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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新闻宣传、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咸宁市级、赤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二级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的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本市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股。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际和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两项补贴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福利政策和标准,并负责资金监管;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落实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牵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等相关工作。

()老龄工作与区划地名股。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本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本市乡镇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本市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职责分工。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要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仍要协助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