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安排,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强化疫木管理,有效遏制疫情源头传播,按照省林业局对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要求,结合赤壁市实际情况,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保障行动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查清疫木及其制品来源,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疫木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执法队伍组成
市林业局组建以森林公安局、森防检疫站、稽查队、各林业站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执法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以乡镇(办、场)行政区为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并备案登记存档;还要排查非除治性采伐情况。排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以乡镇(办、场)为单位,深入排查本辖区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木质托盘、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羊楼司木材加工市场;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要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附件1)。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市森防检疫站要及时进行取样鉴定,开展落地复检。发现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市森林公安局要依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立案查处。取证、查处后,及时销毁带疫松木及其制品。
(三)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情况。对排查发现异地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及时开展追踪调查,逐一查清其来源。其中,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咸宁市其它县区调入的,上报咸宁市林业局开展追踪调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咸宁市管辖外,且在本省内的,上报省林业局开展追踪调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跨省调入的,由省林业局查清基本情况后,将《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2)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查处。
(四)构建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联络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通信等部门,定期召开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签订检疫执法合作协议,构建部门间检疫执法联动机制。要加强林业内部机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森防检疫、林业站等要协同、定期开展检疫执法行动。要理顺和完善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移送等程序,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的联系合作,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惩处。要拓宽违法违规线索获取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途径,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多渠道获取违法违规线索。要推进检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有效阻截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整改3个阶段开展,2019 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启动阶段(5月)。市林业局召开全市专项行动会议专题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组建组织领导机构和执法行动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执法培训,加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为集中行动阶段奠定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6-11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辖区林业站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疫木除治山场、羊楼司木材市场、木材加工企业、工程建设工地、农户房前屋后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区,底数清、情况明,务求取得实效。8月20日前完成排查和调查任务。9月10日前,各林业站将外地调入本辖区的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汇总上报市林业局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在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根据线索排查情况,主动开展案件查处工作,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一起,并对确实不能及时查处的案件,要说明原因。市林业局将派出督办组分片对各地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12月)。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研究构建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检疫执法工作,12月15日前,将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情况,以及查处典型案件等情况一并上报市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为切实加强本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市林业局成立以方育才局长为组长,市林业局副局长宋祖春、陈立强,森林公安政委廖燕清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森林公安派出所、林政管理稽查队、森防站、各林业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本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丁三清任办公室主任。
森林公安政委廖燕清负责组织协调执法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成立督办组:宋祖春、廖燕清、汤新桥、毛庆山
负责全市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督办检查工作。
成立以森林公安、森防检疫站、各林业站单位成员组成的检疫执法行动专班,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南片组:队 长 魏海斌
副队长 余 恩
组 员 谢 军、佘 楷、梁 波、陈保华、佘光明、游 强、田文星、雷 霖、李才柱、胡明华、洪海峰、沈亚平、沈楚平、廖宗志、杨新强
北片组:队 长 尹 远
副队长 谢守锋
组 员 徐崇辉、谢 宏、夏荣建、施胜武、周学军、周 山、王凯军、李启良、袁明华、胡明勇、韩 松、李友新、魏顺清、余 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强化疫木管理、有效遏制疫情源头传播的重要性,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不力、查处不严、有案不办、推诿扯皮的,将给于约谈或通报。
(二)严格检疫执法。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一抓到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违规不究,违法不查,有案不移等现象。松木及其制品的调入地和调出地要加强沟通配合,协同开展疫木及其制品来源的追踪调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本次专项行动要将宣传工作贯彻全程,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检疫站要印制宣传资料,并及时送发至企业、疫点周边农户手中。在执法行动中,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分析报道,向公众普及植物检疫、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违规经营、使用、运输疫木风险隐患。在行动期间,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使每名执法人员熟知并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做好总结报送工作。参加执法专班的检疫站执法人员负责疫木送检并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并及时收集、汇总、总结各阶段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好执法专项行动的日常痕迹管理。
2019年5月26日