街头的流浪人员,将其带回站内洗澡、换衣、理发、寻亲给予了人性化服务,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

2、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加强殡葬管理,治理城区乱搭灵棚办丧和乱埋乱葬现象,努力提升火化率。全年完成火化遗体675,接待集中治丧殡仪服务346具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72万元,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特殊事件遗体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了本市户籍人口死亡人员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加强了火化资料的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每月汇总数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硬化大墓、散葬乱葬坟墓和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清明节期间,按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守岗位不休假,认真做好祭扫人员车辆疏导,设置鲜花兑换鞭炮点,免费提供扫墓接送专车、矿泉水、祭扫用具、描碑服务,通过媒体、展板、通报、宣传册、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节俭文明治丧,引导文明绿色祭扫,接待祭扫群众达3万人次

3、推进残疾人福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落实信息比对机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巩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1851129万元。

4、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一是严格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截至122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926对,补发登记证1576对,申请离婚1828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3725条,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档案完成率均达100%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及时将婚姻登记各项新规更新制作上墙公示,同时更换各类表格、登记证件,并在赤壁民政网上公开。三是做好历史档案电子资料录入工作。将20042021320日纸质婚姻登记档案扫描录入《湖北省电子资料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在咸宁地区率先完成历史年份婚姻档案录入工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四是联合开展离婚纠纷调解。共接待婚姻家庭纠纷1873起,调解成功241起,回访17起,523日现场调解一起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案件。四是延长特殊日期登记时间,安排高峰期的婚姻登记和网上预约登记,做好“2.14”、“3.8”、“5.20”几个特殊日子婚姻登记工作预案,520日偕音“我爱你”当天办理婚姻登记123对,并为有需求的10对新人开展颁证服务。

5、发展慈善事业。一是深化慈善宣传,提高民众慈善意识。印刷慈善宣传册近10万份,开通了慈善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了微信二维码,借助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广泛慈善宣传与倡议。二是积极组织捐助活动,打造慈善助医平台。截至目前,共救助3721人次,其中救助精准扶贫对象432人次,共救助资金177.1万元,切实帮助解决我市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了我市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着眼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慈善章程,严格按章办事。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阳光操作,定期将善款来源及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审计和监督。

(八)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根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工作任务。局党组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保证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与研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

三是全面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整改工作。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新制定制度2个,修订完善制度9个,下发通知5个。

四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317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324日开展“学史力行 下沉社区”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47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市烈士陵园,开展“学党史、祭英烈、传承红色基因”活动;429日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511日邀请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河教授进行党史学习宣讲;62组织党员干部职工40余人到中影赤壁电影城观看红色电影《半条棉被》;共举办3期“学党史、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进行党史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五是扎实开展好“宣教月”活动。915日,召开廉政教育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纪法同行”集中学习;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剪纸何和廉政书法作品展,参加“清风赤壁”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前赴砂子岭公园和市图书馆观看“书画中的一百年”书法美术剪纸作品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报送人才工作计划和人才项目清单。

(九)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1、推进民政事业园建设。202074日赤壁市规委会会审通过民政事业园一期项目规划选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生态新城北山大道与银轮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占地面积为60.3亩。一期共有5个子项目,分别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养老康复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暨城乡基层治理智慧云平台、救助站、社会福利中心暨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一期地面建筑共37500平方米,概算投资为1.5亿至1.8亿元。截至20218月已完成所征地块征地补偿、青苗补偿、房屋拆迁和21万方土地平整及围栏建设工作。2021730日,《赤壁市民政事业园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

2、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赤壁分平台建设。建立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赤壁分平台,建设部分社区辐射式服务网点覆盖整个城区,现准备运营并签约若干个线下服务实体,主要围绕“六助一护”(即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购及远程照护)开展服务。

3、推进殡仪馆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殡葬设施升级、殡葬设备更新升级,服务环境升级,2020年开工,2022年完工。2019年,争取到国家发改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840万元,启动殡仪馆新建项目的建设,已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及广场和停车位工程,开工建设守灵厅及配套附属工程,购置安装了火化车间空气净化系统,于9月份完工,进入试运行验收阶段,截至目前,已完成1800万元的工程量。为了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足,拟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债券2500万元,今年10月份专项债券发行成功,首期专债资金600万元已到位,明年计划申报专债资金1900万元。

4、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赵李桥镇、黄盖湖镇、官塘驿镇、赤壁镇、陆水湖街道办、沧湖开发区、柳山湖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设完成,根据市政府整体规划,继续在赤壁镇、中伙铺镇、茶庵岭镇、神山镇、余家桥乡、新店镇、车埠镇、赤马港街道、蒲圻街道、羊楼洞茶场等10个乡镇(街道、区)进行公墓建设,目前,神山镇和余家桥乡征地工作已完成,其余8处公益性公墓的征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实现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二、2022年工作安排

1、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转介专项救助和给予临时救助。做好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开展“救急难”工作,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收集“一事一议”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作用。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继续推进残疾人“两补”提标工作,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适时调整机制。推进农村福利院管理改革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改革创新工作。

2、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适老化改造工作、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工作、养老机构责任险投保工作、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等基础工作,做好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专项工作。做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养老信息平台运营工作。做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和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刹尾工作。

3、儿童福利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精减退职回乡人员的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发放和收养登记等工作。二是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调研,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落实。三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刹尾工作工作”。四是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

4、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治理。做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工作。加快推进“三轮驱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的实验主题的总结提炼,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大力实施2020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村规民约,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强配优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村级民主协商平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5、社会组织工作。深入开展自律诚信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积极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应用社会组织的“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不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继续组织实施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养项目。

6、区划地名管理。加快推进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和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乡镇勘界实地勘界。提升城市路牌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完成城市路牌整治实施方案,对城市路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损坏、缺失路牌进行补栽,并在景区、商贸区设立部分二维码门牌,擦亮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品质。

7、社会事务工作。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市殡仪馆建设工程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殡葬管理,治理城区乱搭灵棚办丧和乱埋乱葬现象,努力提升火化率,积极推进生态节地葬,争取扩大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充分发挥慈善会联系捐献者和受助者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推介“慈善助医基金”项目。不断创新募捐形式,做大慈善基金的数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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