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民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2019年,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脱贫攻坚,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责任落实
1.落实党组织责任。市民政局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工作例会等,全年共计召开20余次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咸宁市、赤壁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2.落实班子成员责任。民政局党组安排3名班子成员到官塘驿镇丰乐畈村、中伙铺镇李家港村、余家桥乡光荣桥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政治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所有班子成员不定期到联系村开展调研活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每月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3.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民政局党组选派6名优秀干部组建3个工作队驻村扶贫,坚持“五天四夜”驻村工作要求,帮扶责任人坚持每月上门开展帮扶走访活动,宣传扶贫政策,因户因人施策,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确保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切实到位,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二、聚焦特殊群体,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
1.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一是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市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2355户15183人,2019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306万元。二是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市共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五保1330户1330人,2019年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599万元。三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全市累计开展临时救助2344人次,2019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41万元。四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19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29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801人69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72人338万元。
2.落实政策兜底保障。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79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813人的18%,2019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47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5859人188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520人590万元。二是将建档立卡的重度残疾人5801人和纳入农村低保的残疾人2015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305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万元。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口318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累计发放救助金60万元。四是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兜底保障对象6542人参加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落实兜底保障标准。一是进一步健全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根据赤壁市消费支出水平,动态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2019年4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11号)要求,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5500元/人/年调整到6000元/人/年,占2018年度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12036元)的50%;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9500元/人/年调整到9800元/人/年,占2018年度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12036元)的81%。二是完善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2019年5至9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价格临时补贴4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54万元;农村五保供养52万元。
三、聚焦群众关切,推进社会保障兜底工作落实
1.落实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一是排查“脱保”“漏保”。2019年1至11月,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1792户2150人;新增“漏保”农村低保对象389户473人;恢复“脱保”对象农村低保65户84人。二是排查兜底保障。全面排查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通过全面排查,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9户62人中,排查前已纳入农村低保9户13人,排查后纳入农村低保2户2人。三是开展全面核查。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对全市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以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开展了全面核查工作。
2.落实农村福利院建设。一是投资190万元全面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全面完成了2019年度车埠镇、赵李桥镇、柳山湖镇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新店镇、官塘驿镇、赤壁镇农村福利院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黄盖湖镇农村福利院无障碍通道新建项目。启动了2020年度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完成了官塘驿镇、赤壁镇、新店镇农村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设计、预算、财政评审、公开招投标工作。二是申报全省第二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选定蒲圻办事处、赵李桥镇农村福利院先行开展服务外包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加强人员建设。市政府将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市民政局选送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赴省、咸宁市进行专业培训,36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3.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310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查实问题线索全面整改到位。一是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之前动态管理取消31条;2019年8月取消279条。二是对涉及财政供养人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的12条查实问题线索,移交到市纪委处理。三是对低保局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负有审核把关不严、不细、动态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资料收集不齐全、系统录入不完整等责任的9名工作人员,由民政局党组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根据问题线索查实率、全市占比排名情况,对乡镇(办场区)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五是根据查实问题线索绝对数,对城乡低保查实问题线索在6条以上的村(社区)低保专干14人进行了问责。六是追缴违规资金30人75517元。七是开展大数据比对反馈问题认定复核整改工作,对所有问题线索台账资料进行了完善、规范,对查否的708条问题线索再次进行了复核,查实不符合政策规定问题线索49条全部取消低保待遇。
4.落实制度建设。一是市政府出台《赤壁市特殊困难对象低保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将建档立卡一类贫困户中的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到特殊困难对象范围,按月及时审批,适应贫困人口救助需求,10至12月及时审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户70人,进一步方便服务贫困户享受相关救助政策。二是市政府出台《赤壁市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支出型救助对象范围,解决贫困人口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的严重困难。
5.落实社会关爱扶贫。一是加强留守老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9年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374人,市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9个市直单位联合出台了《赤壁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进行巡访的通知》,制定了定期探访制度以及详细的专项帮扶措施;依托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设立农村留守老人活动中心93个,为留守老人免费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排解留守老人寂寞。9月26日,市民政局组织民政系统志愿者,开展“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为官塘驿镇、中伙铺镇贫困留守老人送上“微心愿”。二是加强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419人,全市142个行政村、40个社区共选配18名乡镇督导员,182名村儿童主任,名单全部录入“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管理系统)”,达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100%覆盖率。各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通过电话了解、上门探望等方式每季度定期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了家访,对其学习、生活、安全进行全面了解并给予帮扶。10月20日,市民政局联合文体局、司法局,在赵李桥镇百花岭村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文艺汇演活动,为全村68名留守儿童发放书包和学习用品。
6.落实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一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华中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党员国情实践队在柳山湖镇开展博睿、博蕊、博爱“三博”计划,暑期为柳山湖镇贫困留守儿童上课、教歌、练舞,让贫困留守儿童度过充实丰富、有意有趣的暑假。二是鼓励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12月16日,市志愿者协会、乐善助学赤壁站义工联盟、市儿童福利院等多家单位组织志愿者深入各乡镇贫困留守儿童家中,开展“乐善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市儿童福利院选派5名优秀儿童志愿者同赤壁市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一道,为新店镇5名贫困留守儿童送去了牛奶、面包、水果等生活物资,5名福利院儿童与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志愿服务。
四、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市民政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精准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规划(2018—2020年)》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规划的实施方案》,围绕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实行应保尽保。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享受政策后生活依然困难的,或其他因病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政策作用,实行应救尽救。三是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纳入支出型临时救助范围,解决其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的严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